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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五本书许景末已经看完十四本了,她每一本都看得很认真,学习得很认真,笔记本记满厚厚的两本。
然而,这十五本书并没有让她得到她想要的答案,还把她的名声给败坏了。
名声败坏也就算了,偏偏还是在沈扶泽的面前……
这下足够沈扶泽笑一年了。
然而,沈扶泽并没有笑她,甚至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他坐在黑色真皮办公椅上,手里拿着那本书,随便打开翻了几页又合上,盯着粉色书封看了半天。
而后抬起头,目光朝她所在的方向看过来。
许景末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眼神,她只知道沈扶泽金丝眼镜下那双浅棕色的眸子比任何时候都要幽深,比任何时候都要让人看不懂。
森林里的羚羊会对狮子有天然的警惕和敏感,这是猎物血液里对天敌的畏惧。
沈扶泽并不是一个谦谦君子,他小时候残缺的家庭,母亲离世后流浪的经历,常年打架的生活,塑造了一个性格狠厉且乖张的人。
虽然后来他被送去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被教养成一个优雅斯文翩翩有礼的贵公子,但是当伪装被撕碎,他血液里那一股嗜血野兽般的气息也会随之暴露出来。
羚羊在闻到狮子的气息会在第一时间用最快的速度逃跑,可惜许景末没有嗅到那一丝危险的气息。
她急于拿回自己的书,于是她不仅没有快速逃跑,还朝前走了过去,走到沈扶泽的面前。
“书还我。”她向沈扶泽伸出手。
她没能拿回书,一股大力将她拽过去,她整个人跌进那张宽大的真皮办公椅里,而沈扶泽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她交换了位置,变成她坐着,而他站着。
沈扶泽俯身欺进,他两只手臂分别搭在她办公椅背和扶手上,将她困在办公椅和胸膛之间。
熟悉的清冽味道将她萦绕。
有一瞬间她的脑袋是晕乎乎的,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那一拽,还是因为这个人身上的味道。
“不用十个步骤。”沈扶泽的声音听起来比往常低沉沙哑,似乎在努力压抑着点什么。
“想要我忍不住,你做一件事就可以了。”
她看着沈扶泽浅棕色眼眸中倒映出的自己,手指不自禁蜷曲,指甲深深陷进手心那处烟疤里。
“闭上眼睛。”沈扶泽命令她。
她顺从的闭上双眼。
这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天空很静,白云很静,沈氏大楼很静,五十二层很静。
她耳畔可以听见室内假山水池中金鱼戏水“潺潺”的声音,可以听见角落里茶壶烧开“咕噜咕噜”的声音,更远处,她听见这个城市车水马龙的喧嚣。
她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她的手指突然被人一根一根扳开,温热的大掌覆住她的手,有着粗糙老茧的手指与她的手指相缠。
最后,她额头上落下如羽毛般柔软的触感。
转瞬即逝。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手已经被松开,周遭清冽的气息已散尽,沈扶泽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开了,现在正在窗边灌自己矿泉水。
她的目光落在沈扶泽仰头喝水滚动的喉结上,再由脖颈线条一点点往上,最后停留在沈扶泽的唇上……
沈扶泽足足喝完一瓶矿泉水才折回来,空矿泉水瓶随手丢垃圾桶,他倚在办公桌边说:“一个月零五天。”
许景末明白沈扶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那三个月的约定现在还剩一个月零五天,但是她不明白沈扶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句话?
她也不知道,刚才,那是不是一个吻?
有时候沈扶泽让人很不能理解,他不按规则出牌,做事随心所欲,行为和作风都让人琢磨不透,这也是他的很多竞争对手对他头疼的原因之一。
大部分时间里,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子慵懒与漫不经心,但做决策的时候“快”“准”“狠”得让人措手不及。
他明明是一个打破游戏规则的人,却又偏偏如此遵守游戏规则。
她时常会觉得自己了解沈扶泽,至少比大部分人了解,但转眼会发现,她的这些所谓“了解”,其实是错误的。
时至今日,她与沈扶泽认识九年零七个月。
她仍然不了解他。
“我……我就先走了。”她从地上捡起书,飞快的离开。
她第一次落荒而逃,沈扶泽第一次没有留她,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的站在原地。
然而许景末从沈氏大楼逃离还不到四个小时,就又跟沈扶泽见面了。
原因嘛,按照两人的约定,这三个月她每周要去香杉路别墅住两天,这周她订下的是周六和周日两天。
今天刚好是周六……
沈扶泽还很贴心的“顺路”来接她,不过据她所知,沈氏大楼和别墅都在城市的北边,而她家小区在城市的南边。
这个顺路确实挺顺的,只用绕市区半圈就可以了,还可以一睹城市堵车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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