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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吞噬了那么多的妖人的灵力,叶凌云的体内需要梳理梳理。
虽然,吞天神凤珠化成的丹田完全可以自行把妖人的灵力转换为仙人的灵力,但是,叶凌云也需要用自己的意念重新梳理一遍。
这种梳理的目的主要是让新得到的海量灵力和自身的气血筋骨经络更加完美的融合。
鸟哥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叶凌云的身心状况。
“主人,我觉得现在你该休息了。”
“嗯,鸟哥你说对了,那么今天咱们去哪里休息呢?”
“主人,在这洪荒世界里,找到适合休息的地方实在不容易,咱们仍然回到昨天夜里休息的那个山洞休息吧!”
“鸟哥,那个山洞离这里很远,黑云宗的人找来找去找不到咱们,就有可能撤走了,我可不想放过他们!”
“主人放心!解决这个问题我自有办法!”
鸟哥驮着叶凌云,在这片山区的山间穿插迂回,将自己和叶凌云的气息散布在了许多处。
这样,就够黑云宗的妖人们折腾一夜了。
然后,鸟哥以强大的法力隔绝自己和叶凌云的气息,然后向着昨天夜里睡觉的那个山洞电划而去。
进入山洞,叶凌云将昨天没有用完的干柴放在昨天搭的那个石头架子下面,口喷火苗,引燃了干柴。
随着升级,叶凌云口喷火苗的本事也大了不少。
叶凌云从储物袋里取出一块鹰肉,放在石头架子上,像昨天一样,将鹰肉烤熟,和鸟哥一起吃。
鸟哥又拿出一瓶洒来。
也不知道它存了多少酒,叶凌云也不想去问。
一人一鸟,吃肉喝酒,倒也惬意。
虽然灵智型储物袋有着极好的保鲜作用,但是,叶凌云和鸟哥都觉得鹰肉不如昨天好吃了。
其实,并不是鹰肉不好吃了,而是这一人一鸟连续吃鹰肉,开始吃腻了。
“鸟哥,明天抽点时间,咱们捉一些别的动物吃肉吧,妖鹰的这种肉我吃腻了。”
“嗯,我也觉得有点腻了……等着,美食马上就来了啊!”
鸟哥扔下一句话,紧接着一下子窜出洞外。
不一会儿,鸟哥就回来了,两只爪子里都提着好东西。
左爪子提着一头小野猪,右爪子提着一只大野兔。
叶凌云大喜,用宝剑先将野兔的皮剥了,去掉内脏,将鲜鲜的野兔子肉架在火上烤。
果然,改吃野兔子肉,顿时胃口大开。
鸟哥又拿出一瓶洒,一人一鸟,酒肉相佐,饕餮一通。
叶凌云觉得自己和鸟哥在一起,吃东西多了,酒量也越来越大。
另外,这个时代的酒度数不高。
刚才已经吃了一些鹰肉了,所以,叶凌云和鸟哥吃完半只野兔子的肉,都已经饱饱的了。
叶凌云也就不再剥野猪的皮了,直接这只野猪和半只野兔子存入具有保鲜功能的灵智型储物袋中,明天再吃。
明天肯定是要改吃野猪肉的,多种肉倒换着吃才吃不腻。
今夜,更须加倍提防,鸟哥在洞口布下了双重法力防护网。
叶凌云整整一天都在激烈战斗,已经相当疲惫了,而吃得饱饱也令人犯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