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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狗官!
杀官军!
这是花伶支撑着活下去的唯一念想!
做为乐户出身的他,从生下来的第一天就是一个笑话,从小看着身边人被那些达官贵人们呼来喝去。
没人反抗。
即使不小心犯了一点音律错误,又或是仅仅只是宾客们不高兴了,一顿毒打总归还是逃不掉。
为什么?
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告诉他,因为乐户是贱籍,他们所有人天生的低人一等。
母亲说,我们已经活的很好了,不是吗?
即使行走于道路,我们只能走两边。即使我们与人见礼都要卑躬屈膝。即使我们一辈子不允许参加科举也不能进学堂……
作为乐户,依附于官员士绅的一个群体,他们至少很少有人饿死。
被打死也好过被饿死。
母亲对花伶说,我们已经活的很好了……
母亲告诉花伶要学会见风使舵,要脸皮厚,要对官员老爷们阿谀奉承,要对教坊司里的人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花伶好似一个智障!
他学不会!
花伶自出生起就是一个黑户。
母亲偷偷生下他,将他偷偷的抚养长大。
取名的时候,似乎也比别人的母亲要用心的多。
他叫花伶,他一直自认为比周边的栓住、招娣好听的多。
为此花伶还在儿时沾沾自喜了好久。
直到母亲教他偷偷学会了看书写字。
原来花伶,也和栓住、招娣是一样的。男孩取个女孩子的名字,贱名才好养活。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女孩天生的就比男孩更低贱一些。
可城中教坊司里,有头有脸获得恩客赏赐最多的,哪一个不是女孩子?
后来母亲死了。
她因为花伶拒绝做贵客娈童的任性,忤逆了府上的老爷。
杖责六十。
说是六十,母亲在撑不到二十下时,已经被打死了过去。
她舍不得花几串铜钱,给负责行杖责的奴仆疏通,让他们将棍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所以花伶逃了!
本就是黑户,他逃了,也没人追究。
直到出了府城的前一天,花伶都一直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他会乐器他能识字,可今天的他,饿的两眼只剩绿光。
路边远远的有恶犬在盯着他。头上也有盘旋的恶鸟,等着他倒下。
他恨!
假如母亲不是被充没的教坊司官妓奴婢,假如母亲不是为了救他,能不为他强出头……
花伶其实也恨自己,连自己的母亲,他都保护不了。
花伶更恨那些当官的,没有他们的存在,母亲就一定不会死!
花伶只是一个十几岁刚刚懵懂的少年,除了会一点取悦官绅们享乐的乐器,他连路边的野草都不认识。
他出了城,饿的头晕眼花。好像有人迷迷糊糊的塞到他嘴里一块肉干。
天呐!
好香!
花伶根本就没有想过,在这样的一个世道里,怎么会有这么香的香肉干?
然后有人将他从地上拖了起来,有人在大声的呼喊。
“同去!同去!”
“杀了狗官有钱粮!”
“迎闯王,分田地!”
“废了皇帝,富贵好还乡……”
花伶听的迷迷糊糊,手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多了一根歪歪扭扭的树枝。
“杀狗官,杀狗官,杀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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