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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元昱送的限量款【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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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昔回到房间,将自己整理清爽,去参加午间的餐会。

餐会邀请宾客的门槛很高,都是在湾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大多与元家关系亲近。场地分为露天和室内,阔绰奢侈自不必说,难得的是元家的两个二代——元承和的长子元昱和二女儿谢旸——都要亲自下场理事和招待。

不过,对叶昔来说那些都是虚的,最重要的是韵儿也会参加。

这是韵儿第一次出现在元家众人面前,她必须去看看。

叶昔走进餐会的会场,把邀请函递给了门口候着的海乘。

两个精心打扮过的女人跟在叶昔后面进了餐厅,长发的那个捂着嘴笑,却用叶昔能听到的音量对短发的女人说:“你看看她。”

短发女人很快注意到了叶昔,面露鄙夷:“怎么回事?是走错地方的服务员吗?”

长发女人笑道:“人家是有装备的,看她的鞋。”

短发女人豪不遮掩地打量起叶昔来,不屑地“哼”了一声:“真是屎盆子镶金边,糟蹋了一双限量款。”

长发女人捂嘴笑得更厉害了。

叶昔垂着眼睛,不动声色地走到取餐区,透过玻璃窗看向甲板。

她这次直接从公事过来,太过匆忙没带衣服,除了运动服就只有公司统一的司服西装裙。她回到房间时间已经不多,只来及化个淡妆,梳上低马尾,又拿出仅有的五只鞋——成对的只有运动鞋和元昱送来的那双新鞋。

叶昔皱着眉头权衡了半天,还是小心翼翼地套上那双水晶般闪亮的高跟鞋。

本来这一场她就是个无关紧要的路人,打扮得干净整洁就行,加上元承和向来公事不离身,船上不乏穿着司服的助理和高管,她这么穿也正常。谁知道这一个好好的餐会居然把男女分开,外面甲板上穿着司服的男人倒是不少,里面餐厅的女人都牟足了劲儿争奇斗艳,她这一身就显得很朴素了。

除了那双鞋。

为着这个,长短发的两个女人在她身后说个不停,像两只聒噪的鹦鹉,叶昔在前面拿着自助餐盘取食物,这两个女人就贴在后面你一句我一句地阴阳她,从鞋子到衣服,从发型到妆容,越走越近,生怕她听不到似的,找优越感找得飞起。

叶昔跟这些人不是一个圈子,不打算招惹,取了两勺子芝士意面,自走到落地窗边的高脚桌找个清静。没想到这两个女人阴魂不散,吃的也不拿,端着杯饮料就跟着她来了,靠在她旁边的桌子上继续损她。

叶昔无语地转过头看向外面,一眼就看到了甲板上在人堆里出类拔萃的元昱。

今天,他竟也穿着一身司服。

深蓝色的西裤熨烫笔挺,将他的腿衬得又长又直,修身的同色西装外套之下,却并不像公司标配那样打着领带,而是在白衬衣的领子上坠了两颗领扣,由细细的银链子链接起来。他一笑,银链就随着他胸腔的震动而颤动,反射出细碎又闪亮的光点,配上他那张一看就没怎么晒过太阳的脸和精致斯文的眼镜框,把平平无奇的司服穿出了一股骄矜的贵气。

叶昔观察着他,感叹在招摇显摆这件事情上,元昱确实比别人的走得更远。

元昱像是感受到了叶昔的视线,停下与宾客的对话,转过头来和她对望。他看了一会儿,眼神向下一堕,很快扬起了嘴角。

叶昔低下头,看到了他正在看的、那双同样招摇显摆的鞋。

他也在看她的笑话。

叶昔心里堵。收到鞋的时候她就准备原物送还,可事到如今只能买双一样的还给他了。

可那两个女人又说是限量款…万一买不着了怎么收场?

叶昔心里更堵了。

“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呢?”身后响起一把熟悉又烦人的女声,“真是不拘小节呀,叶昔。”

身后人是韵儿的亲姐姐蒋菲儿,穿着一身淡黄色的长裙,打扮得像一个芭比娃娃,带着甜甜的笑容朝她打招呼,实际上眼睛却越过了她,穿过玻璃直直地射向甲板上的那个男人。

这个招呼的对象不是她,而是元昱。

“噢。”叶昔敷衍了一声。今天是韵儿重视的日子,她无心陪蒋菲儿搞事情。

蒋菲儿却不打算放过她,收起了打过招呼的手,抱着臂凑近了,低声道:“这么重要的场合怎么不穿礼服?哦对,你没有。也是,平时你也没机会来这种地方,怕是要挑礼服也不知道从何挑起。不过放心吧,晚上婚礼的伴娘服是我帮你挑的,你穿着,肯定讨人喜欢。”

她忽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好不好笑难说,但成功吸引到了好些人的围观,那长发短发的两个女人也凑了过来,站得最近。

蒋菲儿见自己成了人群的焦点,立刻变回了平时那副温柔文雅的样子,拉着长发的女人道:“你是七姑娘对吧?我跟你说个笑话,你的频道肯定用得上。”

长发的女人是个新晋的网红,靠拍摄有钱人的生活和发布独家爆料迅速走

红,“七姑娘”是网名,家里有点背景但不多,好不容易沾亲带故弄到一张票上船,自然是见谁都想讨好。蒋菲儿是圈子里经常露脸的名媛,又是今天这场婚礼的新娘的姐姐,被蒋菲儿叫到了,她赶紧亲亲热热地靠上来:“什么什么?姐妹有什么好料带我飞?”

蒋菲儿自己又笑了一阵,看着叶昔,道:“我从熟人那儿听了个怪事儿,说下层区的儿童帐篷半夜被人顺走了,整艘邮轮的人找了一早上,才发现早就被据为己有,带到上层甲板来睡大觉呢。”

她的话讲得不徐不疾,半笑不笑,眼睛又一直望着叶昔,在场的人哪有不懂的?

短发的女人上前一步,生怕来晚了存在感就被别人刷了,瞪着叶昔抢白道:“这么高档的地方怎么会有小偷?”

蒋菲儿面带无辜地摇摇头:“这种事情谁知道呢?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都大。我还有点正事儿,你们聊。”

说完朝叶昔笑了笑,装模作样地告罪一番,遁了。

这是蒋菲儿自小惯用的手段,把事情挑起来就走,留下风暴中心的牺牲品给一群虎狼撕咬,既享受到了欺负人的痛快,又半点污秽不沾身,可以继续演一朵白莲花。

叶昔见怪不怪,低头吃面。

“居然还吃得下去,”短发女人是甲板上某个高层的情妇,平时在圈里都是太太和名媛看不起她,这会儿来了个比她更底层的,肯定不会放过,大声道,“脸皮真厚,要是我,早就羞得跳海了。”

听到“跳海”,叶昔手上一顿。

短发女人却以为自己说中痛点,更加得意,转眼看到叶昔盘子里的是自己平时想吃又不敢吃的高热量和淀粉,阴阳怪气地道:“看看你吃的那些东西,真是没见过世面,饿死鬼似的”

“七姑娘”迎合道:“人家不讲究,穿的衣服也耐造得很,吃多少东西都不会破的。”

女人谈起这种话题花样就多了,众人七嘴八舌地嘲笑叶昔,而她只吃东西,不否认也不反击,大家就更把她当软柿子捏,越讲越过分。

有人道:“下层人也有下层人的活法,但偷拿东西就太过分了吧?儿童区的帐篷能值几个钱?”

“七姑娘”顺口接道:“这种人手脚不干净,都是惯犯了,见什么都想要看她那双鞋,不会是刚从商店区顺的吧?”

短发的女人捂着嘴尖笑:“难怪我看着眼熟,这偷儿胆子也真大!肯定是家里没妈教的。”

叶昔愤然抬头,咬了很久的牙松开,有人却赶在她前面爆发了:

“你们这些臭番薯,放什么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