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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呼朋引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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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莱,可行与否从来就不是重点,将自己喜爱的音乐与别人分享,这本来就是音乐的一部分。”萨摩拉说出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音乐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魅力,就在于他是不分国界的沟通渠道,没有语言限制没有种族限制没有性别限制,所有人都可以分享自己喜欢的音乐,从而架起心灵的桥梁。

一直到这一刻,萨摩拉才真正理解了利亚姆的冲动,因为他被打动了,即使他分辨不清楚这种情绪的真谛,但他依旧选择了追随;而伊莱也是如此,虽然这也许是伊莱目前为止人生最大的突破,但萨摩拉也相信,这会成为伊莱未来人生之中最难得的回忆。

这首流行爵士如泣如诉,优美得宛若山间潺潺溪流,在鸟鸣之间撞击着鹅卵石,击打出动人的旋律,山间晨雾映衬着淡淡的金色阳光,在清澈的水花间印染出美妙的图案花纹,蜿蜒着奔腾入心。主唱的歌声温柔迷人、优雅自如,就好像蓝丝绒一般轻轻触碰内心,美妙得让人沉醉其中。

伊莱陷入了沉思,“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这可行吗?”

伊莱顺着萨摩拉的手指看了过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位男生仅仅依靠单脚倔强地站立着,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眼里的泪光正在闪烁着。伊莱的心脏开始微微颤抖,他第一次领略到,原来人生可以充满如此多激|情,“既然我们已经开始了,那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

刚才这首歌歌词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锂”这个单词,但歌名却用了这样一个词汇,真是耐人寻味。萨摩拉的灵魂开始颤栗起来,他真的很期待这支乐队接下来的表演,期待着他们能够继续打破自己的认知,让人眼前一亮。

“伊莱,我想给朋友打电话,让更多人过来观看他们的表演。”萨摩拉激动不已地对着弟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夕阳之中,男生那沉静的脸庞被勾勒得一清二楚,他的享受和惬意悄悄爬上了眉宇,可以感受到他此刻内心的平静。站在旁边的女生却丝毫没有承担重担的压力,微微抿着自己的唇瓣,那双并不大的眸子一动不动地看着舞台,放任自己的眼眶里有晶莹的泪水在闪动。

在萨摩拉看来,真正优秀的音乐就应该让更多人听到,让人们在音乐的世界里感受着属于自己的体悟。这也是萨摩拉同意跟随伊莱、利亚姆前来拉斯维加斯的真正原因,他对于地下摇滚乐队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他乐于发现更多好的音乐,然后和自己的伙伴们一起分享。眼前的荣耀至死,无疑就是他希望推荐的优秀乐队!

伊莱就露出了一副“我就是这个意思”的表情,萨摩拉紧接着解释到,“其实每个城市之间都有属于自己的音乐圈子,大家虽然不太经常交流,但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渠道,我是想说,我们应该为荣耀至死做一些宣传,当他们抵达到每一个城市时,就让更多人前来观看他们的表演。你知道,像他们如此出色的乐队,值得更多人的支持,我们应该让更多人倾听他们的音乐。”

原来,他才是那个局外人,台上的乐队与台下的观众在这一刻形成了呼应和共鸣,构成一幅美妙的画面,就连作为背景的夕阳漫天都黯然失色。狂风袭来,萨摩拉仓皇地闭上了眼睛,垂下头,用右手擦去了眼角的泪水:一定是眼睛里进了沙子。

“‘锂(lithium)’。”伊莱给出了一个简洁的答案,听在萨摩拉耳朵里,却是细细咀嚼起来。

相比于利亚姆和伊莱来说,萨摩拉才是那个识货的人,从刚才这首歌里就可以清晰感受到这支乐队的实力,绝对是让人热血沸腾。

刹那间,萨摩拉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就被击中了。这对情侣原来不是不懂得欣赏音乐,恰恰是因为他们欣赏这支乐队,所以才选择了一直留在原地,用他们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敬意,而在最后时刻,他们又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传递了自己对这场表演的喜爱。

品味那一句句歌词,“我如此孤独,但是还好,我剃了光头,我并不忧愁,或许我会谴责所有道听途说的人,但我不确定”,充满了意识深处的指代,不仅仅是歌词而已,更是对于崩溃情绪的一种宣泄;倾听那一个个音符,即使只是简单的“耶耶耶”哼唱,都充斥着宛若烟花绽放的瞬间爆发力,在卖弄技术和简洁编曲之间游走的吉他弦音更是让人耳目一新;感受那一缕缕情感,所有情绪肆意在音符之中翩若游鸿,乐符就在心尖之上翩翩起舞,灵魂的颤栗根本无法控制。

“下午好,感谢大家前来观看我们的表演,今天的表演还剩下最后一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首歌‘家(home)’送给天际这美妙的夕阳。”主唱的声音把萨摩拉的注意力拉了回去,此时天际那如血的残阳让被沙漠包围的城市充满了一种末日来临之前的惨烈,但同时也壮观得令人叹为观止,内心所有的惊叹却在那一片殷红之中缓缓沉淀下来,舞台上传来温柔优雅的吉他弦音,让心底的那一片柔软就这样温暖起来。

伊莱很不给面子地就翻了一个白眼,萨摩拉却一点都不介意,他把右手支撑在弟弟的肩膀上,“刚才这首歌叫什么名字?真带劲。”

“你说什么?你疯了吧?”伊莱皱起了眉头,他觉得这太不靠谱了,“难道你学校里那些朋友暑假都没有安排了,全部都跟着我们一起公路旅行?”

萨摩拉看着弟弟突然就笑了起来,果然伊莱还是不太了解音乐圈子,伊莱至多只能算是一个伪歌迷,“如果只是在旧金山我的朋友圈子里找,就算所有人愿意来,你说能够找多少人,十个还是二十个?”

萨摩拉却摇了摇头否定了伊莱的想法,“伊莱,如果只是依靠我们的力量,我们三个人跟随着乐队一路走到东海岸,再回来,这并不困难,但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到荣耀至死吗?不能。也许,我们的力量有限,但至少我们应该为荣耀至死做一些宣传,让地下音乐圈子、让喜欢街头表演的人更多地知道荣耀至死,让这些人也都加入现场表演,去领略荣耀至死的音乐。”

萨摩拉有些狼狈地避开了视线,他可不太习惯站在大庭广众面前哭得像是一个小妞,他一下看到了伊莱静静地站在原地,就好像融入了夕阳之中一般,这让萨摩拉想起了弟弟这是第一次离家远行,想必他此时也想家了,萨摩拉本来还想上前安慰一下伊莱,但视线余光却看到了那对一直安坐着的情侣,徐徐站了起来。

一首歌演唱完毕之后,萨摩拉气喘吁吁地站在原地,他那超标的体重实在很难负荷他刚才的又唱又跳,不得不大口呼吸着保持大脑的冷却,否则他怀疑自己下一个就会站在原地开始自燃。

其实这首歌对乐队的考验并不大,真正考验的是主唱的演绎能力,而主唱也承受住了这个考验。一曲“家”在惨烈的夕阳之中如云卷云舒,将傍晚六点时分思念家庭的思绪缓缓吟唱,就好像远处一盏一盏被点亮的灯火一般,照亮回家的路,在自己意识到之前,温热的水雾就迷蒙了视线。

萨摩拉对于音乐的狂热仅次于美食,音乐之于他就相当于精神美食,一个是填充胃部,一个是填充大脑,此时此刻,八个小时长途跋涉的疲倦都被那无数音符搅碎,他只想投入音乐之中,尽情地释放自己的压力,尽情地踩着节拍开始狂欢。

“这就是荣耀至死?”萨摩拉用手肘撞了撞站在旁边的伊莱,此时他才发现,伊莱也没有了平时的拘谨和认真,脸上的放松是前所未有的,这让萨摩拉笑了起来调侃到,“你还是懂点音乐的嘛。”

萨摩拉转头看向了那简陋的观众席,此时利亚姆已经占到了观众席第一排,伴随着乐队主唱的歌声又唱又跳,显得很是兴奋,在他的身后,那对情侣依旧坐在位置上,无动于衷,而那对祖孙更是一片沉寂,没有任何的反应。看着这样的场景,萨摩拉不由为乐队鸣不平,他们理应站在更好的舞台上,他们理应得到更多观众的支持,他们的音乐理应得到更好的待遇。

萨摩拉突然就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情绪,他想要让更多人知道这支乐队、了解这支乐队,他想要让更多人倾听这支乐队、感动这支乐队,不仅仅是分享音乐的心情,更是分享回忆分享情感的心情。

只见那对情侣中的男生,只有一只腿站立起来,另外一条裤管则空荡荡得什么也没有,女生用肩膀支撑起自己的男伴,倔强地站在里破烂的椅子面前,成为了伴侣的拐杖。两个人就这样安静而倔强地站立着,身后的狂风让男生那空荡的裤管猎猎作响。

意外的是,这并不是一首摇滚歌曲,而是流行爵士,这完全推翻了萨摩拉之前对乐队的认知——当然他对乐队的认知也就是一首“锂”而已。

“既然我们已经踏上了追随荣耀至死的旅途,那么为什么不让更多人知道他们呢?”萨摩拉指了指现场那对站在原地久久不愿离去的情侣,“现场观众从来不在于多寡,但如果能够多些像他们像我们、少一些像那位老人和孩子的观众,那才能散发出舞台的真正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