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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不该许女子随军的,天下又不是没有儿郎了,平白坏了秩序和规矩。”秦王对明洛并没有什么成见,甚至还有淡淡的好感,不过军纪法度在此,他打从心底里不赞同女子入军营的这一事实。
“是。”房乔应了一声,兀自掉开了话题,往其他或大或小的军务政务上说开去。
次日早晨,明洛从其他几处大营巡视回来,便有药僮小跑着来寻她。
那是张士贵所在的方向。
她右眼一跳,停下脚步,问:“怎么了?”
药僮神色不算紧张,直奔主题:“张将军方才随前军一个副将走了,我和元郎去收拾床铺时发现枕边留了一枚扳指。”
扳指的夹缝处留着极细的血迹,看着成色已有好些个年头,明洛指尖捻过它端详了片刻,又掂了掂分量。
应是纯金的。
工艺上朴素大气,打磨地很是圆润光滑。
一看便是日用之物,内里还刻着一个小小的贵字。
“周围可还有其他遗留的东西?”明洛不禁觉得扳指有些烫手,脚步先于言语往那处走去。
药僮迷惘摇了摇头。
那就是把瓷瓶拿走了。
金扳指算作报酬。
一时间,明洛深深为自己的鲁莽和贪婪感到后悔。
这年头,她一个小娘子怎么好拿一个成年郎君的贴身之物?
这算什么?
说出去就是一桩风流艳事。
且古代男子成婚普遍偏早,张士贵这般显贵出身,又能在秦王府谋得一官半职,是在武德初年就崭露头角的将领,不说有妻有子,只怕早已妻妾成全,享尽齐人之福了。
麻烦的还在后头。
秦良来找她话别了,人还特别有想法,拎了条不知从哪儿搞来的肉。
“这是什么肉?”明洛是真不想对上人家炯炯的眼神,索性盯着肉条发问。
秦良精神一振,简直以为自己误打误撞碰上了明洛的死穴,当即唾沫横飞地将这块鹿肉的来历经过复述了一遍。
“鹿肉一般怎么做的?”明洛一脸无知。
秦良愣了一愣,显然是被问住了。
他家虽称不上大富大贵,但勉强也算世家望族的分支,作为正经出身的幼子,自小备受父母疼爱,如何会晓得庖厨之事……
明洛自顾自地铺着台阶:“也是炙烤着吃吗?还是水煮?”
甭说好端端的人家了,就是她所能接触到的四邻八舍,男人也没有碰厨余煮洗的,大体上灶台默认是妇人的归属。
喔,不对。
所有家务都是女人的义务。
天杀的封建社会啊——
好在明洛给了俩选项,秦良做做选择题还是可以的。
他迟疑道:“肉大多不都是烤着吃吗?鹿肉应该也不例外。”
时代的局限性又来了。
现代社会炒菜炒肉是最普通的家常菜,可是宋代之前,铁锅这玩意可没有走进千家万户。寻常人家,肉食菜肴要么炙烤,要么蒸煮,单调乏味地很,况且谁一天到晚能吃上鲜肉鲜菜,咸菜腌肉有的吃就不错了。
“你这肉该是腌好的吧?”明洛眯起眼细细看了一番,启齿笑道。
一个是没见过世面,分不清各种兽肉。
一个是漠不关心,顶多只在跟随家中父兄长辈打猎时接触过若干野物。
以鹿肉为中心的对话终于撑到了宋郎中捧着几卷书轴来寻她。
面对着自家阿耶微有疑虑而闪烁的眼神,明洛很是坦荡,落落大方,她可没寻个僻静的角落和秦良窃窃私语,他俩可就在诊台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