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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寻揣上自己的猫, 去李律师推荐的专门处理离婚案子的律师所谈了一小会儿,很快就确定了自己这边的离婚方针:
什么都不需要,只求尽快离婚。
当年沈寻跟贺行之结婚时, 本来就是契约婚姻,虽然这样的“契约”法律并不承认,但也至少说明了这场婚姻并不牢固, 离婚不会太难, 特别是在委托人什么都不要的前提下。
于是,接下这个委托的金律师一看便心里有数,信心满满地准备去跟贺行之那方沟通了。
谁知道贺行之的私人电话一打过去,接电话的却是对方的生活秘书。秘书告知金律师,贺行之已经离开s市数天了,无论金律师想要谈什么, 都只能等贺行之回来再说。
金律师一皱眉:“走了?什么时候走的?”
秘书说了个时间。
沈寻暗地里算了算,惊讶发现贺行之走的那天, 就是跟他在医院对峙的那天, 也就是说贺行之在从医院离开后,就立即赶场离开了s市。
——贺行之为什么这么急?他在忙什么?贺氏集团的重心不一直都在s市吗?他能去哪儿?
沈寻下意识觉得不对,而那一头的金律师已经再次追问起了贺行之的归期和贺行之如今的落脚点,并提出如果贺行之迟迟没有回应、无法就离婚的一切达成一致的话, 沈寻这边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到了那时候, 贺行之作为贺氏集团的掌权人,却因为离婚而被伴侣告上法庭,恐怕脸上不会太好看。
但就算金律师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贺行之的秘书依然是公事公办的客气:“抱歉,贺先生现在实在不方便处理其它事务,如果您真的有这方面的诉求, 您也可以走法律程序。”
说完那头就挂了电话。
金律师这会儿有点傻眼了:这贺氏集团,不按套路出牌啊?!
一个上市集团的掌权人,到底在做什么事,才会连离婚证都没工夫来领,甚至被告上法庭都不怕,放言让人走法律流程?!而且就算你本人没工夫谈,你律师总是有的吧?怎么连来个对接的律师都没有?
你堂堂一个贺氏集团的董事,这点牌面都没有的吗?
真是奇奇怪怪的。
金律师觉得匪夷所思,沈寻也觉得奇怪。
不过丢掉的男人比路过的狗还不如,沈寻懒得多费半点儿心思去想贺行之的事,言简意赅道:“那就起诉离婚吧,麻烦你了金律师。”
花了一个上午,就得到这样的结果。
并且等法院受理立案在审理判决得出结果的前前后后,这期间还不知道要耽搁多久时间,但沈寻半点都不后悔,甚至在决定起诉离婚的瞬间感到水也清了天也蓝了气也顺了。
拜拜吧您。
已经二十年了,是时候从他的生活里滚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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