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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我们两个有爱情?
半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傅斯欲处理了一些紧急的文件后,撂下了手头成堆的工作,晚上再说。
两人漫步在京城的高端商场里,洛宵宵亲昵的揽住傅斯欲的胳膊,毫无目的的闲逛。
“诶?这件衣服不错诶,很适合你。”
她走进一家潮牌男装店,拿起一件荧光色印着花花图案的卫衣朝傅斯欲的方向比了比,结果没看两眼便被身旁的男人拽了出来。
“不要。”男人回拒的很坚决,大有你敢买我就敢和你决裂的意思。
天气渐冷,傅斯欲带着黑口罩低调的和人穿梭在商场,他换下平日的灰黑西装,穿上了衬托身形的黑色长风衣。
风衣算得上极其低调,但风衣上别着的那枚利剑形状的挂坠胸针却很是吸人眼球。
这枚胸针正是上次钟楼抽奖时洛宵宵抽中的那枚。
虽然一开始护的跟宝贝似的,后来还是乖乖上缴了,多亏了这枚胸针才让一身黑压压的傅总少了几分出门奔丧的气息。
洛宵宵不服气的被人拽出来,苦口婆心的哄骗道:“不喜欢吗?现在很流行这种潮牌诶,小哥哥们都喜欢这种衣服,穿出去可酷了。”
弄个新潮的发型,搭配一身潮牌,多新鲜。
傅斯欲的那张天赐帅脸可以说足够驾驭任何类型的衣服跟发型,只不过他自己安于现状,整天顶着棺材脸穿黑西装。
如果不是有着得天独厚的上位者气质,就这身行头,百分百像个卖保险发家的商务男。
“傅总,咱虽然奔三了,但是心态得年轻起来啊,酷一点!最少得抓住时尚的尾巴啊,不然以后你带我出门,人家以为咱俩是父女咋办?”
“花孔雀很酷?”傅斯欲发出了灵魂一问。
花里胡哨有什么好看的?
就这穿出去很酷?
他嫌丢人还来不及。
“…”洛宵宵一哽,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人一个喜好没错,但傅斯欲说大了也才刚刚二十八岁,不正该是喜欢这种东西的年纪吗?
她知道对方的童年很压抑,所以比起彩色,他更追求灰黑色,洛宵宵想稍微改变一点他压抑的现状,哪怕一点点。
别的地方她帮不上忙,至少在色彩搭配这里是她擅长的领域,绝对不会翻车。
“那我们不看潮牌了,去看看其他衣服怎么样?”
“入秋了,你总不能一年四季穿黑西装吧。”
商场的三楼是专供男士衣物的楼层,傅斯欲本意就是陪洛宵宵出来逛,坳不过女人的他,只能沉着脸和人走进下一家店。
洛宵宵边看边说:“我看你给我挑礼服的眼光不错啊,怎么一到自己这里就这么不会买衣服。”
上次近十条晚礼服每一件的设计风格和配色她都很喜欢,尽管傅斯欲没参与设计,但却都是他亲手挑出来的。
可见他对衣服的审美没有问题,对自己的审美好像有点问题。
“你看看这件,你穿上一定超好看!”洛宵宵兴奋的直奔目标,她拿起衣挂冲人道。
这是一件米白色的长毛衣外套,很适合傅斯欲修长的身形,比起冷硬的西装,这种偏向居家的衣物更添几分暖意。
“女士,您的眼光真好。”店员跟在她身边,夸赞道:“这是您先生吗?身材比例简直太完美了。”
洛宵宵眼睁睁看着傅斯欲不得劲转过头,笑呵呵的跟店员交流道:“对,这是我爱人。”
“扑面而来的感觉到了帅气啊。”
傅斯欲被人看的很不舒服,他微微侧身,遮住半张脸后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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