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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七十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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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发现《周易》不能与“算卦”(八卦、六十四卦)相提并论

第五章、《左传》一书记载的由原创《周易》文本被篡改后的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八卦取象卜筮方法

第一节:《左传》所记“以《周易》筮之”筮例(算卦)的起卦方法

在《春秋左传》一书里确确实实记载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也是历史上《周易》这一名称最早出现的记录。从筮例所表述已知,史巫以《周易》筮之所用《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不同于今本《周易》外,其内容文辞则与今本《周易》是一样的。在前卷“发现《周易》文本”的论述中,已知原创《周易》文本的篡改过程,《左传》里记载的筮例正是史巫所用的春秋《周易》文本。

先秦《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一共有十一个筮例,现全部附下:

1《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陈衰,此其昌乎。”

2《左传·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3《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4《左传·僖公十五年》:“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

5《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

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候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左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板于温,杀之于隰城。”

(6)《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7)《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居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子,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特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也。’遂取之。”

8《左传·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9《左传·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10《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

……

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11《左传·哀公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

……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对于《左传》一书里所记“以《周易》筮之”的《周易》文本格式,已知是运用的春秋《周易》文本,已是对原创《周易》改造成卜筮之用的卦繇格式了。

接下我们来看春秋史巫如何用春秋《周易》文本来卜筮的?

我们来看一看《左传》里所记述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如何用《周易》卜筮的?这种卜筮所谓“先知”人事吉凶的“天机”,又是何等的迷信与荒谬。并且在卜筮上它与《周易》有多大的关系,即不能表面来看待”以《周易》筮之”,就认为《周易》自始至终就是算卦书,那就大错特错了。

《左传》一书是记春秋时期的一部史书,书里记载有春秋时期诸侯公们用《周易》卜筮人事吉凶的一些筮例。而被现在人称为天下第一卦的是出现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的记载:“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

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独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上。故曰,其在于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我们先用现代的话把这段话译出来,便于理解:“陈厉公是蔡国女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幼的时候,有一个成周的太史带着《周易》去见陈厉公。陈厉公让他卜筮,卜得的是《观》里的以《否》为繇题里的繇辞。周太史说:这就叫做‘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这个人恐怕要代替陈而亨有国家了吧?但不在这里,而在别国,不在这个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光,是从另外地方照耀而来的。《坤》是土,《巽》是风,《乾》是天。风起于天而行于土上,这就是山。所以说,‘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另外进奉束帛玉辟,天上地下美好的东西都齐备了。所以说,‘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还有等着观看,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风行走最后落在土地上,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别国吧?如果在别国,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可以与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陈国衰亡,这个氏族就要昌盛吧?果然,陈国第一次被楚国灭亡,陈恒子就开始在齐国兴盛起来。后来陈国再次被楚国灭亡时,陈成子就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这是《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一次卜筮事例,为了便于对筮例中出现的说法的理解,我们把今本《周易·观》卦内容附下看一看。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六二:窥观,利女贞。

六三:观我生进退。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我们今天所见、所用的今本《周易》,是把《周易》内容称六十四卦,如《观》卦内容是有称卦符号、卦名、卦辞、爻辞所组成。而《左传》记载用《周易》卜筮筮出的一”卦”后,称“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我们从这称法来看,今本《周易》却有《观》卦,并且《观》卦里第四爻辞也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两者文字内容是一字不差。但《左传》记载的用《周易》卜筮的第一筮例中所言的“《观》之《否》曰”的“否”,而今本《周易·观》卦里并无此字。周太史也正是用筮出”《观》之《否》”里那句话,跟着说出的“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这番“雷语”的。可从何说出”《观》之《否》曰”这说法呢?若用今本《周易》算卦,为何不是说“《观》之”六四”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呢?这正是历史《周易》文本不同所致,而帝制至今天凡把这”《观》之《否》”称法,解释为变卦筮法,认为《否》是变出的另一卦,这种解释无疑是错误的,是不知《周易》在历史上被篡改过文本格式所形成的称法。这《左传》一书记载的以《周易》卜筮的文本内容格式不同于今本《周易》,笔者命名为”春秋《周易》文本”,这是春秋史巫为了算卦上的适用,已把原创《周易》篡改成繇题式格式(我们称谓”春秋《周易》文本)。我们再把”春秋《周易》文本里《观》内容格式附下,就能看明白《左传》里说的“《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来历了。

《观》: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益: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家人:窥观,利女贞。

()渐:观我生,进退。

()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剥:观我生,君子无咎。

()比:观其生,君子无咎。”

上面内容里前括号是代表一个六联体符号,即后称的卦符号。春秋《周易》文本,本是史巫对原创《周易》文章内容格式的一次篡改,即春秋《周易》文本并不是原创《周易》的内容格式。春秋《周易》文本,是被史巫篡改成用于卜筮的内容格式。如史巫筮出《观》的第四繇辞,就是“《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说法来历。

由《左传》里记载的第一筮例中的说法,“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我们已知这是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的说法。可周太史在进一步的”解卦”中,所说的“《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宾于王’”。这里的“《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说法,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无论今本《周易·观》卦里,还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内容,都是看不到有”坤、巽、乾”之字,也是看不到有”土、风、天”文字的。那么,周太史说的“《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正是《周易》一书出现之后,通过《周易》一书里所用文章排序的那套符号和《周易》一书里六十四篇文章名称,而衍生出的“八卦筮法”里的八卦取象东西,这就是春秋史巫卜筮时,在”解筮”中则运用的是八卦取象方法。

前面已说了八卦符号、名称及分配到六十四卦符号里的方法。 ”八卦取象”就是将八卦里每个卦附上物象,若占出一卦,就看这一卦符号里的八卦取象,以卜筮之用。如《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中,八卦里最基本的取象是:“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左传》记载的卜筮例中,已能看到八卦人物和动物取象。如“乾为父、坤为母、震长男、巽长女、坎中男、离中女、艮少男、兑少女”;“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猪、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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