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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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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李云心便没心思再听下去了。

他随意地把双手往肚子那里一放,脸上连半分痛苦都欠奉:“哎呀肚子痛。您先聊着。”

然后就出了门。

出门是小街,对面就是乔家的高墙。他本打算翻墙过,但听了那妇人的话,决定走正门。如果真的是“闹鬼”,那么他得先从正门看。

他一点儿都不担心那猫妖会出什么问题。他只是……好奇。

因为还没真见过闹鬼的宅子呢。

关于阴宅、鬼宅、风水地气这东西,李云心从前听父母略说过,却没有真的实践过。

一片土地、平平坦坦、空空荡荡地在那里存在着,就只是一片土地。但如果你在上面安置了什么东西、垒起来什么东西,这些高低错落的差距,就形成了“势”。

于是就可能产生、牵绊什么东西。

再将这里围起来,它自己便成了一个体系,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生态圈”。这个词儿当然是李云心的叫法,因为他觉得这三个字,比那些拗口且未有详细定义的说法要简洁得多。

换句话说,一栋有了人气的宅子或者一栋闹了鬼的宅子,都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生命”、蕴含某种“规律”。

通常进宅子,是从大门进。

那么想要完整地体验或者观察一座可能的“鬼宅”,最好也要从大门走。

李云心觉得这事儿大概是那三花娘娘搞出来的。但是搞得妙——正合了他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从后面绕去乔家大宅前门,其实得走很远,走上一条主路。

这时候大概是清晨七八点钟,街上的人已经多了。

李云心背着手,脚步轻快地花了十分钟绕进了乔家门前的巷子,没注意自己被另一个人给盯上了。

乔佳明。

其实才过了一个晚上而已,乔佳明就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捱不住了。

公堂上李云心残忍又邪气的表情历历在目,那一句“你们一个都跑不掉”仿佛前一刻还在耳边。撂狠话这件事儿原本是他乔佳明的专精技能,但通常就仅限于“撂狠话”。

可是那个李云心……

是真敢杀人啊……

想起那件事,他就觉得浑身都是冷汗——尤其在看到乔王氏就在他面前被衙役一刀捅死、他自己趁乱逃出来之后。他不清楚李云心是怎么办到的。但他觉得如果自己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一定会有多远就溜多远,绝对不和那个可怕的家伙发生任何关系。

之前衙役们还在满城找他,现在已经偃旗息鼓了。乔佳明只觉得松了一口气,却不清楚这意味着……

尹平志已经接受了李云心的威胁,不保他了。

但这种明智的想法,在他一夜未睡、且为了浇灭心中的烦躁、喝了一斤二刀头之后,就烟消云散了。

乔佳明打算逃离渭城。他需要弄点儿钱财。

乔家人虽然没了,但总还有些家底。不说那些金银器具,就是大小乔氏的首饰珠挂,也足够他挥霍一阵子。因而乔佳明在一早就到了乔家附近晃荡——他觉得自己得先探探虚实。可别没头没脑地撞上几个守株待兔的公人,又被拿回去。

就这样,他看见李云心了。

酒能壮胆,是好东西。

看见李云心的时候,乔佳明正蹲在一株百年的槐树后,手里握着一个粗瓷小酒坛。见他身影的第一个反应是一哆嗦,下意识地想要逃。但这感觉很快消失不见,并且在他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之后,被汹涌的恨意取代。

因为那李云心,并没有发现自己。

哈……他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他也还是个人。

是个人又不是妖魔,也不会什么仙法,只是运气好,嗯……杀了那府尹……

至于怎样杀的?嗯……谁耐烦管。只是运气好罢了。

也还只是个凡人。

被酒精麻痹的头脑跳过了几样关键事实,只关注最清晰、最直观的事情。

李云心在向乔家走。

他没有发现自己。

自己可以杀了他。

乔佳明又喝了一口酒,将瓷瓶在地上反手一摔,便只剩了一个断茬。然后他握着这东西,跌跌撞撞地跟了上去。

不少人注意到了这个大清早就满身酒气的人,但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在这样的时代,信息的传播效率还极其低下。哪怕是李府尹死掉这样的大事,到了如今也还是有不少人并不知晓的。

但另一个人,却格外地多看了他一眼。

这人是个女人,之前正站在街边。要说穿着,实则是很普通的。穿这个时代、这个季节女子常见的白色罗衣,外面罩着淡青色的薄纱外衫。这样的打扮,倘若手里持一柄团扇,就是一个弱柳扶风的小家碧玉。

但这女子在腰间用丝带束了一下子,整个人的气质就提了起来。既有女孩子的柔弱可爱,却又藏了几丝英气。

再看她的脸,会发现她只简单地梳了个道髻,插一支木簪。但两缕顺滑的青丝自两颊垂下,在肃然之中多添了几分女人味儿。

至于长相……

你挺难描述她的长相。路人们都可以看到她的脸——绝不会对她的长相心生反感、厌恶。但也绝不会起什么惊艳、猥亵的心思。仿佛在见她的时候,脑海里就生出一团模糊的云雾来,将“这个女人是美还是丑”这样的心思给阻绝了。

现在这个女人就空着手,站在两边的一颗树下,周围几步都无人。这方寸之间,仿佛她自成天地。她看着路人来来往往,又看到远处乔佳明的动作,便轻轻地侧侧头,咦了一声。

“有意思。”她说。

实则她这句“有意思”,说得波澜不惊,几乎没什么语调起伏。仿佛眼前这个人来人往的花花世界对她而言都是浮云一般。但就在这一片浮云里,看到一个小小的气旋。

“有意思”——比完全的提不起兴趣,稍稍“有意思”一点罢了。

但即便是这一点,也足以令她一抬脚,跟上去了。

渭城虽然是当世大城,但也没法儿像李云心那个时代一样,路边见不到一点儿泥土。女子站立的地方是树下,黄土地。因着这几日都没落雨,地面上覆了一层尘土。

但她走开之后……那里却连一个脚印儿都没有。

这女人的脚底,和地面始终隔了一段不易觉察的距离。

她是……踏着虚空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