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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王朝,彩云州。因地处南方,群山环绕,东南方有一缺口,遥对紫阳国南面海域,故气候温润,四季如春。
陵安城是彩云州境内一处边陲小城,人口五十万上下,从紫阳国疆域版面上看,恰位于整个国境的最西南角——其城防再往南推进百里,便是一望无际、渺无人烟的南疆。
作为整个紫阳地图上一处丁点大的地方,这座小城本该被人遗忘,远离一切纷争喧扰,然而作为南方小地,受气候、洋流、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这里风景秀美,特别是每年春夏更替之际,花开遍野、姹紫嫣红,被誉为本就以自然风光闻名的彩云州之最,故在这个国家历代文人骚客的口中,又有“花城”的美名。
逢满城花开,总有游人如织、络绎不绝。
这一年,四月初三,一匹来自王朝北都的红鬃马载着一袭红裙来到这座南方小城。
马上的姑娘青春正好,甫入城门,便惊诧于这里的民俗风貌,以及稀奇物产。
“括爷爷,这是瓜吗?”
姑娘牵马,停在街边的一处摊贩前。她俯下身来端详着眼前绿油油、又带着黑色条纹的“蔬果”,睁大的双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事物的新奇。
“这个,老奴不知,看形状,和西域传来的‘凉瓜’相似,但个头更大,颜色外表也有差异。”
马旁,被姑娘称为“括爷爷”的老人恭敬回答,说完,他朝着眼前的摊主人问道,“请问店家,这是何物?什么价钱?”
摊主躺在摇椅上,一顶大大的草帽盖住脸,闻言,像是刚睡醒般,掀开草帽一角,瞄了一眼摊子前的姑娘和老人。
“生面孔啊,好俊俏的姑娘!”
摊主嘻嘻一笑,姑娘和老人这才发现,这个大白天守着个摊子假寐的家伙,居然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这把年纪躺在这无所事事的卖菜,果然是边陲小城,日子过得确实安逸。老人眉头一皱,暗自想到——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这少年属实是胸无大志,太没出息了些。
眼见这小摊主没啥做生意的意思,且出言间还带着点轻薄的味道,老人的心里更是生出几分不悦来,于是朝身旁的姑娘小声道:“小姐,咱们再往前逛逛吧。”
红裙的姑娘没回话,摊子前的少年却先笑了起来,少年道:“只怕二位逛遍这陵安城,也找不到我这一样的瓜。”
“看你年纪不大,说话的口气却不小。”姑娘笑了,“那你倒说说,你这瓜从哪来?莫不是从海外引的种,还是西域南疆?”
少年起身摘掉草帽,一时间竟像是有些难以回答这个问题,想想,他随手拿刀,取瓜劈开,露出了里面红彤彤的瓜瓤。
这回,姑娘眼中的新奇感更重了,眼前这个瓜皮是绿的,瓤却是红的,这种神奇的蔬果,若真说是海外引来,她也觉得有几分可信。
“两位,此瓜呢,叫做‘西瓜’,别说是陵安城,便是整个紫阳国,你们也找不出第二家卖。见两位面生,应该是远道而来,全当是本地人好客,这瓜我送给你们。”
少年一手一半,将切好的瓜送上。
老人还在将信将疑,姑娘却已经取刀小块小块地分割着尝了起来。与此同时,一边吃,一边露出惊喜的神情。
见自家小主人吃得高兴,老人的脸上也露出淡淡笑意来。他取出钱袋,从中拿出一块沉甸甸的银两,交到少年手中,道“这瓜,我们很喜欢,而且我们不白拿,这是你应得的。”
少年笑笑,站在原地,全然没有上前接银子的意思。
“说了送二位就是送二位,拿钱就没意思了。另外,今天出门偷了懒,只带了一批西瓜出来卖,二位若是想尝鲜,可随我去农田里一逛,我的田里不光有这样的西瓜,还有晶莹若宝石的番石榴、带刺的榴莲果,保管让你们大开眼界。”
“呵呵,谢谢小店家的好意,我们还有别的事儿,就不打扰了。”老人客气地笑了两声,带着姑娘朝前方的市集走了过去。
少年眼见两人离去,也没有半分懊恼或失望的样子,只是仍旧躺在自己的神仙椅上,盖着草帽、翘着二郎腿、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远远听去,依稀唱得是什么“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云云。
“括爷爷,这小子有点儿意思啊。”红裙的姑娘听着少年唱不像唱、哼又不像哼的歌声,不由得“扑哧”一笑,边走边向身旁的老人问道。
“是有趣儿,明明只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少年人,却硬要装作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而且言谈举止和一般的庄稼汉有很大区别,加上他带来的瓜果实在稀奇,若是在北都,老奴可能要高看他几眼,只是在这边陲之地,估计他这辈子也就是个贩夫的命。”老人笑道。
少女抚摸着马儿的红鬃,笑而不置可否。
就在这一老一少漫游花城之际,暗处,几双眼睛正盯着了他们。
一人道,“看清楚了,马脖子上挂着‘沈’字金牌,那老人气感浑厚,至少是采气境大成,听那少女的称呼,想必是沈家护院家臣中的沈括。”
“啧啧啧,二十年前凭一手‘混元掌法’横走江湖的沈括!看来岁月才是高手最大的敌人,看他如今老态龙钟的样子,不知道还保有了当年的几分雄风。”又一人道。
“二哥这是手痒了?”一个尖细的声音怪笑。
“别误事。我们的目标是沈家小姐。”最后一人冷冷提醒。
“但这沈括与她寸步不离,动她,恐怕绕不开那老东西啊。”尖细声音迟疑道。
“老东西交给我。”被称为“二哥”的男人冷笑着说道。
“不可意气用事。”先前出言提醒那人制止了“老二”的念头,“沈括销声匿迹二十年,即便仍滞留在采气境,其经年积累也不是我们可比。既然他们只有两人,我们就用好人数优势,分头击破!老四。”
“在。”最开始说话之人回道。
“你轻功身法最好,待那主仆二人入驻客栈后,先在菜里下毒,故意让沈括察觉,再引他出去,设法与老二合而歼之。”
“得嘞!”老四接令。
“事先说好,我和他未分胜负之前,你不可插手。”老二冷笑,忍不住跃跃欲试。
“调虎离山?”尖细声音笑的越发猖狂,“老东西走后,你我再潜入客栈对那小妞下手,是吧?”
“不,不能在客栈里动手。”发号施令之人摇头,“那丫头不是挺宝贝她那匹红马?你想个法子,用马,把她引到荒郊,这样就算老二老四拦不住沈括,老东西返回后也没法第一时间救她。”
“妙哉妙哉!引到荒郊,正合我意,不知这沈家千金娇生惯养,尝起来是什么滋味儿。”那尖细声音舔了舔嘴唇,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微微发亮。
“啪!”
一记重重的耳光声。
“劝你收起你那副脏德行,这个姑娘不是你我能得罪的人,不想死,就老老实实听我安排。”
发号施令之人揪住他的衣领,眼神冰冷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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