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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以前在地下摇滚圈子里打滚的时候,抵达过各式各样的城市,有一线顶尖大都市,也有安静避世的小县城,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大都市的面貌都是一模一样的,雨果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
和福金是一伙的那个家伙朝前跑了两步,大声怒吼到,“那是我的键盘!草!”
就在雨果和约瑟夫犹豫不决的时候,三个人的那方,有一个人突然就脱离了战场,捡起旁边的一个吉他,就准备动用武器了,这让旁边零落的围观者都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两步。
雨果不由拉了拉精神始终漂流在外的约瑟夫——自从拿到凯瑟琳的签名之后,约瑟夫就一直有点魂不守舍,不知道是在遗憾没有能够和凯瑟琳面对面交谈,还是在激动着今天下午的刺|激经历,“乔,你看那个人,是不是……福金?”
那个大个子独自对付一个人,立刻就占据了上风,他狠狠地给了对手一脚,让对手狼狈地摔倒在地上,然后大个子就凶狠地朝着拿起吉他的那个人大吼到,“你敢!”说话间,钵盂大的拳头就死死握了起来,然后举到了半空中。
雨果和约瑟夫面面相觑。
犹豫片刻,雨果还是硬着头皮走了上前,“嘿,福金,需要帮忙吗?”
如果可以放慢步伐,细细地品味每一座城市的特点,就可以发现,其实构成城市的街道、建筑、交通、人们都让这个地方充满了其他城市所无法模仿的特色。
雨果原本也不打算看热闹,因为他没有管闲事的打算,至少他现在没有身着纽约警察的制服或者超人的行头,那么这些事就不是他应该管的。但雨果的脚步却意外地停留了下来,因为他居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满街快步疾走的人们与马路中央川流不息的车辆交相辉映,但却没有人愿意停下脚步对陌生人露出一抹友善的笑容,在这一点上,纽约比洛杉矶冷漠了许多,让人身处在闹市之中却感受不到热闹,仿佛自己只是孤身一人一般。
“草!不是你在那里一直给我们压力,谁会想要离开!”同伴怒目圆瞪地看着福金,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你明知道布朗就是一个酒鬼,昨晚也不看着他,看看今天这烂摊子!我们已经没有钱了,你想要什么?你想要什么?”同伴推搡着福金,咄咄逼人地说到,“你想要什么!”
就好像不远处的吵闹一样,城市空气里的浮躁让人们失去了理智,开始产生激烈的争吵,甚至拳脚相向,但行人依旧快步前进着,就连愿意停下脚步观看热闹的人群都没有多少,只是零零散散有不到十个人站在周围看着眼前的闹剧。
雨果所指的那个人就是两个人中的那个大个子,由于此时正在混战之中,约瑟夫也看不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从体型来看,确实有点像是福金,“你确定?”
当然,没有人看热闹,这其实是好事,至少可以避免发生交通混乱的局面;但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在这座匆忙的城市里,人们除了自己之外,就连邻居的生活都不屑关心,更何况是陌生的路人呢?
此时热闹已经结束了,周围少量的围观群众都慢慢地散了开来,只留下福金就这样木愣愣地站在原地,听到旁边的呼喊声,他猛地一下就抬起头,向发声之人投去了凶狠的目光,嘴里那句“滚”在抬头之前就已经是脱口而出。
雨果在1993年新年第一天迎接日出时得到的那个灵感又再次在脑海里勾勒了出来,这首暂时被命名为“美好一天(beautifulday)”的曲子这一次却是补充完整了副歌的旋律,虽然雨果暂时没有想到相对应的歌词,只是哼唱着旋律,但这依旧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至少,这首歌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
看着眼前的景象,感受着今天下午的神奇,雨果脑海里的旋律在飞舞,就好像阳光下纷飞的尘埃,在脑袋的沟回之间谱写出一个个金灿灿的乐符,“这是美好的一天,天幕坠落,你觉得,这是美好的一天,不要放手错过。”
同伴看着福金那郁闷的表情,突然也就变得意兴阑珊起来,愤怒地朝旁边呸了一口,站在原地郁闷的挠了挠头,然后四周看了看满地的狼藉,犹豫了片刻,最后踢了踢地面上的另外一把吉他,快步离开了现场,只留下福金一个人站在散落满地的架子鼓中间,不知所措。
原本以为闹剧在这里就落幕了,可是不想这个家伙却转身把自己的枪口对准了福金,“我告诉过你不应该来纽约,你看看现在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毁了,难道你要负责吗?”
比如说上海的恬静,旧上海式的小弄堂、吴侬软语的口音、斑驳古朴的砖墙;比如说芝加哥的爽朗,洁白朵朵的浪花、猎猎作响的狂风、健壮硬朗的中西部风格;再比如说纽约的别致,街道交错之间的别有洞天、竞相绽放的多元文化、满街可见的艺术气息。
但是这些事情都是福金乐队内部的事,雨果和约瑟夫作为外人,自然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他们什么也不知道,没有发言的资格。可话说回来,他们就站在旁边,此时再转身离开,就连招呼都不打,这似乎又不合适。
雨果正准备迈开步伐上前时,却听到福金如同猛虎下山一般,朝着举起吉他的那个人凶猛地冲了过去,结果让那家伙吓得直接就抱着吉他转身跑了。有了第一个落跑的,另一个正在打架的人也踉跄着退后,然后把躺在地上的那个拉了起来,两个人一个抱着贝斯一个抱着键盘就往外逃。
如果雨果没有猜错,估计那些同伴就是福金的乐队成员了,只是不知道内部因为什么矛盾争吵了起来,以至于他们在街口表演的当口打架了起来,虽然一开始是三对二进行了对抗,但其实福金和同伴之间也有矛盾。
福金的身上左右两臂各有一个大面积刺青,根据胸口的形状开始刺,然后一大片蔓延到手臂,将整个肱二头肌都覆盖住,就好像是穿了一件护甲一般。福金的刺青很有特色,有着浓郁的东方风格,胸口图案是一只硕大的骷髅鬼头,而延伸到手臂部分却像是龙的身体,像是腾云驾雾又像是翻江倒海,霸气之中又带着诡异。听福金说,这两幅刺青他足足花了三周时间来进行,可以想象那个过程的痛苦,不过成品却绝对称得上是一个艺术品,让人叹为观止。
“我想要……”福金被同伴推着退后了半步,大声反驳到,但开口之后,却发现胸口的一团火焰让他根本无从宣泄,只能像是野狼一般低吼了两声,最终放弃了。
此时雨果和约瑟夫终于可以看清楚这个大个子的样貌了,虽然脸上因为鼻血的关系狼狈不堪,但确实是福金。这让雨果和约瑟夫两个人意外地对视了一番,虽然雨果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福金了,但主要是因为他在拍摄“西雅图夜未眠”,可却没有想到,福金居然也离开了洛杉矶,来到纽约。
约瑟夫回过神来,顺着雨果的视线看过去,只见眼前有一群人正在打架,其实说是一群人也不准确,一共就五个人,三个人打两个人,双方打得十分凶狠,虽然三个人占据了人数优势,但那两个人之中有一个大个子显然是打架好手,使得两方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周围散落着吉他、贝斯等乐器,架子鼓更是被撞倒了一地,整个现场看起来混乱不堪。
大都市无非就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密密麻麻的人群让人们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会因为密集恐惧症而开始窒息,而城市的天空都显得充满了阴霾,有着永远都挥之不去的沉重和繁忙。比如说纽约和芝加哥都差不多,无数的摩天大楼将视线都遮挡住了,而上。海的情况也差不多。
约瑟夫也顺着视线看了过去,那个疑似是福金的人穿着一件白色t恤,半边袖子都被扯了上去,可以看到一半的刺青,位置倒是和福金的一样,但图案却因为在运动之中看不清楚。
雨果摇了摇头,“我只是看到了他手上的刺青,觉得有点像罢了。”
但是走过的地方多了之后,雨果却改变了这种想法,特别是他作为一支走穴表演队伍中的一员,他可以看到城市繁荣的一面,同时也可以看到城市恬静、肮脏、隐蔽、生活的一面。雨果发现,其实每一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特色,不是指那些特别的景点,而是属于城市的韵味。
雨果和约瑟夫往前走的步伐不由停顿了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原本还想着去支援一下福金,但没有想到,福金把对手吓跑了,然后他的同伴却开始起内讧了。由于雨果他们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始末,也不知道此时上前是否太过冒失,一时间脚步也就停留在原地,前进也不是后退也不是。
可惜的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时间和心情放慢自己的脚步,因为生活的重量往往会让人们迷失自我。即使是雨果,他在这个时空里生活了一年多,也没有好好领略洛杉矶那座城市的风采,虽然偶尔窥见冰山一角时总会屡屡惊叹,但却从来不曾真正好好地用心去感受。现在站在纽约这座全世界最大的城市里,雨果不由感叹,其实他也就是历史洪流里微不足道的一颗小石子而已。
面对同伴的指责,福金却毫不示弱,大声吼了回去,“所以你打算怎么样,一辈子都窝在那间酒吧里当驻唱乐队吗?不要告诉我你不想闯荡出一番事业,不要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来纽约是我的主意,但你们可是都同意了的,不是我逼迫你们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