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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独坐天明师郎铸刀(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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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沉云欢边上坐下来,因为没坐在门槛上,比她矮了一些,将绿得发黑,气味苦涩难闻的药草糊在她右手处,然后缠上一圈圈的布包扎得结结实实,直到整个腕间变得臃肿沉重才罢手。

午后的阳光笼罩了二人,给他们各自披上一层金纱,小院内静默无比。沉云欢耷拉着眉眼看着他包扎,慢慢地说:“这点小伤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师岚野神色不变,将话接过来,“但是这些药草难寻,要走遍山间才能找齐,若是放着不用也白白浪费。”

沉云欢说:“那也确实没办法,你就多包点药吧。”毕竟师岚野如今已经够辛苦,再让他的劳动白费实在不太好。

伤势包扎好之后,沉云欢虽然嘴上没说,但神色间果然变得安心,不再一直捂着右手,道了句谢谢后进了屋去。

师岚野清洗了碗筷,将院子清扫一遍,拿出些干柴劈好,又把换下的衣服洗干净,忙活到一半时摸到袖中还有几块梨花糕,想进屋拿给沉云欢,推开门就看见她躺在地上的干草堆里,以他的几件外袍当薄被裹在身上,正睡着。

他扶着门站着看了许久,最后轻手轻脚关上门。

傍晚时分,沉云欢自己醒来,困倦染在她的眉眼上,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一副打不起精神的样子。她闷闷地吃了晚饭之后,用水洗了把脸,稍微精神一些,推门而出,走前对师岚野道:“我出去走走。”

师岚野没像寻常人一样对她说一些“早点回来”之类的话,只应了一声。

沉云欢步伐缓慢,但并不是漫无目的,她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来到仙琅长阶的脚下,一边想着师岚野之前竟然会走那么远来这里打扫,一边在石阶旁坐下来,看着这个将她重伤的阶梯,没再像先前那样往上爬。

夜色很快落下来,如浓郁的墨,浸染了沉云欢。

月亮黯淡无光,天地一片漆黑,沉云欢看见远处山峰之上,绚烂的光彩频闪,白芒直冲云霄,划破浓重夜色,隐隐有剑的争鸣声传来,剑气掀起的风浪奔赴而来,从她单薄的衣料中穿过,附在皮肤上,黏在骨骼中。

仙琅宗坐落于高山之巅,云雾缥缈,山涧盘旋的风似乎都带着一股无情的冷,让她如坠寒潭,四肢的冷蔓延到心口,五脏六腑都被渗透。

忽而脚边传来毛茸茸的暖意,沉云欢讶然,低头一瞧,竟然是先前在她手背上留下了一个爪印的小虎崽。也不知是它本来就住在这里,还是寻着沉云欢而来,正对着她的腿蹭得起劲。

半大的虎崽像猫儿一样,皮毛极其柔软,沉云欢将它抱在膝头,摸着它圆滚滚的虎脑袋。

很快她就发现来的不止小白虎一个,先前将崽子们交给她照看的灰毛狼也带着自己的几只崽来了,它在沉云欢脚边卧下,小狼则绕着她的腿追逐玩耍。

其后便是曾给她叼过野果的花豹;喜欢舔舐她手上药草的山狸;对她的鞋子情有独钟的狐狸,这些没有开灵智的动物好像神奇的感受到她的闷闷不乐,纷纷在她身边找了个位置,将她围了个结结实实。

毛茸茸的动物阻隔了风,沉云欢渐渐不觉得冷了。她抱着小虎崽,捏着它的爪子往远处散发着光芒的山头一指,对它道:“你看,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里面放了很多我喜欢的首饰衣裳,各种法宝,那些光也是我的随身灵剑在被驱动时散发出来的。”

“但是我在这里,它们在那头,隔了几百层阶梯,几座山头,我现在越不过去。”

小白崽听不懂,在她手指上舔了舔,状似安慰。

沉云欢说完这句话便没再开口,到后来身边的动物都陆续卧下睡着,沉云欢仍旧睁着眼睛看,像是想用目光丈量这段距离,但是夜里太黑,没有灵力的她,单凭一双凡眼看不了那么远。

这一夜那么漫长,足够沉云欢有千百次尝试的时间,一寸一寸地去摸自己胳膊,却没有一次从跳动的脉搏,坚硬的骨骼中摸出灵脉,摸到灵骨。

起初她是不死心,摸了一次又一次,后来变成了惯性动作,隔一会儿就要将手搭上经脉。

沉云欢其实比谁都清楚自己这一手摸骨的本事,但这一夜间,她质疑了自己千百次,也正是因为如此,朝阳露面时,她才彻底放弃了最后一丝希冀。

霞光漫天,苍穹从东方揭开了光幕,赤红的颜色染上层层云彩,映照大地如覆火光。

沉云欢动了动身体,僵硬的关节发出咯咯微声,睡在边上的所有动物在同时醒来,有些坐起来伸懒腰,有些在舔毛。

她瞧见自己脚边不知什么时候盘了一条很粗的蛇,不喜欢这种滑溜溜的东西,不设防间被惊了一跳,同时余光也瞥见一人站在树下。

沉云欢转头看去,对上一双平淡的眼睛,才发现树下站着的是师岚野。

他并没有刻意躲藏,只是夜色成了他的掩护,所以什么时候来的,站了多久,沉云欢并不知道,只在光明重临大地时才发现他。

她站起身,绕过周围的动物,姿态懒散地活动了下骨头,走到师岚野的面前,忽而开口询问,“你昨日应该听到了吧?连着三届春猎会我都是榜首,你听说过春猎会吗?”

师岚野将手里的外袍展开,披在她身上,顺手擦去她衣服上的晨露,回道:“略有耳闻。”

沉云欢已经习惯他这些细小的动作,并未在意,又说:“那个紫色衣服的人,我在十岁的时候就打败过他,后来他记仇又找了我几次,没有一次赢过我,这次不是情况特殊,他一样会败。”

师岚野说:“那是必然。”

沉云欢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一些了,又继续道:“我五岁拜入仙琅宗,七岁得到不敬剑,那时它还没有名字,与我一般高,后来我给它取名叫不敬鬼神,但是师父认为太过狂妄,就改成了不敬。九岁那年,不敬开了灵识,认我为主,自那之后除了我,谁也无法驱使它。可是在昨日,我念了许多次召剑口诀,它都没有动弹。”

师岚野终于有了迟来的安慰,没有那么多的情感,只轻声道:“天下之大,宝物千万,自有别的武器衬手。”

沉云欢点点头,看样子是很赞同他的说法,然后笑了。

灵力全无之后,她每日都需要进食来维持身体,在夜间需要大量的睡眠恢复精力,从前对她来说微不足道的伤也变得致命,轻易飞过的山也成了不可攀越的障碍,这样的生活着实辛苦。

不明的真相,易主的宝剑,失去了的所有东西,对沉云欢来说算不得什么,一切都可以忍受,但唯一让她极其在意且最不能接受的,是外面有无数人等着看她丢面子,以各种言语来贬低她,否认她从前的成就,嘲笑她如今的困境。

认为她从前拥有的一切荣耀,声誉都来自宗门,来自那把不敬剑,好像失去那些之后,她就成了一个十分不堪的废人。

这一刻,云开雾散,朝阳忽然将光落在她身上,灿灿金芒描摹她精致的轮廓,给漂亮的眉眼添上一抹艳色,她道:“师岚野,给我寻一把刀吧,我要去参加春猎会。”

师岚野很专注地看着沉云欢。她的五官并不锐利,没有那种极具攻击力的威严,也没有老实敦厚,非常可靠的稳重。

她还太年轻,那种独属于少年的蓬勃恣意充斥着她的神情,姿态,言语和浑身上下的每一寸。

过于年轻,往往意味着一种不堪风吹雨打的细嫩,无法对抗大风大浪的脆弱,需要被人好好呵护。

然而并不是。

明明她坠落山巅,一无所有,与从前天差地别,可她却仍相当泰然。

或许别人尚不清楚,但师岚野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沉云欢是无坚不摧的。

沉云欢从袖中摸出一袋银子,递到师岚野的手上,料想这些银子买一把刀应该够了,又很认真地说:“剩下的钱全买糖棍,创造这种食物的人一定费了不少头脑,需要嘉赏。”

师岚野掂了掂手里钱袋的重量,心道这些若是拿去买糖棍,可以直接将他那屋子拆掉,用糖棍搭建新的屋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