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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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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王弼对《周易·屯》的注释。

《屯》

“ (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注)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往,益“屯”也。得主则定。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注)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注)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注)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注)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注)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注)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适,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

从对这一卦文辞的解释来看,王弼还是运用象数里的“卦位”和“数”来说事。

首先用其卦符号取象而称”刚柔”解释所谓的卦辞,是继承《易传·象》文的说法,通过符号而产生的”刚柔”说。如:”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一直推理出“大亨则无险,故“利贞”。往,益“屯”也。得主则定。”

其次对所谓的爻辞注释,已然通过阴阳、数位等去阐述。

如:“志在乎五,不从於初。”

“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

“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

“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

“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已志者也。”

“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

“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

“下无应援,进无所适,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

从这些”数”去释说《周易》文辞,我们能看明白是注释的什么含义吗?恐怕无异于帮助看明白《周易·屯》文辞的含义。再者说,由此来看,王弼岂是不杂象数的纯义理”易学”么?他既没把今本《周易》彻底懂明白,也不可不受”象数”的影响。

我们再看王弼对《周易·履》文辞的解释。

“( )履虎尾,不咥人亨。”

对本句话的注,王弼是连《象》文一并做出的注,来说明这句话的含义。

《象》(即《小象》):“履,柔履刚也,说而在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王弼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见咥’者,以其说而应乎乾也。乾,刚正之德者也。不以说行夫侫邪,而以说应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见咥而亨。”

王弼是通过《象》文的意思而对“履虎尾,不咥人,亨”进行的注解,但不能认为是对《象》文做的注,而是通过《象》文意对所谓的《履》卦辞做的注。王弼同样是完全按照《象》文章对所谓的“卦辞”做出的注释,并切是从“卦体”之象,以及“爻数”来注释的。如本段注里的“乾”、“刚”就是从卦画符号的八卦取象,而本段里说的“成卦之体在六三也”、“三为履主”里的“六三”及“三”是爻数之说。王弼注《易》(即《周易》)已然是离不开“卦象”与“爻数”。

再看王弼对《履》所谓的爻辞的注释:

“初九,素履往,无咎。”

(王弼注):“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来,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那么,《小象文》又是如何解释这句话呢?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而王弼对“初九爻辞”的解释,是按“爻象”来解释“爻辞”。

“处履之初,为履之始”。这是通过“初九”爻象数的说法引出“为履之始”的,又通过爻辞“素履往”来玩文字游戏,即变成了“处履以素,何往不从”的注释。而最后的“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是从“《象》曰独行愿也”的转换而来。这一段里的注是通过“爻象”、“爻辞”字意,以及结合《易传·象》文之意综合而成。是“象”、“辞”、“意”的结合,又不违背《象》文里的说法,继承了先秦“易学”(即《周易》之学)思想宗旨。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王弼注):“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而二以阳处阴,履于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也。履道之美,于斯为盛。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在幽而贞,宜其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九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大君。”

(王弼注):“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视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咥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于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于凶,而志存于五,顽之其也。”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王弼注):“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阳居阴,此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

(王弼注):“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夫履贞厉’也。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王弼注):“祸福之祥,生乎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居报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我们可通过以上王弼对《履》的注释看到,王弼注《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的。并没有离开“卦象”、“爻象”来注释《周易》里的所谓卦爻辞。这里出现的“阴”与“阳”、“逼近至尊”、“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无不是从“卦象”、“爻象”中取来的说法,这都是“象数”学里的东西。当然王弼也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并参考《易传》里的《象》文说法来注释。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但还是那句话,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周易》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注释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总体是以“象数”之说,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过《周易》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阐述了一番儒家的道德政治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专制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周易》文辞的注释,就是《周易》原创文辞里的思想,那就错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出“象数易学”的窠臼,并且把“象”、“辞”、“意”的关系给于理论化。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释的学说,并且王弼又进一步给于理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