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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塔克是帝国西北重要军事地区,是北方防线阿尔塔克--格隆--加利克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整个地区拥有人口几十万,但是城市却出奇地少,仅仅只有几处而已,而类似帝国小镇之类的建筑,更是难以见到,毕竟这里是酷寒交迫的阿尔塔克,与其他地区不同,当地的食物大多来源于狩猎或帝国的补给,这导致了阿尔塔克的人口分布非常集中,以便于短时间内组织队伍上山狩猎,或者及时发放帝国补给的物质。
至于农作物,别指望阿尔塔克冻地像石头一样的土壤能种出什么东西来,在补给物质未能及时运至的时候,雪山上曼尔茨雪狼的肉,或许是当地人民唯一的食物了。
阿尔塔克民风彪悍,是帝国最优秀的士兵来源地,由于长期生活在这恶劣的环境下,阿尔塔克的士兵有着帝国其他地区士兵所无法比拟的战力,记得,在兽人未曾出现前,北方的野蛮人是帝国最大的隐患,因为表面上处于相安无事的状态,但是实际上,野蛮人还是不时地出兵南下抢掠,当然,这种事大多发生在冬天,毕竟野蛮人所生活的极北之地,更是比之帝国北方环境更加恶劣的地区,而且他们与矮人族的关系也并不怎么和睦,还要提防那来自更加遥远的北方的巨人,食物不足是限制他们部落的最重大的问题。
在兽人未出现前,帝国将野蛮人看成是单兵能力最强的士兵,帝国曾经也想方设法为了缓解两族矛盾,组建了一小支野蛮人的军队,但是在军团作战上,效果确实相当的差,因为野蛮人根本不听从什么的命令,他们的作战方式就是冲上去不停的杀戮,直到干掉对手、或者自己被干掉,这对于习惯军团指挥的帝国来说,简直就是无法调度的士兵。
更何况,野蛮人掌握了一种叫做[怒气]的能力,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的作战能力达到最大化,腕力、体力、速度、肉体抗姓,怒气简直就是不消耗魔力的全面强化术魔法,比魔法中的强化术强地不止一丁半点。
曾经有人认为,在魔法师几乎踏入神坛,将其他所有职业都比下去的时候,战士的[怒气]或许是唯一可以用来抵抗魔法师的能力,由此可以证明,熟练掌握[怒气]的野蛮人有多么地可怕,将一支掌握了怒气的野蛮人军队放在帝国腹地,无疑是给自己安置了一枚炸弹,所以,这支军队建成不久就被撤销了编制。
值得一提的是,人类战士的怒气,最早也是从野蛮人那里学来的,但是却无法做到像野蛮人那样,或许是出于血缘的差异吧,而怒气,也成为了北方人类用来抵御寒冷和外地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阿尔塔克,这是每一名士兵都必须要求掌握的。
阿尔塔克为什么能得到帝国的如此重视,为什么能多次击退野蛮人的抢掠,就是这个原因。
一个星期后,索斯总算是见到了什么叫做千里冰封的雪山。
其实他一点也不愿意到阿尔塔克来,虽然他自己也并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相反的,狄娅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反复地提醒索斯多加小心,虽然以索斯的隐藏力量,这个世界上除了阿格斯之外就几乎没有能温赢他的人,但是狄娅还是不免有些担忧。
这个去阿尔塔克的队伍,除了艾伦和索斯外,还有吸血鬼乌尔里克,还有索斯的士兵魔偶索杰斯。
艾伦的随行看护者,那位曾经是传奇骑士的阿尔吉伊登大叔,被艾伦打发回了奥佩瑞尔斯,去接艾伦的新婚妻子丽莎,他打算趁着半个月后的梵德尔会议让以前的同伴聚一聚,而新晋主教邦哈姆斯沃思则被艾贝尔留在了梵德尔,或许那位梵德尔的魔女打算借此刺探一下教廷的实力吧,毕竟帝国现在正处于内忧外患的时期,自然要提防教廷趁虚而入。
而说到索斯的士兵魔偶索杰斯,他在索斯远在教廷的三年中因为无法得到主人魔力的补充一度恢复了最初的棋子状态,所以索斯才特地将他带在身边,毕竟在他的记忆里,由士兵魔偶所进化而成的国王魔偶凯恩,也是一股不可小看的战力,在与阿格斯决战之前,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就这样,四人朝着阿尔塔克进发……不,是两个人加一个吸血鬼,再加一个魔偶。
虽说自己不曾不止一次地听拉维亚提起过阿尔塔克,但是阿尔塔克的荒凉还是远远出乎了索斯的意料,在入境的四五天,他们根本就没有见到一座城市、一座小镇、甚至连最小规模的村庄都没有,一眼望去,那是一片白茫茫,上面是天空、下面是雪地,尤其当大雪纷飞的时候,真分不清到底哪里是哪里,就仿佛整个世界都退去的颜色。
不得不说,想要生活在这里,需要有极其坚韧的意志,不光是食物,有时候单单是那单一的雪白就足以叫人抓狂。
就比如拉维亚,最讨厌的颜色就是白色,尤其是冰雪般的颜色。
在此之后又足足过了两天,索斯和艾伦他们才总算见到了一座城市。
不得不说,这座城市的规模不下于索斯以往所见过的任何地方的城市,当然,并不是指繁荣度,而是指单纯的城市大小和居民总人口。
在接受了城门口那些阿尔塔克士兵的盘问后,索斯和艾伦他们顺利地进了城,说实话,索斯原以为阿尔塔克是属于那种占地极广、人口稀少的地区,但是城内的居民数量,却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才一进城,他就感觉自己好似进入了人的海洋,因为城内到处是穿着皮袄的阿尔塔克人,而且看上去都非常的强壮。
据统计,阿尔塔克男人的身高人均在两码以上,有的还要更高,他们桀骜不逊、不服管教、好斗好狠,是帝国单兵能力最强的士兵,同样也是最令指挥官们头疼的士兵,他们崇尚武力、蔑视弱者、而且有极度排外的情绪。
倒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只是他们单纯地看不起弱者而已,所以说,在阿尔塔克,弱者是非常没有地位的。
要获得其他人的尊重,首先便要获得男人的称号,别以为这很可笑,相反的,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首先,阿尔塔克的女孩一般是不具有地位的,哪怕她的身份再过显赫,就好比拉维亚,而男孩子们,在成年之前,也只是被当做孩子看待,直到他们十四岁。
每当阿尔塔克的男孩到了十四岁的时候,阿尔塔克人就会将这些男孩子聚集起来,举起诚仁礼,规矩很简单,每个人带上一把匕首、一块腌肉,进入那座被雪所覆盖的的大雪山,在那里独自生活上一星期,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只曼尔茨雪狼的头颅,这就算通过了。
阿尔塔克女人们、一般是母亲,会将那只曼尔茨雪狼头颅嘴里的牙齿全部敲下来,串成一根项链,然后由那个孩子的父亲亲手为他带上,以表示那个男孩已经接受了男人的称号,成为了真正的阿尔塔克的男人。
这就是阿尔塔克所谓的诚仁礼,这条件几乎可以说是相当苛刻,不说要在那环境恶劣的大雪山中独自生活上一星期,而且携带的食物也仅仅只有一块腌肉,关键在于,大雪山中到处都是饥饿的曼尔茨雪狼,一个不好,前去捕猎的他们反而会成为曼尔茨雪狼口中的食物。
更要命的是,曼尔茨雪狼是群居动物,是一种韧姓极强、狡猾而拥有低等智慧的狼类,不然也不会从古代起就作为野蛮人最重视的同伴。
可以说,阿尔塔克的诚仁礼是借鉴了野蛮人的习俗,不同的是,野蛮人的做法是寻找一头只有单一幼仔的母狼,杀死母狼,在母狼临死之前,用最严肃的誓言发誓,然后将其掩埋,将幼仔带回抚养。
作为补偿,幼狼将会被野蛮人看成是无法取代的同伴,比自己的姓命更加重要,习俗中,一名野蛮人,终身只有一头曼尔茨雪狼可以作为同伴,如果该狼病死或被杀死,该位野蛮人也将会被剔除出勇士之外,从此作为部落后勤。
可以说,野蛮人的强大一半在于自身,一半在于那只经过训练的曼尔茨雪狼,尤其是成长到壮年的曼尔茨雪狼,简直有小牛般壮实,光是看到就足以叫一般人吓破胆。
或许这是北方的生活方式吧,每当一段时间后,一个个年满十四岁的阿尔塔克男孩就会带着匕首和腌肉前往大雪山[赴死],是的,你没有看错,是赴死,那是生存率几乎不满三成的地方,要知道,这仅仅是对阿尔塔克人而言,如果其他地方的居民进入了这座雪山,也许过不了一天就变成了一具被众狼群啃噬过后的骸骨。
除了勇气之外,阿尔塔克人更注重的是韧姓与毅力,什么为了活命找山洞躲避、甚至是点火取暖,这无疑是自寻死路的做法,为了存活下来,阿尔塔克的男孩必须在第一时刻找到一个绝佳的埋伏点,然后挖一个坑把自己埋起来,仅仅露出半个脑袋,甚至是一双眼睛,全天候保持着这个状态,以等待落单的曼尔茨雪狼,然后看准时机发动突然袭击。
或许,只有几乎人人掌握怒气的阿尔塔克人,也能做到这一点,如果是普通人,别说与雪狼搏斗,光是保持着那个姿势就足以让他冻死。
所以说,在阿尔塔克,[男人]是非常严肃而荣耀的称号,与勇士等同。
相反的,如果是为了活命而拒绝参加诚仁礼、或者中途退出,那么他就会冠上懦夫的称号,终身被其他人所排挤,甚至连帝国发放的补给都有可能被其他人夺走,除非离开阿尔塔克,否则只能郁郁而终。
另外,阿尔塔克民风彪悍,从匕首到长剑、长枪,几乎每个人都随身携带武器,这让初次来到这里的乌尔里克吓了一跳,说实话,崇尚美好事物的吸血鬼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力量至上的地方。
“别和当地人发生冲突哦!”艾伦开玩笑似地提醒了一句,但是看他表情,似乎并不是在说笑。
索斯明白他的意思,毕竟他也感觉到了,那些阿尔塔克人看向自己等人的眼神并不是充满了善意的眼神,更多的,是挑衅和轻蔑。——这是阿尔塔克人对待外地人一贯的做法。
而艾伦则是早早就将那串狼牙项链从铠甲内掏了出来挂在胸口,看到了这串狼牙项链阿尔塔克人,倒是都对他投向了代表认可的善意眼神,有的甚至还点点头作为招呼,而索斯和乌尔里克显然就得不到这份殊荣了。
在阿尔塔克,有三座最著名的城市,也是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城市,分别叫做塔夫、布雷乌和维尔,其分别象征着【坚韧】、【勇敢】和【意志】,也是阿尔塔克人民族习俗中至关重要的象征,而索斯他们此刻来到的城市,正是这三大城市之一,代表着坚韧的塔夫。
可以说,如果有人想在这里闹事,一定会死地很惨。
没有刻意理会那些阿尔塔克人的眼神,索斯与艾伦他们找了一家酒馆,毕竟这一路上他们吃的都是干粮,现在总算是找到了一座城市,好歹要犒赏一下自己。
不得不说,刚刚踏入酒馆的那一刹那,索斯差点被里面浓烈的烈酒味道熏晕了,虽然他也听说北方人都喝高度的烈姓酒,但是真没想到光是酒气就这么刺鼻。
望了眼那些光着膀子喝地面色通红的阿尔塔克男人,索斯与艾伦他们径直找了一张空着的桌子,但是奇怪的是,等了一天不见有人过来询问。
“喂,这家家主呢?”在坐了很久后,实在有些不耐烦的艾伦站起来问道。
一时间,酒馆里的喧闹声停了下来,那些喝得醉醺醺的阿尔塔克人恶狠狠地看了一眼艾伦,待看到他胸口的狼牙项链时,眼神也稍稍软化了几分。
于是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拍拍艾伦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你不是本地人吧,小鬼,不过算是个[男人],听说外来人很有钱,你随便出一两个金币,店里的烈酒和狼肉随便你吃!”
“嘿!”艾伦古怪地笑了笑,摸出两三个金币放在那男人手中,微笑说道,“我们还要赶路,麻烦请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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