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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进来的,是约翰·戴斯,同为《泰坦尼克号》的制片人之一,毫无疑问,也是西蒙斯的顶头上司。
而且,他的脸色似乎也不太好。
于是,西蒙斯乖乖地滚去又接了一杯咖啡端过来。
约翰连看都没看西蒙斯,进门之后“嘎吱”一声坐到卡梅隆身边,拍拍他的肩膀,“e-on,body!他就是这个脾气……你知道的,他真的就是最合适的那个人了!两次奥斯卡提名,一次得奖,他是最顶级的音乐人!而且应对这种爱情题材,他才是内行,对不对?”
顿了顿,见卡梅隆的表情连点变化都没有,他又道:“其实我觉得,这首歌非常好了,我们可以找一位顶级歌手来演唱,效果肯定会非常好的!”
卡梅隆突然扭头,盯着他,声音不高,但气势慑人,“no!”
顿了顿,他做出一个标志性的动作——挥舞起自己的手臂,就好像是在面对着数万人演讲一样,大声地道:“这是我的电影,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一再跟他说,我希望主题歌能够更有力量一些,我不要那么软塌塌的爱情歌曲,oh,你听听那首歌,no!绝对不行!他会毁掉这部电影的!”
约翰摊摊手,虽然也已经很烦躁,却还是耐下性子劝说,“ok!ok!这是你的电影,这是你的电影!没问题,我们让他重写,ok?”
卡梅隆闻言,越发愤怒,“重写?ok!可以重写!但是你听到了的,他坚持他的想法,他认为他那首屎一样的作品,是跟我这部电影最搭的!但这是我的电影,只有我才有资格判断他那一样的作品是不是能够配得上我的电影!”
面对片场暴君的怒吼,约翰下意识地身子后仰,被他吼得无法直视。
然而,其实他也已经压了一肚子的怒火了。
好不容易等到卡梅隆吼完了,他一扭头看到傻乎乎地站在那里的乔治西蒙斯,不由得心里的那股邪火就窜出来了,“oh,e-on,乔治,关掉这该死的音乐!它难听死了!”
乔治·西蒙斯已经完全被两位大佬的怒火给惊住了,因为此前一段时间,他们手上的这部电影,虽然进度不快,但一直都在有序的前进,两位大佬的心情也都在水准线以上,比起拍摄期的表演来说,已经算是和风细雨了,谁知道,今天居然突然就雷霆大怒起来。
被约翰这么一吼,西蒙斯愣了一下,然后才赶紧道:“好的,boss!马上!”
然而此时,另外一个boss却突然道:“等等!”
恰在此时,房间里正在播放的这一段音乐已经结束了刚才那一段优雅而婉转的旋律,迎来了自己的高潮段落。没人说话了,西蒙斯的脚步也迟迟疑疑地停下,房间内突然很安静,于是,大家都清楚地听到那个高亢而极富力量的女声在高歌——
“you\"re–here,there\"s-nothing-i-fear(只要你在,我将无所畏惧)
and-i-know-that-my-heart-will-go-on(我知我心永恒)
we\"ll–stay-forever-this-way(我们将相爱至地老天荒)
you-are-safe–in-my-heart(你安全地往在我的心里)
and–my-heart-will-go-on-and-on(我心永恒不移)
……”
简单的钢琴伴奏,让这首歌听上去更像是一首歌曲小样,而不是一首制作成熟的音乐作品,但那华丽而高亢、极富力量感的女高音,却让这首歌变得一点都不简单。
“oh,shit!”卡梅隆眼神儿已经直了,喃喃地道。
歌曲很快结束,卡梅隆眼睛一亮,道:“再放一遍!”
乔治·西蒙斯早就被彻底吓呆了,闻言他甚至没有说话,跑过去按了重新播放,很快,那个熟悉的钢琴声又响了起来。
就是这个旋律!
就是这个声音!
“oh,shit!”卡梅隆忍不住又爆了粗口。
一遍放完,他毫不犹豫地抬头,“再放一遍。”
于是,又来一遍。
这一次,卡梅隆再次没忍住,喜动颜色地摇晃着脑袋,“oh,shit!”
第三遍放完了,卡梅隆终于没有要求再放一遍,他扭头看了约翰一眼,然后转头,目光炯炯地逼视着乔治·西蒙斯,“告诉我,这是谁的歌?这个美丽的声音是谁?”
西蒙斯扭头看看约翰,一脸的胆怯和尴尬,犹豫片刻之后,才硬着头皮道:“这是……呃,这是去年我去中国,负责签下了一对中国的歌星,等咱们的电影在中国上映的时候,他们会负责创作并演唱一首宣传歌曲,然后,我回来之前,对方托我把这张cd带回来,说是送给两位boss的礼物,卡梅隆先生的那一份,我已经交给了您的助理,这一份是戴斯先生的,完成拍摄之后,我负责整理办公室,就把这张cd也带了回来,前些天偶尔听了一下,我自己很喜欢,就……就……对不起,戴斯先生,我不该碰你的私人物品,我……”
“no!no!no!”卡梅隆兴奋地站起身来,“这不是你的失误,小伙子,我要感谢你帮我发现了这首歌!oh,god!这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
说完了,他忍不住继续兴奋地道:“我要把大卫炒掉,他失职了!因为我没有得到我的礼物!”说完了又是忍不住连连感慨,“god!”
扭头看着沙发上的约翰·戴斯,他近乎一字一顿地道:“约翰,我要和这首歌的作者见面,我必须要和这个作者见面,越快越好!”
约翰·戴斯张开手臂,摊摊手,“ok!……中国人?”
詹姆斯卡梅隆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或者泰国人,我要这首作品!”
顿了顿,他道:“我爱死它了!”
他站起身来,双臂张开,这一刻,犹如拥抱了整个世界的世界之王一般,他兴奋地道:“强烈的,但是克制的,克制的,但是强壮的……爱情!这就是我的电影!这就是我的主题歌!”
约翰·戴斯耸耸肩,皱着眉,撇着嘴,显然是至今都没有回过神来,只是下意识地回应,“er……ok?”
卡梅隆不再理他,只是扭头看着乔治西蒙斯。
西蒙斯愣了一下,随后立刻反应过来,“ok,我马上联系!如果需要,我会订最早的一班飞机飞过去!一定会联系上他,把他请来这里跟您见面!”
“good!”卡梅隆大加赞赏。
这个时候,约翰站起身来,无奈地耸肩,“詹姆斯……詹姆斯……冷静一下!简那里怎么办?难道你要找一个中国人来配乐,把简踢走么?e-on,body!这不合规矩!而且简是拿过奥斯卡的大师级音乐人,他才是最合适的那个人,你不能因为一首作品就选择换人!”
卡梅隆扭头看着他,怒吼道:“但是他妈的我喜欢这首歌,我知道这才是我的电影里需要出现的音乐,让他妈的奥斯卡最佳配乐去死吧!”
约翰耸耸肩、摊手,无奈地道:“詹姆斯,别这样,听我说,伙计……”
“呃……boss?打扰一下,据我所知,这首歌的作者,昨天刚刚登上《纽约时报》!”
两个人闻言一愣,齐齐地扭头看向他。
乔治西蒙斯,转身,很快从报纸架上找出一份报纸来,递给两位大佬,同时还指着《纽约时报》第一版下方的那张照片上站在五个人中间的那个年轻人,道:“我见过他的,相信我,他叫李!”
两位大佬联手接过报纸,标题入目,两人都是眼前一亮——
《上市十二天全球销量七百万张,遥远的东方有一支神奇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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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嗯,要推一本书,是本书的读者写的,叫《文青是不是种病》,作者:零度风楼。书荒的可以去看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