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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咖啡店外的黑色小木桌边,米诺将奶油蛋糕糊得满嘴都是,他认真纠正姜妍哼错的歌词。
“我就是知道。”
“陆凛,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莫名还有点儿小心虚。
陆凛不愿意:“您喜欢,您去见吧。”
他的拒绝斩钉截铁。
姜妍今天穿着一字肩上衣搭mom jeans高腰宽松牛仔裤,轻松又随意,长发挽了个髻,凌乱地插在后脑,丝丝缕缕的黑发如流水般垂落。
“妍儿,待会儿我们去给乖儿子买衣服么?”
正对面十米远的露天西餐厅,洋伞朵朵,绿荫掩映。
就是知道,不喜欢。
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小孩子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尤其是米诺这样,经历过动荡与不安,在荒原战火中能顽强生存下来的小男孩,自然也可以很快适应陌生的环境。
母亲套路他相亲,事先不说,临到人家都已经梳妆打扮好等在餐厅了,才开口。
米诺见妈咪离开,正要跟上,却被唐伈拉住。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哪门子一一二二。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依依已经在餐厅等你,你不来她会一直等,你妈在张婶李婶王婶面前能不能挺直腰杆,就看你肯不肯给妈妈这个面子。”
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精雕玉琢的小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过朋友,穿得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样品头论足。
人家妆都化了,你不去,不是人。
“……”
陆凛和一个女人,面对而坐。
“我有一只小麋鹿我从来也不骑,直到有天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妈妈,不是小麋鹿,是小毛驴。”
一阵香风盈鼻。
陆凛挂掉电话,有些气闷。
唐伈开口点评,没留神,姜妍已经朝着对面露天餐厅走了过去。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我没兴趣。”
唐伈见姜妍变了脸色,连忙道:“看小麋鹿还给人家铺餐巾呢,据我的经验,这么礼貌的事,男人只会做一次,那就是初次见面的时候。”
露天餐厅,姜妍悠哉地走过来,与陆凛相距不过一米半的隔壁桌停下。
却迟迟等不到回答,唐伈抬头,姜妍正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眉心微蹙。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急感。
她说话的时候,他会凝视她的眼睛,但是说完之后,就马上移开。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
陆凛洗完澡出来,刮了胡茬,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
帅不帅?
打了啫哩,侍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恍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帅。
他像一只虎皮鹦鹉,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