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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登元狠狠甩头,说着:“既来之、则安之,那个妖鬼,既然没有损伤你我,又送了我等一程,想来也没有恶意,或许,只是开个玩笑…”
但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随即一拍脑袋:“许兄高堂,不就在釜山城内么?我们还是先去送信再说…”
砚儿赶紧点头,这县城,法度严谨,能给他极满足的安全感,自是赶紧进城为上。
马登元正要走,又是一顿,叫着:“砚儿,赶紧取笔墨来!”
砚儿一蒙,不由问着:“公子,你现在还要笔墨作甚?”
“我昨夜奇遇,怎能不记录下来,以遗子孙…”马登元理所当然地说着。
“这公子,没救了…”砚儿以手抚额,翻着白眼…
方明自是不知,身后这对活宝的举动,此时的他,已经深入武夷,到得群山边界。
此时,正见着一幕。
一群野族,赤着上身,露出黝黑的胸膛,下面只有一条靛蓝紧裤,成群结队,正在一处村庄肆掠。
不时有村民,张惶跑着,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山越,山越!”
噗!骨箭穿空,射入这人胸膛,村民又跑了几步,才轰然倒地。
为首的山越,脸上涂了几抹油彩,红绿相间,煞是奇异,呼啸着,催促底下山越上前。
只见底下山越,不时冲进农户。随着几声惨呼,就带着米袋出来,偶而。还扛着铁锅瓢盆等物。
方明知道,这些山越,只能算是两府山越的底层。
十几万的山越人口,光靠山里物资,肯定是养不活的,只有下了山,占据平原耕作。才能发展壮大。
武夷、长乐的山越,也是如此,只有少数。还在山里蹲着,其它山越,都是出外,抢夺平原耕作。获得收成。才可将人口繁衍至万员以上。
但山越那边,社会制度原始,生产技术落后,就算有着肥沃土地,收成还是有些不足全部人口所需,这时,也需出外劫掠,满足需求。
同时。也可掠夺其它资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抢夺活人。回去血祭!
方明就见得,此时的山越,虽将粮草物资收集上车,准备押运,却没停手,而是拿出绳索,将俘虏的百姓捆绑,准备一起带走。这其中,多是青年,耄耋极少。
“正好,这些山越,组织严密,看起来,不是小部落的,正可一探究竟!”方明念头一动,选了刚才的山越首领,动用了附体神通!
这山越首领,只觉脑袋一晕,已是彻底昏迷,被方明夺去了意识!
方明一边消化着这山越首领的记忆,一边发出命令,让手下将物资收好,打道回府。
“嗯!这首领是山越天弓部的,有上万人,是个大部落!叫作呼和么?”
神祗的思维,何等强大?只是片刻,这呼和从小到大的记忆,都被方明知晓,就算是亲人,也辨认不出。
从呼和记忆中,方明知道,这天弓部,在山越中,也是一等一的势力,还供奉了个图腾,可以保佑族人,免受游魂滋扰。
而天弓部中,地位最高的,是牧首和大祭司。
接下来,就是各级武士头目,以脸上色彩划分。从最低的一道杠,到最高的五色俱全,称为“贝鲁特”,乃是勇士头目,地位极高,仅在牧首和大祭司之下,并且,有着特权,吃最好的食物,睡最美的女人。
现在的呼和,脸上有三道油彩,算是个中层,管着百来号山越勇士。
今天,就是轮到他前来打猎。这抢夺食物,杀戮百姓,在山越看来,就是打猎!
“果是野族!不通教诲!”方明暗中摇头,表面上,还是那个勇武过人的呼和勇士,催促着手下赶路。
一行山越之间,倒是有说有笑,间或上前抓几个百姓取乐,到得天色全黑,已经回到山越大本营。
越走,方明的心里,却越是沉重“这些山越,性情凶悍,好勇斗狠,单论勇武,各个都在新安兵士之上,对付起来,大是不易!”
说是天弓部的本营,但在方明看来,就是一处极大的营寨。
山越族人,还没到筑城而居的地步,但也有了几分气象。
营寨上的岗哨,见得方明一行,都是欢呼:“呼和勇士回来了!呼喊勇士回来了!”
方明大笑,挥手示意,很快就有人前去通报,不久,营地大门,“哐当”一声,轰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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