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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家的孩子被人追了啊!恐怕要打起来了吧!”
接下来该去超市买零食了。
有些蓓蕾已经开出了紫色的花瓣,散发出让人心安的香味。
大周末的一个人在街上走,表情这么抽搐,难道是被女朋友给甩了吗?
哇哈哈哈哈我真高兴啊!这就是谈恋爱的报应啊!看你的样子,说不定跟我同年,最多大我一岁吧?我叫你早恋,我叫你泡妞!这回玩完了吧!生不如死万念俱灰了吧!
你们才是黑道大哥呢!你们全家都是黑道大哥!你们嘴里的少馆主才是小混混们的头目,盗窃少女内衣的无耻之徒啊!
不,应该是走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上了吧?是从“痞子”转职成“变态”了啊!
他还以此为依据,想和我分享他从网上学来的“巴普洛夫把妹法”。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在红楼北街的两排丁香树中间。
拎着一只女生的鞋逛菜市场,对我来说感觉挺奇怪的。
我突然发现这张脸好面熟。
我立即想到,那个“徐少馆主”难道逃进了这家跆拳道馆?难道他是馆主大人的儿子?
难道只是巧合吗?我痛扁你之后没几天,内衣大盗就开始活动了,而且你体格身材跟我差不多,还穿着一件冲锋衣……
这样一来,学校里那些女生之所以丢内衣,实在是跟我有间接的关系。
其实偷内衣造成的伤害,跟把舒哲扔进江里之类的事情比,应该算是比较小的吧?
看我今天不打得你妈妈都不认识你!!
那样岂不是相当于,我亲手制造出一个偷女孩子内衣的变态来吗?
我觉得这个主意愚不可及,最关键的地方,是怎么让她接受你的零食吧?如果她讨厌你的话,连你的零食也不会接受的。
在菜市场的角落里我找到了正在看移动电视的鞋匠大叔,见我来了,他用目光一扫,露出“我的寂寞谁也不懂”的忧伤表情。
惊慌失措的,冷汗直流,好像是见到了鬼。
算了,反正我还身负买零食的任务,今天也算是得到了不少线索,就先放你一条生路吧。
我刚挥起拳头,小头目君(既然他已经退出江湖,可能以后叫他内衣大盗或者冲锋队员比较合适)转身就跑,这速度估计能破百米世界纪录。
剑眉入鬓,高挺的鼻梁,坚定的嘴唇,怎么看都是绝不会背叛革命的英雄好男儿。
而且,体格很好,身高也跟我不相上下。
“站住!你小子给我站住!”
听鸭舌帽说起来,冲锋队员似乎是因为被我胖揍,才感觉压力很大退出江湖的。
不过平心而论,他长得不算难看,至少比我像好人,要是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搂着他的胳膊,周围的人也会评论说这两人是天生一对。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鞋匠接过鞋子看了一眼,随口道:“很容易修,但是你得明天再来拿,今天我没心情。”
具体施行步骤是:每天都送零食给你喜欢的女生吃,直到她养成条件反射,一见到你就想起零食,这样她就会把对零食的爱转移到你身上,最后分不清是喜欢零食还是喜欢你,你就大功告成了。
他这张害怕的脸提醒了我,我想起来他是谁了!
所以留到下周一再说吧,这两天就先暂缓执行。
现在先去买零食吧。
这不是鸭舌帽君的老大,江桥下被我痛扁的痞子五人组的头领,小头目君吗!
他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烦心的事情,不时咬牙皱眉,面目扭曲,好像有一个隐形人在他后面不断爆他的菊花似的。
曹公公曾经跟我说:女生们喜欢零食,大概就像男生们喜欢抽烟和喝酒一样。
“追他的人是谁啊?少馆主功夫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还能被别人追呢?”
她们鄙视我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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