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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余风点点头:“我记起来,不过你当初可是一见到我的儿郎们亮出刀子,就怪叫着跑开了的,哈哈哈,如今也做到这个职位,也算是出人头地了,不错,不错!”
“到哪里?当然是到家了啊!”那个被他称为孙大哥的汉子,是这几天一直照顾他起居的护卫,当然,他的身份自然是余风的亲兵。容七在这船上,唯一熟悉,能够说上句的,也就是只有他了。
“大人还记得小人?”那人一脸的惊喜,“小人新城港提辖朴永生,大人虎驾首次莅临梦金浦里,不,新城的时候,小人就在这港口任事了,蒙大人栽培,现在小人也做上了提辖,大人对小人,真是恩比天高,情比海深!”
“不要多礼,起来说话!”余风此刻穿着便装,一个在码头上众商家船主都要仰望的官员,对着自己参拜,那也太显眼了,余风可不想被人围观。
诗的全文是这样的:一身甲胄肆横行,满腹玄黄未易评。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月暗偷营。双鳌恰是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只怕钓鳌人设铒,捉将沸釜送残生。
容七是最后一批下船的,看着前面牵着自己女儿的手的吴嫣然,他心里是什么滋味,那就他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从被带到泉州,他就绝了早先想带着女儿逃走的念头了,以他的阅历自然是看的出,能被福建水师提督待若上宾,而自身又带着数十人的护卫下人起居的,这人的权势,决计不是自己的那点本事可以抗衡的。当然,吴嫣然对囡囡的另眼相看,也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算这个大人物对自己不屑一顾,若是女儿能够借此攀靠上一颗大事,为了女儿的幸福,他也不会做出这样不智的事情来。
“那好,莫累着了自己,晚间在家等你一起用饭!”余风点点头,这里不比泉州,他一丝担忧都没有,而且这码头上,认识吴嫣然的人,只怕还要比认识他的人多一些,身边又是护卫众多,那是决计不会出什么岔子的。
“那是大人虎威,小人这点胆子,当然见到闻之丧胆了!”朴永生脸上陪着笑,一点都不以当初的出乖露丑为耻,能够在大人面前出乖露丑,别人也得有这个机缘不是,上次大人出海,恰好轮到他轮休,对于失去了这个能在大人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他足足心疼了好些天,然后他就将自己的行头全都搬到提辖衙门来了,虽然大人不一定再从这里回来,但是,若是大人再从这里回来,他就一定能够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大人面前。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心人,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他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
李自成的这老师到底是在野的大贤,还是一位混饭吃的落魄秀才,已经无从考据了,但是,之所有这个典故被流传下来,是因为这位老师,在呆立了半响之后,说出的一句现在看起来极为精准的话:“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据说,李自成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其授业的私塾老师待自己的学生极好,这些学生们,大都家境不是很富有,这老师家每每弄了些好吃的吃食,都会叫自己的弟子们一起过来享用一番,不过吃东西可以,按照老师的规矩,这吃东西之前,得先做一首诗来。
“大人,要备车马吗?”身边的一个亲卫说道,这里距离新城,还有一段距离,没有车马靠着走过去,那就太辛苦了。
“不着急,民事衙门那边的人过来,相公,你不用管我,我带囡囡去四海行那边看看,你去忙你的正事吧!”吴嫣然脸颊旁边的青丝被海风吹起,然后垂下来,落在嘴角微翘的笑容上,哪里有什么清减的模样。
“参见大人!”
英雄不问出处!咱们这新城,不问出处的英雄多了去了,多这么一个又算得了什么事情!他口中虽然不说,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看不出一丝不悦的神情,实际上,作为余风的亲兵,当别人问到新城是属于大明的哪个州府的时候,他心里总有一丝怪异的感觉,对对方的问法,不愿意承认,也不愿意否定。
说是典故,其实也不合适,在三百年后,这或许是一个典故,不过现在绝对算不上了,充其量,就是一个传奇小故事罢了,或许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也不说一定。这个典故发生的时代,却是和他如今所处的年代并不遥远。这个典故是关于如今在中原正把大明搅的天翻地覆的闯王李自成的。
李自成最后会如何,余风可以说,只要历史没有太大的变动的话,这个最后的下场,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了,甚至连李自成本人也不会比他清楚。他之所以能够记住这个典故,还是因为这典故里那句:一身甲胄肆横行!太过于威武霸气,这和黄巢的那首“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何其的相似,简直就是咏志诗的典范。
“我问的是哪个州府?”容七看着港口的熟悉的格局,微微皱了些眉头,虽然福建、泉州,也能看到番人的建筑和那些奇形怪状的番人,但是,这里人也太多了吧,这出海后一直朝着北方走,福建北方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处繁华的港口,简直和泉州的几个大港差不多了。
离去的船上,余风一直都在想着这郑芝龙的送别宴,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宴席上的主菜居然是螃蟹。虽然说这一年四季皆有蟹吃,但是在秋天,才是吃蟹的最好季节。有说“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每年入秋之时,正是螃蟹黄多油满之时,所以有食家言“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郑芝龙未必有什么寓意,不过余风却是想到一个典故。
“干娘,干娘,那边好多娃娃!”看到牵着吴嫣然手的囡囡,在一家卖着瓷娃娃的店铺前,挪不开脚,余风微微笑了一下,朝着前面走去。
第一次到新城?余风有些印象了,好像第一次到新城的是,就是遇见一群鞑子奔袭新城,新城将所有的人手都龟缩到城里,自己那时候还是在山东任职。那个时候,他第一次踏足朝鲜的土地的时候,码头上市好像有几个朝鲜人在那里狐假虎威,好像一看到自己一行,就立刻做鸟兽散了,谁知道当时那些鸟兽散的人群中,还有面前的这个朴永生?
“你是?”这个码头上的官员,余风微微蹙起眉头,这人他依稀有些面熟,不过,他可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他唯一肯定的是,这个人,自己以前一定见过,而且,还有些印象。
“孙大哥,咱这是到哪里了?”一路上行程,船上的人虽然没有限制他的自由,但是,他很是乖巧的没有多问多看,他可不像因为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或者是说了不该说的话,被人丢进这茫茫大海中去,这人什么时候该硬气,什么时候该服软,他可是清清楚楚,大丈夫能屈能伸,这话不就是书说的这样的情形吗?
“你问这么多干嘛,以后你就知道了,现在你只要知道,到了咱们自己的地方就成了!”孙护卫嘴里用上了“咱们”这个词,说明已经没拿他当外人看了,这当亲兵的,除了身手过得去,心思也是伶俐的,眼见二夫人待这家伙的女儿极好,吃住都在一起,这家伙自然是被爱屋及乌,不管他以前是干什么,在这里混个出身,那是没问题的。
“暂时不用,嗯,给夫人预备一副!”余风随口应道,已经走到前面几个来迎接的官儿面前。
那么这郑芝龙此举,就有些意思了,这是讽刺自己呢还是借这个典故,和自己共勉呢?郑芝龙也许不知道这个典故,但是,他手下能人辈出,未必就不是这下面的人出的这个主意,这个家伙,送自己回去,还来这么一手,倒是真是一个不服输的家伙。
“还是回到自己的地方舒坦啊!”余风对着身边的吴嫣然说道,“怎么样,累不累,先回老宅子里歇歇吧,坐了这些日子的船,人都清减了一圈!”
余风这一路上带着笑意,回到了新城。当他从这船上下来,第一脚站在坚实的土地上的那感觉,让他顿时感到一阵舒心惬意,什么地方,都比不上自己的地方好啊,他由衷的在心里感叹道。
这天老师家做了不少螃蟹,众小儿自然是一招即来,吃之前,按照惯例,都做了一首诗,小儿们饕餮大吃,老师自然是拿着这些诗,边看边评。看到李自成写的诗,老师半响没有说话。
“嗯,军务衙门在这里的头是谁,叫他也过来!”余风边走边问到,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有点部队首长下基层的意思了,不过,不同的是,他比那些首长的威势更重,这些人都是他的子民,这些人的生死权势财富,都在他一念之间,也就是这些人,甘为他横行天下的一身甲胄,让他有睥睨苍生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