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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赵传玉还是没想到,亲妈竟能作到这种程度。
“我不要去港城,我要去雾都!”
何甜甜还是那副任性的熊孩子的模样,直接跟女儿表示,“港城那边我不习惯,我还是喜欢呆在内陆!”
赵传玉麻木脸,“妈,雾都也不是咱们的家乡,您确定您在那里会习惯?”
他们赵家是北方人,而雾都,在他们看来,绝对的南方。
从气候到饮食,再到语言,肯定有诸多差异。
亲妈在港城住不惯,难道就能适应雾都的生活?
赵传玉根本不信亲妈的借口。
亲妈拿着习不习惯说事儿,还不如直接说,她看烦了洋鬼子,想去体验一下巴蜀美男子呢!
后者更有说服力,也更符合亲妈“花痴”的性格。
“嘿嘿,果然还是我家传玉最了解我,那什么,我听说许多大学都搬迁到了雾都,还有好多文豪、知名人士,他们也都在那里……”
被亲闺女揭了老底,何甜甜非但没有恼怒,反而一副“不愧是我闺女,就是贴心”的得意模样。
赵传玉用力闭了闭眼睛,她就不该对亲妈有任何幻想。
算了,亲妈想玩就玩儿吧,反正他们赵家现在有钱有地位,亲妈还有个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
即便到了权贵如云的雾都,也不敢有人欺负她。
兴许,亲妈还能凭借自己的钱与特权,在雾都过得恣意舒适呢。
何甜甜:……亲,不要轻易立flag呀,我都有些不忍心刺激你了!
但,还做的事儿,何甜甜还是要做!
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民国,再一次体验到了百姓疾苦、民族危机,何甜甜很难坐视不管。
任务,她会继续完成;
她还会想方设法的救国救民!
校长,咳咳,他靠不住啊。
抗击鬼砸,拯救百姓于水火,还是要靠那些人!
而何甜甜如果总是呆在米国或是港城,很难接触到他们。
雾都,哪怕是魔都,都更方便何甜甜。
“伯母,您怎么来雾都了,老大呢?她是不是也来了?”
何甜甜来到雾都,与校长夫人等一众夫人周旋了几日,便开始了纸醉金迷的享受。
在舞厅,何甜甜竟遇到了一个熟人。
“余二少爷,你也在雾都呀!”
何甜甜讶然的看着一身军装的余二。
今年这个少年也才十七岁吧,居然就当兵了?
“余将军和少将军呢?他们还好吗?”
离开府城后,何甜甜就再也没有听到余家的消息。
不过,何甜甜并不为这家人担心。
余将军是个老狐狸,土匪出身的他,当了二十多年的军阀,骨子里根本没有家国天下的概念。
鬼砸逼近,余将军会第一个弃城逃走。
余少将军或许比余将军好些,但他只是少将军,还是做儿子的,肯定无法违逆父亲。
这家人,在余将军的带领下,肯定能全须全尾的离开府城。
只是,往后的日子,估计不能像在府城时那般风光。
“我爹在魔都,我哥、我哥他——”
提到余少将军,余二脸上闪过一抹哀伤,“去年鬼砸大轰炸,我哥以身殉国了!”
也是因为兄长的死,让天真单纯的余二瞬间成长起来。
他满脑子都是杀鬼砸,为兄报仇。
但他还在读书,军校的老师是大哥的老同学,劝着、压着,不许他上战场。
这段时间,余二经历了愤懑到平静的过程。
他的心态、思想全都发生了改变。
恰巧又遇到了一个故人,余二摒弃了早年的恩怨,与那人一起走上了一条他认定的道路。
当然,这些肯定不能对人说。
哪怕是他的父母,他都瞒着,就更不用说一个好几年不见的“伯母”了。
“节哀!”
听到余少将军居然以身殉国,何甜甜也忍不住怜惜、敬佩。
唉,她果然没有看错,余少将军与余将军不同,他是个真正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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