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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钰读书一般,这几年自然也是被明翙看不起的对象。
他很有自知之明,只是没料到一直以来对自己冷淡的四妹妹会突然用那样热忱的眼神看他,看得他有几分不太好意思,“我又不是个读书人的料……明年春闱真是再也不想参加了……再考不上,我就在家混吃等死罢了。”
姜老夫人喝了一勺子热汤,笑眼看他,“不读书,那就去军营里历练。”
明钰一听,俊脸瞬间垮了下来,瞪大双眼,“军营?祖母,您莫不是要我的小命啊!我从小养尊处优被您当小宝贝宠着,吃不了一点儿苦的!”
姜老夫人面不改色,“不能吃苦就去学着吃苦,吃得苦中苦——”
明钰顺口就接,“就会一辈子吃苦!”
众人皆热闹的笑起来,唯有明微瞧着这一大家子其乐融融,无声冷笑。
幽兰苑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儿子,唯一一个算得上儿子的大哥哥,还是个残废,一点儿用也没有。
明钰也不喜欢她,不护着她,不一辈子对她好,算什么一碗水端平的好哥哥?
这些人真是让人恶心透了,她恨不得让明钰也残废算了,到时一家子男人都是残废,也算公平。
明翙噗嗤一笑,看着明钰垂头丧气的俊脸,安慰道,“还有一年春闱呢,三哥再试一次,说不定这次便考上了。”
其实,有明禛在朝堂,随手提拔家中兄弟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儿。
但祖母不肯,定要让族中子弟自己读书科考入仕。
而明钰后来之所以会去边关,也是听了明禛的话。
聊完这话题,明翙安静地吃了一会儿,才发现今日明袖眸含半江秋水,眉舒一点巫峰,蝉髻高耸,鬓云如墨,而那一丝不苟的发髻上却插了一只很特别的嵌玉花红蓝宝石双珠金发簪。
她凝神细看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了。
那只金发簪是她与赵世子赵锦之大婚前,赵家让人送来的。
明袖只是远远见过赵锦之一面,见他生得面如冠玉,相貌堂堂,便还算欢喜,又听吕氏说起赵世子在外头名声极好,是最温柔不过的世家公子,因而对他越发有好感。
两人婚前不怎么能见面,赵锦之却屡屡往安陆侯府送东西。
这金发簪,便是他亲自选的。
明袖十分宝贝,嫁人后也时常戴在头上。
只是……他们婚后一年……明翙便没见明袖戴过了。
明袖的性子,说温柔也是真温柔,极擅长隐忍,在祖母和家人面前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除了三朝回门那日,她挽着赵锦之的手是笑着的,后来脸上再不见那发自内心的笑意。
时间虽然过去了很久很久,可明翙还是深刻地记得,她每次见明袖,她总是那副忧愁不展的模样,说她不高兴,可嘴角又淡淡的牵着,只是过得不那么好,却也说不上不好,正是这样平淡如水的折磨人的寻常日子,将她脸上璀璨的笑都磨没了。
她也问过,“既然日子过得不好,为何不和离?”
那时明袖怎么说?
她只幽幽的叹息了一声,低眉顺目地挽起一个说不上笑的笑,眼底一片荒芜,“这世上男婚女嫁大多如此,我没什么好挣扎的,就这样过一辈子也就罢了。四妹妹嫁得好,是四妹妹的幸事,大姐姐不求别的,只望着这日子平平淡淡,不要起一点儿波澜,直接到头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