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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认识她整整三百六十五天的时候,才发现时间过得如此之快。”——日记本陈旧不堪,我们的感情始终如新。
在络新妇的巢穴住了两天,这里充斥着光怪陆离的气息,洞内布满蛛丝,无法以火焰照明,能从肚子里发出冷光的大蜘蛛就成了吊灯。歌果不喜欢阴冷,可比起外面扰人的细雨,这里最起码是干爽的。食物则是我们永恒的话题,现在又多了一张嘴,光靠捕猎很难保证每天吃饱肚子。
我们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不能再脏了,尤其是被雨一浇,全是泥土味。
“歌果,你猜雨还要下几天?”
“最好明天就是晴天。”
“那不太可能吧”
雨季的南部平原很有韵味,我幻想着和爱妻撑着伞漫步在细雨中的情景,这几乎是少女漫画中的必备桥段。然而,生活与艺术作品是绝对不同的。要是和她雨中漫步,回来就要费半天劲去清洗沾满泥土的尾巴,这种活我们俩都懒得干。
谈话间,络新妇从洞里走了出来,看了看外面的雨水,也叹了一口气。见我们呆坐在洞口,便问道:“怎么了?不愿意出去打猎吗?”
“下雨了。”
络新妇看得出我歌果不喜欢雨天,也不说什么,陪我们坐下。
“我去打猎。”
“来歌,你的枪在雨天不能用吧?”
“哦对,我忘了。”
这把转轮手枪虽是用火帽击发,但雨天空气潮湿,那种爆石制成的发射药很可能会燃烧不完全。如果会魔法就好了,很多事都能轻松解决。无聊间,我翻开日记本,一页一页地阅读着日期。一、二、三三百五十四、三百五十五。
今天,就是第三百五十六天了。
按理说,一周年纪念日应该开心,应该庆祝,可我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淅淅沥沥的小雨把整个天空都压低了几分,让人喘不过气来。对视了一圈歌果和络新妇,三人不约而同地选择继续仰望灰蒙蒙的天空。
一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要是这里有电影院就好了,要是这里有西餐厅就好了,要是这里有一条商业繁华的步行街就好了,要是
“来歌~我要买这个!”
“好啊,我来刷卡。”
“来歌~我想去这里吃饭。”
“嗯,那我们就在这里吃。”
“我想看这部电影,陪我去看吧~”
“没问题,我来买票。”
“来歌,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
“你开心就好。我送你回家吧。”
一对年轻的男女停在小区门口,各自揣着恋爱的小心思。最后四目相对,由女孩在男孩的脸上留下一个吻,男孩傻愣愣地看着心爱的姑娘走到门前,回头莞尔一笑。
这幅画面还要加上满屏飘樱花瓣的特效。
脑洞,还是应该堵上。
“王国的军队,以前来过吗?”我挑起了话头,虽然是严肃的话题,可语气却心不在焉。
“王国的军队啊已经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了。”
络新妇挑着眉,用背后的足肢在地上刮擦,一道道白痕看上去很像她的自画像。我静静地听着络新妇是如何击败想清剿自己的人类。
来找络新妇麻烦的一般是边防军,这支部队我并不陌生,在夜幕镇打砸抢烧的就是他们。边防军基本都是在王国里生存不下去的烂人,对付魔物这种“脏活”,自然而然就交给他们了。虽说边防军都是烂人,但他们比王国的正规军更熟悉魔物,路子比较野。
除了边防军,王国里还有一种人,他们姑且能被称作冒险者。南部平原里神奇的魔法材料数不胜数,冒险者们的目的就是寻找这些宝藏,然后上交王国,换取金钱和名声。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魔物,风险很高。所以他们经常三五人一队,有会魔法的半吊子法师,有会使枪的猎人,有见多识广的浪人。我和歌果以前杀掉的那五个,就是冒险者。
其实冒险者的出现源于黑商的没落,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南部平原这块大蛋糕,夜幕镇的黑商们吃不完。
络新妇的巢穴在王国的冒险者圈子里,也算大名鼎鼎了。以至于冒险者们还为她起了个代号叫“不可见的死神”。不计其数的冒险者,甚至是边防军都被她用蛛丝卷进了洞里。一边听着,我就奇怪,为什么没有人想到用一把火将洞穴烧个精光呢?
“他们烧过一次”
络新妇说到这儿,脸上流露出了憎恨的神情。我可以想象得出这座山洞里烈火熊熊,浓烟滚滚的样子,万物相生相克,蛛丝虽然是一种强力的材料,却不耐火,极易燃烧。络新妇唯一能防火的手段,就是把洞里没烧起来的蛛丝都清理掉,避免火灾蔓延。之后再一点一点地补好。面对边防军和冒险者一次又一次的骚扰,就算脾气再好的人也不可能次次都笑脸相迎。络新妇的性格也越来越残暴,就连黑商都无法和她面对面交易。
人类为什么要对魔物刀兵相见呢?因为魔物们确实危害到了人类。我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大多数王国的居民,恐怕都是视魔物为恶鬼般的存在吧
看着人身蛇尾的歌果,我突然百感交集,人类与魔物,到底要以什么样的关系共生呢?
“来歌?雨停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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