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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无不求生畏死,能主动求死就说明这里面必然是有不为人所知的艰辛和苦楚。
之后叶枫等人都做了自我介绍,当叶枫自报家门的时候,明珠有些愕然地多看了叶枫几眼,最后却还是摇了摇头,轻叹道:“不是他。”
随后就听明珠继续说道:
“你们知道人鱼肉这种东西吗?”
薰儿三人自然是不知道,都转头看向了叶枫这个随身百科全书。
叶枫无语地笑了笑道:“人鱼肉,顾名思义,就是人鱼身上的肉而已。不过不同于我们现世里面的那些童话故事里面的人鱼。这里的人鱼虽然也是人身鱼尾,但是却是一种可悲的生物。
“传说中,只要吃了人鱼肉,就可以获得长生不老的面容和生命,即便是滴血也能复生。”
白龙惊叹道:“滴血就能复生,那不是只有道祖才有的手段吗?”
叶枫道:“道祖的滴血复生,是因为与道共生长存,只要道不灭,自然就能不死不灭,即便只剩下一丝精血,都可以立马复生。但是如果道被灭了,那么道祖即便毫发无伤,也会瞬间就死。
“但是人鱼不一样,所有吃了人鱼肉获得的不死不灭的能力的人,其不死不灭,就是单纯的不死不灭,不需要任何条件。只不过,吃人鱼肉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情,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成功,失败的话会当场死亡!”
白龙此刻不解道:“长生不老,不死不灭,本就是修士必生追求,万分之一的概率其实对于修士而言,其实已经很高了。要知道无数修士,能达到道祖之境,也是寥寥无几,说是万里无一也不为过。而且修仙本就是九死一生,在我看来,这也不失为一个长生的捷径。”
叶枫点头道:“小白,你说的没错。为求不死不灭的境界,无数修士前赴后继,即便有那么高的死亡风险,却仍孜孜不倦不会放弃,这个自然没什么好说的。相比之下,吃人鱼肉的确可以算是捷径之一。”
说着叶枫顿了一下,看向了古灵儿道:“但是修行,对于修士而言,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方为正道。是不能投机取巧,更不能有走捷径的想法。
“正所谓,天之道,有所得必有所失,吃人鱼肉得长生的法子,虽然很好,但是如何能不付出代价。”
叶枫道:“而那个代价就是所有吃下人鱼肉的人都无法修炼,只能成为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的凡人。”
薰儿道:“但是我觉得不能修炼,这个不算是代价,毕竟都已经得到长生了。这个应该算不上可悲吧。”
叶枫道:“但如果再加上,所有吃了人鱼得到长生的人,他们的肉也将继承人鱼肉的效果呢?”
众人愕然,这才意识到这个的确是一件很可怕、可悲的事情。道祖不死不灭的同时,也具有着无与伦比、横压一个时代的力量。但是如果你不死不灭,却没有自保的力量,你的肉还能让其他人不死不灭的话,那么你就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古灵儿此刻道:“这个不就是唐僧肉吗?!”
叶枫道:“的确如此,但是不是所有的唐僧都有孙悟空来保驾护航的。”
“知道猪这种家畜吧,其实按照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没有獠牙和逃命能力的家猪,其实是无法在自然界生存下去的。但是事实上,那些野生的动物都无一例外地变成了濒危物种,有的都已经灭绝了,但是猪却种族繁衍生生不息。那是因为它们的肉能为人类提供蛋白质,所以人类圈养它们,保护它们,给予它们生存的空间,但是家猪付出的代价就是彻底失去了自由和自主命运的权利。”
“而人鱼肉就是猪肉,而所有被发现的人鱼或者具有人鱼肉体质的人,无一例外都被圈养起来,毕竟他们没有任何力量自保。所以我才会说它们是最可悲的生物。”
随着叶枫的解释,明珠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但是这个不足以成为想死的理由,而是应该变成寻求强大庇护的理由才是。
众人都看向了明珠,于是明珠就说了她的身世经历。
原来在很多很多年以前,明珠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和哥哥父亲三人一起生活在村落里面。一次闹了饥荒,颗粒无收,全村人都快要饿死之际。忽然一位大户人家,带着其一队家奴,把全村人都抓了起来。村里的人本就都快饿死了,自然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而那群人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人鱼肉,强行给每个人喂了下去,最终全村人都死了,只有明珠一个人活了下来。
不知道该说明珠是幸运的还是不幸,或许,明珠在那时候死去的话,才算是真正的幸运吧。
于是明珠被那群人带走,关了起来,时不时有人去割她的肉。因为人鱼肉不死不灭的特性,每次受伤的部位都会复原,但是疼痛却是实打实的。而且因为这个该死的特性,加上明珠是女子,所以几乎每晚都有男子去找明珠去享受处女破处的感觉。
说到这里的时候,薰儿忍不住怒骂道:“一群畜生。”
明珠似乎对于那些事情已经麻木了,此刻说着就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可想而知,当时的明珠早已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麻木了。
于是明珠继续讲述着她的故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天一个修士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人鱼肉的消息,他灭掉了那个家族上下,抢走了明珠。本以为能够获救,但是其实那也不过是从一个火坑掉进另外一个火坑。那修士只是在用人鱼肉去炼制丹药。而明珠也是时不时会被那个修士以及其弟子侵犯。
地狱般的日子,又是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个修士所在的宗门被一群人斩杀,或者说出手的只是一个人而已,而且是秒杀的那种。但是这一次,明珠没有再被抢走,那个人虽然戴着如厉鬼般的面具,明珠看不见他长什么样子。但是在明珠看来,那个却是她见过的最像人的人。因为他对明珠说:“你自由了,以后要躲起来,不要再被人抓到了。”
说完那个人就带着一群人便走了。
而此刻薰儿似乎猜到了什么,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于是问道:“明珠姑娘,你知道救你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吗?”
明珠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他身边的同伴都叫他老大,不过他的其他手下都叫他——夜王。后来我才知道夜王的名号就和叶先生谐音是一样。他叫夜枫。”
薰儿、古灵儿和白龙都齐刷刷地看向了叶枫,那眼神分明在说:原来又是你惹出来的!
叶枫被三双眼睛盯着有些不自在,但是记忆里面还有印象,自己的确是曾经带着魔王军,灭了一个丧心病狂的炼丹宗门,洗劫了那个宗门的所有丹药。顺便救了很多实验品,其中的确真的好像有一条人鱼来着。只不过当时那个人鱼被折磨的披头散发,不成人样,加上过去了那么多年,所以叶枫才没有第一眼就认出她来。
此刻叶枫细细看去,还真的是她啊。
但是叶枫这个细细查看的行为,让明珠本能地再次感到害怕,就如同那些曾经虐待她的畜生一样。
叶枫注意到自己的失态给对方带来的恐惧,忙道歉了几句后,乖乖坐好。
叶枫虽然不信命运,但是不得不说,命运还真的喜欢和人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