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小说网

第114章 有光【1 / 2】

无聊到爆棚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www.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吃完午饭后,金胜躺在办公室的小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后,泡起了功夫茶。

顺便研究一下朱大昌的案子。

差不多1点半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王宇豪拿着一份卷宗进来了。

“金律,关于韩建的案子,有点情况我拿不准,想跟你聊聊。”

“行,你先坐下吧!”

金胜顺便给他也倒了一杯茶。

“谢谢”

还挺注重细节,知道用双手接。

等他喝了一口后,金胜这才问道:“说说看,是什么情况。”

王宇豪放下茶杯道:“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刚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说是希望韩建能签署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他们会把刑期直接建议为3年6个月。”

“如果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还能再谈。”

这样一说,倒是让金胜直接来了兴趣。

原来的卷宗,金胜早就已经看过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

量刑的标准,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韩建这个案子,如果按照几个重要的点来打的话,最理想的刑期大概率是在4年左右。

但是检察署的这一番操作,有点迷啊!

认罪认罚后把刑期缩减这一点没啥奇怪,但主动提出只要拿到谅解书,还能再谈就有点意思了。

毕竟韩建都找法援了,家里的条件能好到哪去,怎么可能有钱弄这个。

难道中间有什么猫腻?

金胜心里一动,直接说道:“你把卷宗再给我看看。”

“好”

王宇豪一听,也是连忙递上了卷宗。

案情简述、现场的细节

金胜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又重新看了一遍。

顺带着,在脑海里也连贯起来梳理了一下。

没毛病啊!

无论是行为、动作,全都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标准啊!

毕竟两人是在扭打的情况下,造成的人员伤亡,对方的手上也没有任何的工具。

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后,金胜对着王宇豪建议道:“你再去见一下当事人吧!最好重新详细的问一遍当时的情况。”

“除开笔录上说过的,看看有没有其它方面的遗漏。”

“最后再把检察署的建议说给他听,让他自己选吧!”

“当然,如果有什么新的发现,你及时联系我。”

虽然只是一个法援的案件,但抱着负责的态度,金胜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有一个好结果。

“好我知道了!”

王宇豪点点头后,就出门了。

金胜自己倒是没有急着去见朱大昌这个当事人,有些证据上的细节部分,还需要再推敲一下。

主要眼下连二审的开庭时间都没有确定,倒是不急。

赢正律师事务所。

陈正前段时间在博了一个“中老年妇女之友”的美名之后,最近总算恢复了养生模式。

但是杯子里的东西,除了枸杞之外,多了好几片的西洋参,还是那种5年上参龄的参头。

看来没少赚。

“您好,请问是陈律师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