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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娇,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她小时候可喜欢呢。
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她或许现在还是沈家的小公主。
过着那七年里,被爷爷,父母疼爱,被哥哥门捧在手心里的生活。
只可惜,往往有很多事情,无法预测的意外,都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的。
就在沈朝惜失神的时候,陆云洲已经蹲下身来,他神色清冷,而他那骨节分明的手指,给她把拖鞋换上了。
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粉色的。
在她的脚上。
陆云洲原本皱着眉,现在看到她穿着拖鞋,薄唇一扯,似乎漆黑眼眸中蕴着一抹浅笑,还怪可爱的。
“你笑什么?”
沈朝惜有些不解。
这男人,喜欢兔子?
殊不知,陆云洲是透过兔子拖鞋,看到了另一只“兔子”,嗯,好像还是只会咬人的兔子。
“沈朝惜。”
陆云洲站起身来,他高大笔挺的身影,映在客厅里的光线中,他看着小姑娘说。
“你要是喜欢出去玩,我陪你。”
至少,不用像那天一样,偷偷摸摸地去夜店玩。
虽然,他不知道她的以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或许他不了解她的性格。
但是他愿意,试着去让她相信自己,能够照顾好她。
他的小姑娘喜欢出去玩,为什么不可以去呢?
听到陆云洲的这个话,沈朝惜眸色微变。
陆云洲是在说,今天上午在沈家,她跟爷爷开玩笑说的话?
因为她从小身体不好,又担心她外出,会遇到危险,所以她几乎不怎么出门。
但是那话,是她跟爷爷闹着说的。
又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