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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顶天立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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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顿之外,某处半位面内。

这是一座并不算大的半位面,方圆不过数十公里,一眼望去尽是平原地貌,不见半点起伏。

这里的大地全是白骨铺就,没有丝毫生机;天空永远笼罩在黑沉沉的乌云之下,低的好似要压下来。

这里唯一的建筑就在半位面的中心,那是一座阴森的古堡,其内充斥着各种骷髅武士,僵尸守卫,幽魂怨灵。

原本,他们都算是各司其职,该巡逻巡逻,该打扫打扫,可此时都已经全数趴在地上瑟瑟发抖了。

有可怕的威压从古堡中心弥漫,躁动的黑暗元素仿佛受到了某种力量驱使不断的震颤,整个古堡都因其主人的愤怒而在颤抖。

堪称巨大的传送阵内,巫妖维克多从回来后就已经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怒骂,也没有嘶吼,他只是安静的站着,好似雕塑。

唯有那眼眶中的魂火剧烈闪烁,一个呼吸就有成百上千次变幻。

但凡了解巫妖的人都知道,魂火就是巫妖的一切,是灵魂,意志和魔力的高度凝聚,换句话说,魂火的波动频率,侧面显露了他们的心绪波动。

巫妖维克多从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他也曾经是纵横一个时代的强大王者,在生命的尽头完成了巫妖之神的试炼,转职巫妖后获得了漫长的生命。

而后,他又借助巫妖之神的力量寻到了这一处半位面,并上百年的经营和积累后,有了如今的局面。

可以说,从那天开始,他就已经站在了这个位面的力量顶端,哪怕是作为一个国度的守护者,有后台有背景的传奇强者在他面前,都得低上半个头。

无他,作为巫妖,他很难杀死,又有半位面基地,随时可以拉出一支亡灵大军,若真的惹他不快,哪怕是有真神守护的国度,他都敢硬钢一波。

他站在原地,看似没动,其实已经在做着各种思考和预案了。

作为巫妖,漫长岁月下他的感情不免有些迟钝,但并不代表没有,这一次,吃了这么大的亏,他可没想过就这么算了。

如果哈卡斯王还在,他自然不愿招惹,可此时的凯尔玛,又恰逢这个时代,他不找回场子都说不过去。

此刻,他在思考和谋划的就是该如何引导局势?

如何游说四方?

如何撬动大局?

这次,他的面子丢了,但总得找回来。

他得让这狂妄的小家伙知道自己到底招惹了何等存在?

这就是巫妖维克多的想法,但只维持了片刻,他仿佛感受到了什么,骤然抬头。

这一刻,他望着天际,骷髅脸上居然清晰的表达出一种难以置信的神情。

这一刻,那压得极低的黑色云层被洞穿,一柄更加黝黑的标枪直接从中彪射而出,就如同坠地的流星般直接砸了下来。

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

巫妖刚刚有这个念头,标枪已经坠地!

或许是阿蒙没瞄准,这标枪虽然砸入了古堡,甚至对准的是这里的传送阵,但距离巫妖的站位还有些距离。

可也许是不幸,那头骨龙居然正好就在标枪之下,而且还是魂火所在的头颅处。

几乎没有任何反抗,这头骨龙被洞穿,紧接着整个大地也在颤动,连带着这座古堡都下沉了数米。

腾起的冲击波和烟尘将巫妖的法袍吹的猎猎作响,但维克多倔强的用法杖杵地,站在原地未动。

直到余波散尽,他才转动好似锈蚀的骷髅,看向那落点。

他看到了破碎的骨龙,魂火彻底熄灭。

他还看到了自己花费无数心血,耗费不知道多少珍惜材料才打造出的,可以直接进行沃顿位面投送的大型传送法阵,已经片片崩裂。

他更看到了那柄插入地面过半,因摩擦而变得通红的暗色标枪依旧颤鸣不止。

这一刻,他狠狠的打了个寒颤!

他是巫妖,最大的依仗其实是命匣,只要有命匣在,大不了死后重生。

他更有着半位面做基地,只要他躲在这里,哪怕强如史诗强者,也不可能在浩如烟海的位面屏障外找到他,最后只能干瞪眼。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他居然找到半位面的位置?

这怎么可能?!

这,这是空间规则的应用,可他,他是怎么做到的?

一个新晋传奇,怎么可能做到这一步?

转瞬间,维克多就已经明白,这是威胁,也是警告。

他先前的一切怒火,愤恨,甚至报复的欲望已经如阳光下的积雪,化为乌有。

他既然能做到这一步,就能找到这半位面,也就能找到命匣,甚至真正意义上的杀死……我!

这就是巫妖维克多脑海中的最后念头。

……

作为刚刚发展起来的文明,沃顿位面在这个纪元,与超凡一途上积累的时间太短,无论是近战职业,还是施法者都有明显的短板和不足,整个超凡体系并不完备,尤其是进阶传奇的道路更加模糊。

这是事实,无须避讳!

但换个角度来看,这也导致了即使是那些真神国度,又或者传承数百上千年的贵族家族,他们的子嗣或许可以在先期占些优势,但依旧无法保证每代都有传奇强者出现。

相反,那些出生草莽,又或者地位低下的奴隶战士中,却有人可以在无数次的冒险和厮杀中找到方向,进而走上传奇之路,甚至突破,进阶传奇强者。

这或许是另类的一种平衡,两者大概也就五五分的样子。

桑托斯就这样一位传奇强者,他的父母都是农奴,从出生那天开始,他就注定是农奴,吃不饱穿不暖,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主人鞭笞,往后余生也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

但一次贵族之间的战争改变了他的命运,或许那真的只是一次很小的贵族间的口角,但他和自己的同伴都被拉了出去,发了武器,要求他们和另一群农奴搏命。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刀捅入了人的肚子后,鲜血不要钱的向外窜,染红了他的脸庞,也彻底激发了他的凶狠。

从那时开始,桑托斯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桑托斯了,他找了机会从贵族领地内逃了出来,成了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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