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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寻不得不起来了,看着她脸上带着几许伤悲。大卫劝慰道:“要想活下去,只有。。。”
“我知道!”程千寻打断了他的话,轻声地道:“我都知道。”
洞里一时没有了任何声音,过了会儿,她开始主动地分析了起来:“感觉有点不对劲。。。他们是半年前到的,必须吸血,而那些村民也是一到太阳看不到时就进屋关房门。那么居民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反感?”
吸血鬼猎人就是捕猎吸血鬼的,照道理来说,反正不是自己去找死,你们爱去送死尽管去吧,可为什么还用石头砸他们,驱赶走恶魔的人?
鲁道夫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今天去镇上,我们两个属于异教徒,他们都会热情接待,卖给我们东西,却对吸血鬼猎人非常排斥。我细细看了这些居民,很多人脸色苍白,象是营养不良;可他们的物资却是很充足的。”
“是费恩!”以利亚猛地拳头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来:“这个家伙很懂得心理学,一定是和这些居民达成了契约,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起去过中世纪猎巫层的鲁道夫深有体会:“教会的税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
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夫的样子就象是听到什么的羚羊,猛地坐直了,并且竖起了耳朵仔细倾听着。随后立即跳了起来,用力去推、甚至用脚踩着身材巨大的尼古拉斯身体轻声呵斥:“有情况,醒过来,全部给我起来。”
“怎么了?”程千寻此时才听到外面好象有脚步声,那是有谁踩在地面上微带潮湿树叶时发出的,虽然积攒不知道多少年的树叶最底下是潮湿、并在慢慢腐烂混入泥土的树叶,可上面还有小树枝和被风得半干树叶,所以脚步再轻,也多少有点响动。
难道是血族来了?其他人全都一下惊喜,飞快地拿起放在身边的各种武器。
鲁道夫拿着弓弩和火把、菲利克斯拿着圣水和银短剑小心翼翼地挑开了门口挂着的大蒜串,往外张望去。
鲁道夫将火把往外照了照,只见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头山鹿见到火光,顿时撒开蹄子跑了,而地上的响动声更明显。这又影响了旁边拴着的三匹马,马醒了过来,喷了几口气、又踩了几下蹄子,随后继续站着睡。
原来是山中的动物,大家松了口气。而以利亚手中拿着白天用长树枝削好的矛,一手拿着火把再往外面照了照:“吓了我一大跳,应该杀了,还有肉吃。”
菲利克斯一把将他拽了进来,头一次面带怒容地斥责了一声:“你想让血族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现在所有的火光都在树洞里,哪怕是树叶茂密,也不得不防着火光隐隐透出。以利亚也只有吃瘪,没有还嘴的回到原来位置。
鲁道夫又坐下,悠悠道:“白天花的金币,说不定他们已经看到了。如果是我,一定会密切注意半年后的所有金币来源。幸好我们是绕路回来的,顺着地上的脚印也未必能跟上,除非他们有狗。”
猛然听到外面很远的地方好似有狗叫声,就喊了二三下!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