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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裕打开方向盘下面的储物箱,在一堆杂物里翻找:“我觉得不好看,拽下来扔这里面了。”
很快,他把那吊坠儿翻找出来递给了沈冰:“就是这个。”
这是一个用铁丝和弹壳拼凑的字母和数字,然后用一根红色的粗绳串联起来,字母在上,数字在下,正是:j13。
沈冰看到这串字母和数字,心里有了底,把这东西扔给洪途,道:“带我们去找卖车给你的人。”
贾裕把车开到一座老旧的小区里,随随便便在主干道路边停下。领着两名警察找到小区内部的一家菜店,一个黑胖的中年男人坐在菜店门口,正在一箱腐坏的西红柿挑选还能吃的。
得知警察找上门是为了经他手卖出去的那辆别克,他非常坦然地说:“车不是我的,我只是给车主帮了个忙。”
贾裕也帮腔:“对对,车不是他的,是他一个邻居的。那女的好像姓曹,她还给我了一笔修车钱。”
沈冰不理他,问店老板:“车主是谁?”
店老板:“我楼上的邻居,她急着用钱,托我帮她找个买家。我就帮她联系,一分钱辛苦费都没有。”
沈冰:“带我们去找他。”
店老板暂时关了菜店,带着警察走进一栋六层高的居民楼里,边上楼边说:“你们来得正好,她在超市里上班,半个月就休息今天这一天。”
他们在四楼停下,四楼楼道里飘着一股鱼腥味,一间入户门口还放着一只脏兮兮的糊满鱼鳞的塑料框。沈冰闻到这味道,觉得分外熟悉,前几天也闻过如此浓重的鱼腥味。
店老板敲响了门口放着塑料框的房门,房门很快开了,一个瘦弱的女人站在门口,店老板对她说:“小曹,说了多少次别把框子放门口,在楼下都能闻到味儿。”
女人好脾气地笑着,把框子拽到屋里,正要说话,眼睛突然一定,看到了沈冰和洪途。
沈冰道:“又见面了,曹女士。”
她是左菲琳的养母,曹丽华。13中发生枪击案那天,左菲琳随警方回公安局做笔录,因是未成年,所以需要监护人陪同。沈冰就去超市里找过曹丽华,载曹丽华到了公安局,又把曹丽华送回了超市。她的工作是宰杀活鱼,身上自然少不了鱼腥气。这股气味从超市追到她家里,连烧的茶水里有摆脱不了鱼腥气。
沈冰坐在沙发上观察这套小小房子,房子只有两室一厅,十几年前的装修,家具都很古旧。房子不怎么干净,卫生间门口堆放着一摞没洗的衣服,那些颜色灰暗的半旧衣服全是曹丽华的,也正是房子里腥臭味的来源。
曹丽华找出一包茶叶,与其说是茶叶,更像是茶叶渣滓,她把茶叶倒进警察的水杯里,脸上一直暖暖地笑着:“家里没茶叶了,这点儿还是过年时候买的。”
沈冰观察她的脸,她面色暗黄,头发灰白稀疏,已经脱去了一半,明明才四十出头,却老得厉害。她泡完茶就把那些脏衣服全都扔进了卫生间,仿佛是感知到屋里难闻,于是很歉意地解释道:“洗衣机坏了,这两天洗不了衣服,晚上我就用手洗出来。”
沈冰道:“没事,你坐一会儿。”
曹丽华坐到沈冰对面,道:“你们找我有事儿吗?”
桌上摆着一本病历,病例本上写着曹丽华的名字,沈冰翻开一页边看边说:“上个月你是不是托菜店老板帮你卖了辆车?”
曹丽华露出心虚的表情:“是,有这回事儿。”
沈冰:“车是你的吗?”
曹丽华:“是我男人的,他前两年喝多了掉进公园湖里被淹死了。”
沈冰闻言,抬起头看着她:“你丈夫叫什么名字?”
曹丽华:“他叫左兵,那辆车是他留给我唯一值钱的东西。”
沈冰:“车是他买的?”
曹丽华:“对,有一天他出去,一个多星期才回来,回来就开着那辆车,说是便宜买的。”
沈冰:“什么时候?”
曹丽华稍一回忆:“三年前吧,他把车开回来没多久,就喝酒喝死了。”
沈冰缓慢地合上病历本,道:“你得了白血病?”
曹丽华一直在微笑,她向来都是笑着的,因此嘴边眼角的皱纹格外明显。她的笑容很温暖,但是她的眼睛却很苦涩,仿佛她若不笑着,整个人连个人形都维持不住,将变成一滩苦水化开了去。
曹丽华笑道:“年前查出来的,现在是血癌晚期,医生说也就年底的事儿了。”
沈冰看着她的笑脸,不禁有些动容:“你是我见过最爱笑的人。”
曹丽华有些羞涩,干枯皴裂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道:“好难看哦,头发没了,满脸皱纹,再不笑着,见不得人。”
沈冰问:“你卖车是想治病?”
或许的因为得到了年轻帅气的男人的夸奖,曹丽华枯瘪暗黄的脸上很浮现出不明显的红色,灰暗暗的眼睛里有了些光彩,摆着手笑道:“不治病不治病,给我用太浪费了,存起来留给我女儿。”
沈冰想起左菲琳在公安局时全程远离自己的养母,视曹丽华如瘟疫。他心里有点堵,问:“左菲琳孝顺你吗?”
曹丽华只是笑,不说话。笑了一阵子,眼眶里突然湿热了,道:“我生不了孩子,她就是我女儿。我把她从福利院带回家,就得对她好。”
沈冰不想再聊左菲琳,向洪途示意一眼,洪途就拿出那串弹壳捏成的数字,道:“曹女士,这是不是你丈夫的东西?”
曹丽华不假思索道:“是,这是他自己用弹壳捏的,一直挂在车里。”
沈冰问:“他怎么会有弹壳?”
曹丽华道:“他以前当过兵,弹壳是他退伍的时候从部队里带回来的。你看他不是捏了个j和13嘛,就是他以前的部队,13集团军。”
洪途咋咋呼呼道:“你老公右手手背是不是有纹身?纹的就是j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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