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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十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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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四讲:《左传》一书记载人们对《周易》的解释与论述,即历史上对《周易》最早的学术

已知《左传》一书里记载史巫用繇称式《周易》用于卜筮,而上层人士则直接引用《周易》文句用于说理。并且《左传》一书里还记载了对《周易》文辞的解释与对《周易》的论述,当属《周易》学术上最早的记录了。

我们也将《左传》一书里记载属解释与论述《周易》的例子列举如下:

1、《左传·襄公九年》里记:“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我们先看看这段的译文:“穆姜死在东宫里。开始住进去的时候,卜筮得《艮》时出现一个不变的符号画(也像八写法的符号,笔者注),便说为遇《艮》之八。太史说:“这叫做《艮》变为《随》。《随》,是出走的意思。您一定要赶紧出去。”穆姜说:“不用出去!这在《周易》里说‘《随》,元、亨、利、贞,没有灾祸。’元,是躯体最高的地方;亨,是嘉礼中的主宾相会;利,是道义的总和;贞,是事情的本体。体现了仁就足以领导别人,美好的德行足以协调礼仪,有利于万物足以总括道义,本体坚强足以办好事情。这样,所以是不能欺骗的。因此虽然得到《随》而没有灾祸。现在我作为女人而参与了动乱。本来地位低下而又没有仁德,不能说是元。使国家不安定,不能说是亨。做了事情而害自身,不能说是利。丢弃寡妇的地位而修饰爱美,不能说是贞。具有上面四种德行的,得到《随》才可以没有灾祸。而我都没有,难道合于《随》吗?我挑取邪恶,能够没有灾祸吗?一定死在这里,不能出去了。”

这是鲁成公的母亲穆姜在搬进东宫时,曾筮了一个《艮》之八的卦。占筮的太史说是《艮》之《随》,“随”是出去的意思,所以太史想让穆姜迅速的离开东宫。而穆姜则用《周易》里《随》篇中的“元亨利贞,无咎”,以四德来解释,反对史官占筮的意见。认为自己没有遵寻信德而行事,与四种美德全无,又怎能合乎《随》里的“无咎”呢?认为自己惹出祸端,又怎能没有祸呢?所以认为自己就应死在那里,无法出去了。”史官占筮,用解释《随》是出去的意思建议穆姜迅速离开东宫,而穆姜确以《随》里的“元亨利贞,无咎”,对照自己的行为,认为既不但不认为是“大吉大利,无危险”兆头,而且认为自己应该死于东宫,这可是与史巫形成鲜明的认识对比,从穆姜用四德解释“元亨利贞”,以反对史巫占筮的说法,这既是最早从一个测面有力批驳史巫占筮荒谬的例子,又是开义理解释《周易》文辞的先河。穆姜能从占筮出的《随》里引用“元亨利贞,无咎”从义理上解释,对照自己的行为,预知出结果的可知性,这是理性的思维方法。若按史巫筮卜出《随》卦,而认为《随》里的繇辞不正是“元亨利贞,无咎”吗,那么穆姜搬进东宫,不正是“大吉大利,没有害处”的兆辞了吗?看来穆姜不相信占筮的那一套,而是从“元亨利贞”引出四德理论对照自己的行为,能够理性的认识到现实中自己的结果,还能有什么“无咎”,而不会是好结果。穆姜非常明白自己的结果,也就愿意死在东宫。上层人物已懂得以理性的思维看待自己的行为后果,而不是听信史巫占筮出的吉凶说法。这即是对《周易》一书最早做理性的看法。这穆姜(假托穆姜而已)对《周易》里的“元亨利贞”做四德的解释法,可以说是最早从义理上释解《周易》的“易学”了。这里的四德解释《周易》,后来确实收进到《易传·文言》文章里。

穆姜是最早把”元亨利贞”以”四德”解释。

而后来的《易传·文言》释:“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至唐《周易集解》李鼎祚引《子夏传》:“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这几乎成了解释“元亨利贞”的范例。

2、《左传·昭公二年》里记载:“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昭公二年即公元前540年,属春秋后期,这时的孔子还是小孩子(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这个时期是理性思潮进一步上升的时期,也是将孕育一个伟大人物成长的时期,也是筮术迷信逐步走向衰微时期,也是上层人士理性看待《周易》一书,使《周易》恢复义理文本化的时期。这韩宣子所见到的《易》“象”,并不是一些学者认为的《周易》卦象,应是指解释《周易》一书的学术文章,即“大象”。由《左传》来看,早在春秋初期,就有史巫用《周易》筮卜,《周易》一书在韩宣子所见“易象”之前,并非是罕见之物。韩宣子所见到的“易象”与“鲁春秋”表现出的惊讶,说明他见到的“易象”并不是指《周易》一书,也不是史筮的八卦取象;应是以义理解释《周易》最早出现的学术文章,即“大象”一文。才会使韩宣子感到惊奇,才会说出:“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无疑把所见到的“易象”与传说中的周公之德,与周人推翻殷纣建立周朝的政治挂起钩来。也说明《易》“象”是讲义理(政治理论)的文章,也无疑的间接的说明《易》是周公之德与周王天下的道理有关,韩宣子决不会认为《易》是一部占筮书,若认为《易》是筮书,就不会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说明在韩宣子眼里,《易》与《象》都是讲义理的书。

故韩宣子见“易象”而说的话,是间接的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

3、《左传·昭公十二年》又出现了子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南蒯之将判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我们再看看这段话的译文:“南蒯将要叛变的时候……南蒯不提出所问的事情而占筮,得到《坤》里的以《比》做繇题里的繇辞说,“黄裳元吉”,就认为是大吉大利。把它给子服惠伯看,说:“如果有事情,怎么样?”惠伯说:“我曾经学习过这个,如果是忠信的事情就可以,不然就必定失败。外表强盛内部温顺,这是忠诚,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是内衣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装。元,是善的第一位。内心不忠诚,就和颜色不相符合。在下面不恭敬,就和服装不相符合。事情办理不好,就和标准不相符合。内外和谐就是忠,根据诚信办事就是恭,崇尚上述三种德行,就是善,不是这三种德行就无法承当繇辞的筮问。而且《易》不能用来占卜冒险的事情,您打算做什么呢?而且能不能在下位而恭敬呢?中美就是黄,上美就是元,下美就是裳,这三者都具备了才可以合于卜筮。如果有所缺少,筮出虽然吉利,未必能行。”

这里记载子服惠伯也是对《周易》一书文辞上的义理解释,及对人们以《周易》占筮上的最早论述。

南蒯卜筮,筮出的是《坤》里的《比》繇称里繇辞为“黄囊元吉”,现今本《周易·坤》卦里”六五”爻辞已然是”黄裳元吉”。南蒯认为是大吉之神示,就认为若办什么事情,也自然是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从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是从《坤》的“黄裳元吉”这四个字上进行了义理解释。

二是从对用《周易》卜筮道理上的论述。

特别是对用《周易》卜筮上,可说是首发对用《周易》卜筮上的论述,子服惠伯的说法,如同周初产生的“以德配天”观念。这子服惠伯对《周易》一书用于卜筮的说法,可以说是代表了春秋后期社会新思潮下的新理论,即是“以德配筮”的观念。这实际也是在面对《周易》一书的性质问题,还不能正确对待,而寻拆中主义的说法。“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子服惠伯在面对南蒯用《周易》筮卜得到《坤》里“黄裳元吉”的文辞,认为“大吉”所寻问时做出的一番回答。这句话的白话意思:“我也学过这个,如果忠信的事情就可以符合卜筮出的结果。不然就必定失败。”这是说若问忠信之事用《周易》卜筮合适。若不是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就必然失败。这把《周易》变成忠信之事卜筮的工具说法了。这不就成了以忠信之事配筮的观念了。邪恶之事是不能用《周易》占筮的。这是把《周易》用于筮卜附加了条件。且不说这是何逻辑,但子服惠伯在解释“黄囊元吉”可是从义理上进行的。解释《周易》里的句子是从义理上,而论说《周易》面对筮卜时,并不是反对,而是用《周易》筮卜只是附加了条件,即忠信之事则可,邪恶之事必定失败。这应是最早亦筮亦理对《周易》的说法了,对《周易》文辞做义理解释,而用《周易》卜筮只是认为忠信之事则可。这种亦筮亦理的对待《周易》的看法,无疑对战国末期产生的《系辞传》里的亦筮亦理去释解《周易》所产生的影响。子服惠伯应是首创双重标准(亦筮亦理)看待《周易》的学术开始。

总之, 在对《周易》最早学术上,即《易传》以外的学术上。

穆姜是开义理释《周易》文辞之先。

韩宣子是一种间接的对《周易》一书的评论,也是开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之先。

子服惠伯开创了对《周易》一书“亦理亦筮”的观点,是后儒“《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承继(《易传·系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