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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就是一个以人命堆积出来的词儿。
打赢了的,活下来了,高兴一会后,开始哭。
打输了的,直接死了,哭都没地方去哭。
普通士兵们大多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没谁说是因为自己成为个小小的队长后就开始兴奋的开酒会什么的,至于那些连小队长都没能当上的新兵,那真的是连话都不想说,只是沉默的跟在队伍后面走着。
路漫漫长。
队伍主体的圣骑士是威为了信仰和王权,暂且不去说。
至于黑耳朵手底下的那群人,那可真的是一空闲下来,满脑子里就是一个词儿‘当逃兵’!
是的,他们想跑了
且不论男女。
在离开斯坦索姆城后,这支以斥候队、后勤队为名的部队,就开始想着法子的想逃逃离军队。
为什么
因为怕死!还因为没收获!
当付出却得不到收获,且还要把命给搭上的情况下,换谁谁不跑
至于说现在正个瘟疫之地、甚至于整个洛丹伦北部都成了亡灵的天下?
开什么玩笑!
骗鬼啊!
你知道洛丹伦北部有多大么?就算大城市都被祸害了,那贵族个人的封地呢除了大城市之外的村镇呢?荒山野岭里藏着的村子呢?
亡灵?
亡灵再厉害,他们还能祸害的到鱼人和巨魔的地盘么?
那里的雇佣兵营地也被祸害了?
好!
就算以上的都被祸害了,那么大不了他们跑去白银手的地盘讨生活好吧,再不成就再往东,去高等精灵的地盘生活,总是可以的吧?
你别和他们说奎尔萨拉斯也被亡灵祸害了,人家高等精灵的国土上可是有着魔法阵笼罩的,当年兽人想要偷袭都被发现了,更何况是一群冒着死气的亡灵!
反正不管去那儿。
这些出身斯坦索姆的士兵,都不想再和阿尔萨斯继续厮混下去了。
咳咳。
嗯。
他们的这种想法,只持续了三天,当第四天他们路过离开斯坦索姆后的第一个镇子时,这种想法就被大多数士兵抛之脑后
“报告团长!前方乌兰镇正在被一支数量为五百左右的亡灵攻击!已再其中发现亡灵法师一名!”
“调集附近左前方的斥候部队,击溃它们!”
“喏!”
回来汇报的斥候应声,随后黑耳朵身后的队伍里,就有更多的士兵随着向前方小镇的方向快速突进。
怎么说呢。
能从斯坦索姆活下来的士兵,现在对于亡灵这种生命形态,已经没有什么惧怕的情绪了。
敌众我寡都不怎么害怕,更何况是敌寡我众?
被放出去的三十多支斥候小队,加上黑耳朵本部的近五百人,从投入战斗到生擒那个倒霉的亡灵法师,只花费了不到半小时的时间。
就很凶!
拥有精良装备的‘斥候’们,杀起普通骷髅架子基本就是切瓜砍菜,哪怕是那名亡灵法师精心培育出来的两名黑武士,一只憎恶,一只石鬼像,和几十只食尸鬼,在狼朵朵所率领的二序斥候部队面前,也跟纸糊的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身穿铠甲的士兵不怕受伤!哪怕骷髅拎着骨头棒子往身上敲,这些士兵也是躲都不带躲一下的,回手就用大刀砍回去!
开玩笑,骷髅们那骨头棒子、爪子和骨刃能破开铠甲的防?
就算偶尔破防了又怎样?
身后跟着上万号圣骑士的他们,还怕受伤嘛?
一场所谓的救援,愣生生被黑耳朵打成了歼灭战,等阿尔萨斯赶过来,赦令小镇开城门时,几乎所有的亡灵都已经被斥候部队给清理干净了。
一大堆的骷髅脑袋被堆在城外,黑耳朵也不知是跟谁学的,硬生生在小镇外堆出来了个京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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