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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路北和大哥有些紧张地匍匐在地上,他们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实在是厚脸皮,人家好心救了自己,现在连卖身契都给他们拿回来了,没想到他们一家竟然赖着不肯走……唉!也实在是舍不得走,兄弟俩活到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吃到那么多肉。
在这个底层农奴连豆子都吃不饱的年代,白骨精随手就让人赏了好几十斤野猪肉给他们,这般慷慨慈悲的地主老爷,到哪里去找哟~
嘴里回味着午间喝的肉汤,季家人磕头磕得更虔诚了。
“郎君,不如便留下他们吧?反正山里多得是无人耕种的荒地,您若不耐烦看到他们,随意指个无人的山坳给他们便是了,每年叫他交些米粮蔬菜上来,也省得咱们自己种。”阿季在一边替季家人说好话。
“那便依你,也不用找什么无人的山坳,就之前塌掉那座山好了,你带他们过去安顿。”白闻秋想了想道。
“多谢季娘子替俺们求情!”季月氏感激地冲着阿季笑道,“说起来,季娘子也姓季,不知老家是不是山下季家庄的?”
“那倒不是,”阿季歪着头想了想,很痛快地否定了,“我死的时候,这白虎岭方圆数百里俱是荒山野岭,并不曾有人家。”
季月氏:“……”
她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呵呵~我家郎君说了,既然要长久留在咱们这白虎岭,那么,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能不知道了。”阿季微微扬起下巴,矜持地看着季家众人——
“不知你们
可曾听说过白虎岭尸魔?”
“尸尸尸尸尸……尸魔?”季路西牙关开始打架。
咕咚一声,季月氏两眼翻白,晕倒在地上。
其余季家人:“……”
他们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以及,怪不得这位慷慨大方的新主子,一出手便是一整个野猪屁股,感情整个白虎岭都是他们家的,别说一头野猪了,就是一百头,还不是他老人家一句话的事儿?
恶趣味地欣赏了一番季家人的惊恐,阿季抿嘴笑了笑,这才出声安抚——
“你们无需惧怕,我家郎君最和气不过了,虽说从前吃人,但……嘻嘻~听说现如今修道之人都流行吃素,我家郎君近日也开始茹素了,你们运气不错。”
不错什么?赶上了尸魔大人改吃素,免于被一口吃掉吗?听到这番话,季家人忍不住泪牛满面。
“行了,好好替我家郎君种地,别的不说,跟了我家郎君,这整个白虎岭,便再无人,也无妖魔敢欺负你们了。”
这句话倒是极大安慰了季家人。需知,他们便是被季老爷之流欺凌得实在过不下去了,才冒险逃入深山的。
像他们这样的下奴,身无恒产,能活着便是最大的运气了,阿季说得没错,他们运气是不错,赶上白骨精改吃素,而且正好需要有人给他种植瓜果蔬菜,只要好好种地,相信暂时应该是安全的。
见季家人这么快就接受了白闻秋这个鬼主子,阿季眉头一挑,对这几个凡人倒是观感更好了些:虽然她早已习惯了凡人对他们这些鬼魅的厌恶与恐惧,但,谁不想做个正常人呢?
白闻秋当时失手震塌的半座山,整个塌下来足有好几十亩,看得季家人目瞪口呆,再次坚信了阿季小姐姐说的“整个白虎岭再没人敢欺负他们”这句话,挥挥手就能震塌一座山,这……这是个法力高强的老鬼啊!
季家人从此便老老实实扎根白虎岭,成为了尸魔大人最忠诚的农奴。
路易斯对此羡慕不已。
路易斯骨折的腿终于好了。
虽然和他从前吸血鬼的肉身伤口愈合能力完全没办法相比,但,比起这里的凡人,已经称得上是神速了。
痊愈后的第一件事,路易斯就申请要求和孙悟空一起去寻
找唐三藏的魂魄以及肉身。
这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挂掉的日子,他真是一天都不想再过了!
“恐怕你们是出不去了。”白闻秋沉吟片刻,沉重地告诉了路易斯一个不幸的消息,“这白虎岭,似乎对妖魔鬼怪设有某种禁制,想来,路易斯先生,也是因为在山脚下不慎触动结界,才被雷劈伤的吧?”
“什……什么结界?”路易斯目瞪口呆。可怜他一个外国鬼,哪里能明白华夏修仙文化里的专业术语?
“总之,但凡曾经杀伤人命的妖魔鬼怪,进了这白虎岭,便再难出去。”白闻秋怜悯地看了路易斯一眼。
“那为何他能来去自如?”路易斯指着孙悟空悲愤道。
他心里其实已经相信了白闻秋的判断,虽然不知道那个结界到底是什么,但他确实是恰好走到山脚下,才莫名其妙被一阵雷电狂劈,追得断了一条腿了。
“大圣与我等自然不同,”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大圣真的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听闻大圣曾师从菩提老祖,老祖座下亲传弟子,自然与寻常妖魔不同。”
打个比方,如果凡人是普通老百姓的话,那么具有一定法力的妖魔鬼怪就是富二代,孙悟空这样“师从名门”的就是这个时代的特权阶级。
“这猴子竟然还是贵族?”路易斯也惊呆了。
这可真是猴不可貌相。
身为曾经的贵族,再没有人比路易斯更明白,“特权阶级”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了。
“你就安心留在此处吧,待我寻到师父,便来与你换回肉身。”孙悟空不禁有些同情这血魔。这下好了,即便没有白闻秋手下看守,这家伙也逃不出白虎岭了。
孙悟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留下路易斯神色怅惘地看着院中晒得满满的葫芦干。
因为白闻秋爱吃,阿季和白栩又吩咐手下的小妖四处寻找,几乎将白虎岭的野生匏瓜全部摘了回来,老掉的挖掉瓜瓤晒成葫芦瓢,嫩的全部切片,摆在太阳底下晒干,听自家郎君说这种晒干的葫芦干,泡发后拿来烧鸡最是美味,几个鬼跃跃欲试,都想尝个新鲜。
葫芦干没那么快晒好,嫩的葫芦却还有不少,白闻秋摸了摸下巴,突然想到另
外一个好吃的——
葫芦这玩意儿哪里都能长,以前他们乡下房前屋后种的都是葫芦藤,嫩葫芦吃不完,家里就摘回来剁成馅儿,再买点肉,一起包葫芦肉馅的包子,因为嫩葫芦饱含水分,哪怕提前挤掉了一些水,做出来的包子依然汤汁肥嫩鲜美,白闻秋一口气能吃好几个。
让白栩去筛了些细麦面出来,揉成面团后,隔着温水发酵,发酵后的面团胖乎乎的,灰白色的麦面并不好看,闻着却也是一股醇厚的麦香味。
一切都很完美,唯一让白闻秋略觉不足的,便是剁碎的野猪肉馅儿,带着一股子怎么都去不掉的腥臊味。
“算了,下回捉鹿或是山麂来吃吧。”山里不缺野味,只是白闻秋习惯性地优先选择猪肉,没办法,在他们那里,野生鹿和山麂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吃不得。现在想想,野猪毕竟和养殖的猪味道不一样。
好在白骨洞附近野葱很多,让几个鬼去拔了许多野葱,剁碎了加进馅料里,果然味道比之前好了许多。
做好的包子不能马上蒸,还要醒发一段时间,蒸出来的包子才好吃。
盯着香婆和阿季将做好的包子放在案板上醒发,一转头,白闻秋看了看呆坐在院子里的吸血鬼路易斯,忍不住叹息一声,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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