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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闲谈【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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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真的进了裁缝铺,奇迹妞妞的游戏已经不足以满足月初了。

她很快就在无邪左一句“没想到还能这么搭配”,右一句“就知道月初你品味最好”的赞美声中迷失。

发现谢雨臣虽然不主动但也从不拒绝,递给他衣服料子都能顺从的贴到身上展示后,于是更加一发不可收拾的开始了闪耀邪邪和无限花花的尝试。

直到走进了第五家成衣店,无邪终于是熬不住嗓子的沙哑,坐在一旁沙发上开始喝水了。

“天真先生之前也听戏?”

二月红正坐在无邪身边,见他喝着店家端上来的茶,手上还拿着一块糕点,看着姿态大方,不由的出声问道。

“听戏?这个倒是不常听,我经常听歌,偶尔听听京剧。”

无邪愣了一下,不知道二月红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但还是很诚实的回答。

“噢,天真先生听歌剧,月初倒是爱听戏,当日我们初见,我唱的就是一曲刘海砍樵。

对了,天真先生知道刘海砍樵讲的是什么吗?讲的是勤劳孝顺的刘海与修炼千年的狐狸精胡秀英克服重重困难,喜结连理的美好爱情故事。

月初很是喜欢,陈皮说那日她将带出来的金银财宝都打赏了,是少见的大方。”

二月红淡淡一笑,心里有了计较。

他倒是说呢,这两个兔崽子突然吹捧他是个角儿,合着也是不安好心。

虽然这年头戏子的身份不高,不过二月红从不以自己的身份为耻,要是有人不长眼的敢冒犯出声,那二月红也一定让他们吃个教训。

但对待月初的客人,就不能那么粗鲁,不能废了他们有眼无珠的那对招子,只能暗戳戳的就开始表达当年月初对自己的喜爱。

这其实也是因为时代观念的不同,对无邪而言,他那个时候歌星、巨星、影星、明星层出不穷,戏子也不是什么贬义的词,他是真心肯定二月红的能力。

至多是在圆场、表达友善的同时,偷偷和月初表达一下他们的可怜窘迫。

最多最多就是在小花说的话的基础上,再上点二月红受女孩子喜欢,沾花惹草不太可信的眼药,但要说戳着二月红的身份说不匹配月初,那倒是没有的。

“那,红先生唱的是刘海?”

无邪思索了一下,觉得不能让话掉到地上,但是让他肯定月初喜欢二月红,那也不大可能。

“是狐女胡秀英。”

二月红瞥了无邪一眼,这人还说自己偶尔听京剧,真是没有什么戏曲常识。

“噢~其实,你说古往今来为什么总爱写什么妖精仙子抛弃一切,和一个普通男人相知相守的故事呢。

感觉像是一群穷酸学生酒喝多了之后的梦话,人家好好的漂亮妖精、高贵仙女,为什么要跟着一个凡人耕织种田啊。

靠他们纯朴善良的内心?但是难道就没有同样善良的男妖精、男神仙可以选了吗?

天底下哪个皇帝会把自己闺女配给一个穷酸举子啊,我是说,没准丞相家的儿子读书也一样厉害呢。

每隔几年就能出一个状元,但皇帝才生几个女儿啊……”

二月红听的眉梢直跳,哪怕无邪态度诚恳,但二月红只觉得无邪每句话都在意指他和月初不够般配,不由得出声打断:

“天真先生,我看他们挑完了,不如你也过去选一选吧,我看那身花色也挺适合你的。”

等到无邪凑上去和蜜蜂一样围回月初身旁,二月红才端起已经凉了的茶水喝了一口,好半晌,骂了句“聒噪”出来。

最后月初他们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去的,无邪和谢雨臣身上的衣服也被换了下来。

现在一个穿着米色的长袍,一个穿着粉色的长袍,和月初他们站在一起,总算不像先生太太身后面容姣好的小厮了。

天知道,二月红在第一家店听见有眼力见的店员问:“先生,这两位伙计的衣服是和您太太的衣服一起算账?”的时候,二月红甚至有把整条街买下来的冲动。

只可惜,得益于王胖子的良好教养,月初大部分时候做事,还称得起局气二字,说话办事还是规矩得体、礼貌大方的。

所以今日消费统统是由王小姐买单的。

“陈皮,你回来了?快来看看,我给你买了件新的西装。”

等到陈皮回来的时候,月初他们已经懒散的靠坐在沙发上休息了大半个小时了,见到陈皮,月初觉得自己又来了精神,女孩子买东西真的是会上瘾的。

“不会是粉色的吧,娘儿们唧唧的,我才不稀罕。”

陈皮讥诮的眼神划过坐在月初身边的谢雨臣,这府里除了他师傅,很少能看见这么鲜艳的颜色,他怀疑是这人不满昨天的练功服,故意摆脸色。

毕竟,陈皮的习惯就是,从不用任何对待好人的目光看待外人。

正是他这种,举目为敌的思想,阴错阳差的帮他避过了很多灾祸,甚至有人夸赞他的阴险狡诈。

这也是之前二月红没有想到的,他原来一直担心陈皮太过一根筋,总有一天要死在什么温柔陷阱里。

没想到,陈皮能够愣到没有危险敢近身。

毕竟对他小意温柔的,那是暗藏祸心,要除掉;对他不假辞色的,那是存心不良,不能留;对他谄媚讨好的,那是心怀鬼胎,必须杀;对他平和温驯的,那是人心叵测,不得不防。

若不是月初送陈皮过来时他人还小,二月红都担心陈皮在这世上怕是没有一个敢相信的人了。

但是确实,除了他和月初,陈皮看谁都不怎么顺眼,所以二月红有时候甚至能够理解陈皮的桀骜不驯。

毕竟他看谁都觉得刺挠,你不显眼还好,陈皮也就把你忽略过去了,可你稍微存在感突出一点,那就像露头的地鼠,不打一下,陈皮总不安心。

“粉色怎么了?我很喜欢粉色啊。”

月初说完轻咳了一声,其实因为小时候谢雨臣隔几个月来查一次账的习惯,月初并不怎么喜欢粉色。

看到粉色甚至会不自觉的心跳加速,好像期末考试即将到来的紧迫感就会席卷全身。

但是现在月初手握系统,加上小花穿粉色确实人比花娇,她已经差不多能适应粉色了。

月初翻了个白眼,从盒子里她挑了很久的西服成衣找了出来,这颜色和陈皮之后的眼睛很像,她看到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我给你挑了件银灰色的西装外套,你快去换上试试,可新潮了,要是哪里不合身到时候再让绣娘改动一下,绝对比你身上这件黑色的要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