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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远在苏江的一个院落里,一位穿着长袍的男子突然睁开眼睛。
“好狠的心,竟然伤了我的小鬼!张云山这个老家伙,啥时候又和出马仙搞上了,而且还去了河西市!”
男子自言自语的说着,然后转身走到院子角落一个坛子前道:“没事了吧 ?”
声音传出,坛子里一团黑气翻滚而出,化成一位穿着衬衫的男子。
“好多了,要不是跑的快,这次非得交待在那边!”男子笑着道。
“真是没用,探个消息都能受伤!把当时的情况仔细说说。”
听到对方的嘲讽,衬衫男子也没生气,当即将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看来那东西道行也不高,不然你铁定回不来了!回去休息吧,奖励等会给你。”
“好嘞。”
看着对方进入坛子,男子眼中顿时出现兴奋的光芒。
“张云山,既然你想独吞,那就别怪我翻脸无情了!”
男子面露阴狠之色,随即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喂,鬼胎出现了,在河西市,有兴趣没?”
“路子正吗,别又白跑一趟?”
“放心,刚得到的消息,但已经被人盯上了,应该是个马弟,要不要过去看看?”
“马弟?”电话那头愣了一下,随即又道:“马弟要那东西没用,应该是给别人找的,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
暗格里是一个精致的香袋,而且是少有的黑色,上面还画着一些奇异的符号。
不仅如此,通过蛇瞳我还看到,香袋上面有淡淡的黑气向外散发,而且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黄莹莹竟然把骨灰保存着,难怪鬼胎会一直待在这里。”
一般人看到骨灰都害怕,更别说一直放在身边。
由此可见,黄莹莹对这个孩子还是有感情的。
或者说,他是对前男友有感情,所以才会将对方的血脉放在身边当做念想。
“有骨灰的话,你倒是可以尝试将小鬼收为跟班。这种小鬼的成长潜力很大,若培养得当,将来可成为你的得力助手。”
小白的声音在我脑海响起,让我瞬间有些心动。
鬼胎的实力有目共睹,这还是没有培养的情况下,如果加以培养,将来的成长潜力更是无限。
见我没有回答,小白继续引诱道:
“鬼胎虽然残暴,但心性单纯不会叛变,比那些成年阴灵更容易满足!而且这东西不容易遇到,不然也不会有人高价收购。”
我之所以没有回答小白,是因为爷爷说过,请神容易送神难!
人的寿命有限,但鬼神却可以一直活下去,如果不好好处理,子孙后代都将遭受折磨。
我听爷爷讲过,他的爷爷就是一位供奉兵马的老居士。
那时候家里穷,他以给人挖水勺养活一家人。
挖勺需要木桩,而他的木桩就有兵马守护,一旦有人触碰,回去就得中邪大病。
爷爷小时候脖子上爱长疙瘩,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身体有炎症,淋巴发炎。
那时候都穷,也没啥医疗条件!
但太爷爷有他的办法,那就是中午对着太阳,用手指对着疙瘩比划,嘴里念念有词,完事脚还在地上使劲一跺。
说也奇怪,经太爷爷这么一念,第二天疙瘩就消失了!
只是过一段时间又会长起来。
后来太爷爷年龄大了,他怕自己死后,家里后辈无人镇得住兵马,所以就联系了一人,没准备将兵马送出去。
那天太爷爷说了很多话,烧了很多纸。
然后让来人用红布将纸灰包起来,带上兵马泥塑,不能回头一直到家。
那段时间的确将兵马送走了,最起码家里马上安静了。
可过了一段时间,太爷爷晚上突然被敲门声惊醒,但等他打开门时,门外却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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