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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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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六篇:明清”易学”评论

第3章:评清代”易学”

第四节:评清代其它诸家易学

毛奇龄(1623年-1716年)的“《推易始未》四卷,综核卦变之著作,举春秋内外传中,有得于筮占者汇编成书,汉晋以后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于其后。”

毛已然是考辩的春秋与汉晋以后的筮卜方法,那均是八卦占筮术上的东西,即是六十四画符号派生出的卦术,与《周易》是风马牛不相及。

而胡渭(1633-1714)作《易图明辩》解释“易卦”与“蓍筮”的关系,是用中国古代哲学上的一对范畴,“体用”关系释之(这是导致今天“易学”上的错误认为,往往称其“易学理论与应用”,这应用就是指“算卦”)。那本身是“八卦筮卜术”上的东西来,而胡渭的《易图明辩》却成了《周易》上的东西,这就非常错误了。可胡渭把“卦”看作是《周易》的根本,即“体”了,而“蓍”起卦占卜才是“用”。

实际“卦”不是《周易》一书里的东西,《周易》一书里既无卦字,又无卦说。“卦”学是史巫从六十四画符号上派生出的筮卜术,与《周易》所反映的义理内容是风马牛不相及。若把卦术从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剥离开来说“卦学”,胡谓说的“体用”关系就另当别论了。

胡渭论《易》(指《周易》加《易传》:“伏羲有画而无辞,文王系‘彖’,周公系‘爻’,孔子作《十巽》,皆递相发挥,以尽其义’,故曰:‘圣人之情见乎辞。辞者,所以明象数之难明者也。’”

胡对《易》的认识是停留在汉人的观点上,即“四圣”说。

“且《易》之所谓象数,蓍卦焉而己。卦主象,蓍主数”。

这就是胡渭认为的卦是《易》之“体”,而蓍是《易》之“用”的说法。

“按:象,辞,变,占四者,说《易》之纲领也,伊川归重于辞,平奄因之,愚则谓辞本乎象,象尤不可忽,故夫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又曰:八卦以象者,爻彖以情言。”

胡渭强调“谓辞本乎象”,认为程颐重于辞而勿视了象,这恰恰是胡渭的错误认识。“象数”皆为后学,言辞才能达义。而正是“象”说才偏离了《周易》的本义。胡谓已然认为四圣做《易》,又认为辞是明象之用的,也就是释卦象的。也就是说《周易》一书是先有”象”而后附”辞”。这种说法是以讹传讹而已。

而胡渭的《易图明辨》里考辨、易学图说,又是何意呢?既然也认为卦主”象”,蓍主”数”,那么“易学”上的各种图说,皆是卦象之产物,都是从“八卦”卦学里发展出的”象数”学,同理是受《易传》里的《系辞》和《说卦》这些“易学”影响,后封建的”象数易”学皆源自《系辞》与《说卦》里的思想,又何必考辨谁对谁错呢?谁宗谁末呢?

本身胡渭也是以讹传讹,从《系辞》、《说卦》里的讹,而考论陈抟、刘牧“图”说的讹,岂知自己又不是讹呢?本身胡渭同样认为《易》是四圣之为,又强调《易》之象数,那么考论陈抟、刘牧的“图”说,而比之“譬诸田功,圣人之《易》,五谷也,希夷之《易》,荑稗也;牧之《易》,进不可穷理以尽性,退不可养生以尽年,徒为稂莠而已矣。”

而恰恰希夷与刘牧的“图”说皆来自胡渭所认为圣人之《易》里的《系辞》与《说卦》中的内容,只是把文字意转换成图式表示而已,又怎能用种田比喻,圣人之《易》是五谷,而陈抟《易》说是夷稗呢?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吗?

而胡渭《易图明辨》也实难辨明宋时产生的“图式”真假与对否,更无意于揭示《周易》之本义。不过胡渭还可归为象数义理讲《周易》的,还是有别于象数筮术之说的。

在《易图明辨》未尾,胡渭质疑:“圣人岂专为卜筮而著一书,使天下后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龟,听命于鬼神而不务民义也哉,亭材论卜筮十则,可以箴宋人之膏盲,余故备录之而缀以管见如此。”

看来胡渭还是反对把《易》讲成是占筮的东西,但胡无法弄明白先秦筮卜与《易传》里的象数卦术理论根源,又以象数卦学之说去说《周易》,同样就陷入了传统象数释《易》的泥淖里去了。这也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的通病,关键是在于今本《周易》的结构体式误导的根源。

本身胡渭的“体用”易学论,也是有渊源的。

早在宋时的程颐就用“体用”关系以释《周易》里的象与辞的关系。但程颐可是被后学界里公认的里义理派释《易》者。

程颐的《易传序》里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程也强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强调“作为本体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根源上本是一体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点点的间隔。”

这种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体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道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出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体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出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体用”理论的诠释吧?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紧密了。

清代“易学”突出的是汉”象数”易学,汉虞翻”易学”受到清”易学”研究的重视。虞氏易学是以象数解《易》,在以“象”解《易》中,已突破了八种物象(八卦取象)解《易》,而发展出很多取象。清”易学”名家张惠言(1761~1802)作《周易虞氏义》,用虞氏取象说来解《易》。在复古”象数”学说而解《易》的还有焦循等。

清人皮锡瑞(1850—1908年)的《经学通论》里有此说:“《四库全书·经部》惟《易经》为最多,《提要》别择之亦最严。‘存目’之外,又别出‘术数’,不欲以混经也,《易》义无所不包,又本卜筮之书,一切术数,皆可依托。或得《易》一端,而要不足以尽《易》,虽云密合,亦属强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乱于图书,当时矜为秘传,后儒不得不加以论辩。今辩之已晰,人皆知其不关大义,学者可以不必诵习,亦不必再加论辩矣。其余一切术数风角壬遁,实有征验,丹鼎炉火,亦足养生。其书亦或假《易》为名,要不尽符于《易》之理。盖汉儒之书不传,自宋至今,能治专家之学如张惠言,通全经之学如焦循者,实不多觏。故后之学《易》者,必自此二家始。”

皮锡瑞的总结,虽然也认为“《易》又本卜筮之书”,但所认为的“汉学误于谶纬,宋学乱于图书”确实正确,但皮同样说的个悖论。

而皮锡瑞提及的张惠言与焦循,实际是复兴后汉开始的象数义理释《周易》学说,当然与谶纬之学是不相同的学说。谶纬之学是偏重于阴阳灾异占验之学,而汉象数义理学是从象数上解释《周易》的义理。

张惠言以象数解《易》,是以虞翻象数易学基础。但虞氏取象释《易》,已感觉《说卦》中的那些八卦取象不能满足解释《周易》,虞就发展了八卦取象。这被虞发展出的八卦取象,在易学上称为虞氏逸象。

张惠言在他的代表作《周易虞氏义》书中大量运用了虞氏逸象,张惠言的《周易虞氏义》是一部疏解補注类的著作,以《周易集解》中有虞翻《易》注者全录,并对其中一些加以疏解。而《周易集解》中没有虞翻注解《周易》的,则根据虞翻解《易》的思路,加以補注,可想是以象数阐发《周易》之理。实乃是对所谓“易卦”里某一卦象,能出现几十种取象解释,哪里是在解释《周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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