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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种跑不了了,他钻进死胡同了。”嚣张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弗莱德现在才发现,自己慌不择路,跑进了一条狭窄的死胡同。胡同最深处是堵高墙,恐怕就算两个人站在一起,也爬不过这样的高度。
“打死他!”小巴克夏捂着鼻子吆喝着,“他袭击贵族,打死他!”
“我说是的,一个国王要把所有孤苦的孤儿带走,给他们好多好吃的,让他们睡在绒毯上,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看起来,这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他面目英俊,神色有些木然,乌黑发亮的头发从考究的衣饰上垂落,如同一匹冷艳的绸缎,在空中飘荡。尽管年纪幼小,可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显现出的,与这卑贱环境格格不入的高贵和文雅了。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停下脚步,看着一马当先冲过来的小巴克夏,弗莱德忽然对这张熟悉的轻佻骄傲的面孔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就是这张脸,从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现在。每当有这张脸出现的时候,他总是要倒霉,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责罚,同时还要忍受这张面孔残酷的嘲讽。
“他死的时候很开心,真的。他临终的笑容让人羡慕。我的朋友,你给我的一切我都能偿还你,可只有这半块饼干不能。你让小迈克带着幸福的期望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永远无法偿还你。”
“他说什么了?”
“那是我的外号,一个朋友起的。我梦到他了。”弗莱德沉着脸扭过头去,掩饰着自己湿润的眼角。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弗莱德迎着挥来的棍棒将小巴克夏摁倒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打着他的鼻子。鲜血涂抹在他漂亮高挑的鼻梁上,他杀猪般地尖叫,高喊着“拖开他,拖开他。”
这样的区域,叫做贫民窟。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灌入口中的牛奶又从嘴里涌了出来,流到兄弟二人的衣衫上,流到地上散落的茅草中,最后消失不见。小迈克对他口中的食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不等说完,华服的孩子一把跪在眼前的汤米推开,用手在自己的衣兜和袋子里掏摸着,半晌只摸出了半块饼干。他尝试着将饼干送到饥饿的小迈克嘴边,可那孩子几乎已经失去咀嚼的力气了。他只有把饼干放在那孩子的嘴里,希望他口中的涎水可以将饼干溶在嘴里咽下去。
“他问我,你去哪里了。我告诉他,你去拿吃的了,或许回来的时候还会带着一辆马车。迈克他见过马车,真正的国王的马车,四匹马拉着的那种。他总希望自己能坐一回这样的马车。”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快,快……牛……牛奶。”他还没有发觉出了什么问题,极力调整着急促的气息,努力地将牛奶缓慢灌入弟弟青紫色的双唇。
每座城市都会有一个区域,在这里,道路狭窄黑暗,来往的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低矮破旧的老旧房子并肩而立,冬天的时候,无论糊上多少层废纸和树叶,这些房子总是在透风,让蜷缩在屋里的人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无处藏身;而一到夏天,这里就污水四溢,成为蚊虫繁殖的最佳场所。只有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才会在这里生活,将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光消耗在这里,生老病死,直到自己孤苦贫穷的生命走到尽头。
“打断他的脊梁,看他还敢不敢作贼!”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好吧,现在就是你接受惩罚的时候了。”弗莱德面无惧色地迎着几乎二十个贵族少年冲了上去,在对手们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一拳砸在了小巴克夏的鼻子上。
“弗莱德,你知道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么?”汤米温和的声音回荡在弗莱德的耳边。
很快,不计其数的重击就让弗莱德失去了痛觉,落在身上的棍棒仿佛是在直接挤压着他的生命,而不再刺|激他的神经。虽然他极力保护着自己的头部,可仍旧渐渐地昏迷过去。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群手持武器的凶手,终于,汤米被打倒在地。他尽力扑倒在弗莱德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自己的友人,直到那群少爷们打得疲了累了、扬长而去,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直到自己也失去意识……
“那是你给我的称呼,朋友。那就让我尽力把它变成现实吧。”
“弗莱德!”汤米的声音从巷口传来。他在奔逃时发现身后失去了朋友的踪迹,生怕弗莱德遭受了什么不测,忙回过头来找他,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在木棍下奄奄一息。
“我欠你的,不是因为你教我识字,也不是因为你常常来给我送吃的,让我不至于饿死。对,我很感激你,真的,我永远感激你。可我最感激你的,是你给小迈克的那半块饼干。”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等我,一定要等我!”对跪在一边感恩的兄长说完,那华服的孩子奔出贫民窟狭窄的街道,绕过一片拥挤的广场,从后门溜进一个高贵的府邸,穿过草坪,爬进厨房,趁着厨师没注意的时候,从厨房的案板上摸走一瓶牛奶和几块饼干。走出厨房,他把牛奶和糕点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冲出府邸,冲过广场,冲进贫民窟,冲进那破旧阴冷的窝棚。
“什么?”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对不起,我来晚了。”
“少爷……”那孩子沉默的脚步被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打断了,一个比他稍微年长些的少年卑怯地躬身行礼,恭谨地站在一旁。
“答应我,你要当个国王哦,当个了不起的国王。”温和的声音从影子消失的地方传来。
……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不时地有身穿打着不知多少补丁的衣服的成年人向他曲身行礼,与他同龄的孩子们看见他都光着脚远远地跑开。仅有的常识告诉这些贫苦的住户,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孩子或许是个赌气离家出走的贵族子弟。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对待他的态度稍有不敬就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可你让他看见了希望。你知道么?你走了之后,小迈克忽然说话了,他问我,那个人是谁?他的衣服那么漂亮,他是个国王吧。”
“国王?你居然作了个这么威风的梦啊。国王的府邸漂不漂亮?是不是门口还有几个石狮子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