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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总会让人格外留恋。
特别对于女人,往往会以所有的一切想要将那份留恋印入身心。
夜幕来临,随着繁星升起,炎炎酷暑之意也逐渐散去,夜风吹来,带来丝丝凉爽令人心旷神怡。
许汇区一栋别墅公寓,客厅琉璃灯柔和亮着,照亮了室内的全景。
红黄相间的地毯铺满整个客厅,中央挂着一盏巨大的琉璃罩灯,等下,三张黑色皮质沙发围绕着一张大理石桌子。
其中一只沙发上,卢新月气若游丝抱着沈建南趴伏在他上,全身再无半死余力。
“幸好我明天就去香港了。”
沈建南一脸贱笑。
“你不是不想去么。”
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一点点,慵懒睁开眼睛,看着坏笑着又得意万分的男人,卢新月眸子中闪过一丝幽怨之色。
自己都累死了,这家伙还是那个样子。
“再不去,等着被你弄死啊!”
因为天气热,卢新月的脸上早已透红,秀发,被汗水打湿,粘在额头和脸上,眼神幽幽,似一汪泉水,哀怨之深。
整个人像是被人狠狠虐待过,令人我见犹怜。
沈建南禁不住动了动。
这样的卢新月本就比平时更加动人,柔媚无骨的声音简直就是烈性毒药。
顿时,卢新月被吓得是魂飞魄散,出于本能反应,一把抓在了沈建南光着的胳膊上。
很用力,很用力。
怕了。
她是真的怕了。
出于恐惧,一时,力道没控制住。长长的指甲,抓破了沈建南胳膊上的皮肤,血丝丝渗透到了外面。
鲜血,在灯光下呈现暗红之色,顺着皮肤,慢慢往外渗着。
沈建南吃痛,没有再动。
卢新月心中愧疚,也没有再动。
四目对视着,互相透入对方的心底,一时,竟无人去管那胳膊上的血丝。
片刻后,视线分开,卢新月垂下脑袋在沈建南胳膊上舔了舔。
咸咸的的味道顺着舌尖涌入味蕾,是血的味道。
口水,具有良好的止血化瘀效果,随着卢新月的唾液沾染,沈建南胳膊上的血丝很快止住了。
将头靠在沈建南脖子上,卢新月幽幽道。
“我是不是不如宋晓丹。”
“”
沈建南哭笑不得。
这种事,都要去比,女人的妒忌简直是恐怖。
接,肯定是不能接的。
傻子才接这种话。
女人心,海底的针。
也许是察觉到自己不该问这个话题,也许是察觉沈建南的心思,卢新月在沈建南脖子上蹭了蹭岔开了话题。
“大坏蛋。你的算盘打的真好,空口许了一张支票,现在还让我们兄妹都给你卖命。”
“”
沈建南不答。
卢新月这种女人,心眼通明,没必要隐瞒什么。
何况,就像张爱玲说的现在的卢新月,虽然还姓卢,但心已经姓沈了。
“等我走了,会不会想我。”
曾经,有一个同样的问题摆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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