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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本来就是牧民,再加上最先加入汉部落的特殊身份,把他放在草原上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放在牧野郡那样的边角之地,虽然也可以,但多少有点浪费人才。”
这次罗冲点了点头,其实他也是这么看的,要说牧野郡这个地理位置,明显有比凌风更合适的人选。
“你们还有其他的人举荐吗?”罗冲再次问道。
游伏和鹰锐已经发过言了,鼠大一直待在汝阳郡,身边也没什么特殊人才,东薪郡的荆言自己也才刚刚爬出头,这里哪有他说话的份,云志还在想着自己的事情,根本没心思管别人,最后还是大树向罗冲举荐了一个人。
“首领,浏阳郡的坚盾或可胜任。”大树拱手说道。
罗冲一时间竟没想起坚盾是谁,于是就让大树详细介绍一下。
“首领,坚盾便是咱们汉部落第二次扩张时,那个专门饲养高鼻羚羊的尖角部落首领啊。”
“哦——原来是他。”
罗冲恍然大悟,一下子就想起这人来,尖角部落的首领,这尖角部落当初不就是从牧野郡那个方向过来的吗,也就是说牧野郡算是他半个老家啊。
尖角部落当初加入汉部落的时候,也算是个不小的部落,人口六百余人,所携带的羚羊更是有数千头,绝对的大部落了,而且尖角部落加入汉部落的时间较长,已经有了好几年的时间,是汉部落的第一批建设者,这么一想,罗冲顿时就明白大树为什么举荐他了。
坚盾作为原尖角部落的首领,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而且他老本行就是放羊的,对畜牧这个行业懂得不少,加入汉部落的时间也够长,忠心方面没什么问题,而且他这几年的时间也学会了农耕种地,搞其他的生产项目,单论牧野郡这个半农半牧的郡,坚盾还真就比凌风更加合适。
想到这里,罗冲当场就拍板决定下来。
“那就坚盾吧,你回去之后让他来汉阳城见我,先别告诉他牧野郡的事情。”
“是,我记下了。”大树立刻拱手应是,算是把这件事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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