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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打算午睡一会,抬头看,卫含章那个狗东西又不见人影了。
沈离光起初并不喜欢卫含章。
有他兄长卫牧真做衬托,是个人都不会喜欢卫二公子。
尤其是他犯了他的忌讳。
沈离光最讨厌三种人,一是不学无术的纨绔,二是投机取巧的狗贼,三是比他厉害的混账。
好巧不巧,卫含章全中。
深入了解后,沈大公子才发现,在天赋面前,努力不值一提。卫含章这个不学无术的狗贼竟然比他厉害,他竟然比他厉害。
沈离光用了好久才接受这个事实,从前长安城里,除去有“真筋鹤骨”之名的卫牧真和柳鹤,最杰出的就是他了。
沈离光挺不服气的。
这种不服气一直压在心底,间歇性发作,表现为无理取闹,也经常性比较,症状是疯狂内卷。
但是卫含章不接招,该吃吃,该喝喝,还能调侃他。
沈离光发誓,认识卫含章的那天,他绝对没想过和他做朋友。
可是往后的每一天,他都比前一天更想跟他做朋友。
大概是期待值放得很低,当卫含章稍微表现好一点,沈离光就觉得:这个人真好啊。
后来,沈离光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好,好到叫人心疼。
做朋友的这些年,只有别人在背后非议卫含章,但卫含章没有说过别人一句不好。
沈离光起初对这段友情不上心,抱着“能过过不能离”的心态,经常放卫含章鸽子,可他从不生气,依然等着他。
沈离光本身是个小气的性子,一件衣衫能穿三年,出门游玩总是卫含章请客,大方到离谱。
他总说,别客气,不知吃了这顿还有没有下顿,说谢谢你呀,陪我吃饭。
沈离光破防了。
不得不说狗贼的手段高明,沈大公子被拿下了,他没法再忽视他,只能心甘情愿调换位置,成为等卫含章,请他吃饭的人。
他想对卫含章好一点,不是因为他身世可怜,爹不疼娘不爱,而是因为,仅仅是因为,他是他的朋友。
对朋友好,天经地义。
沈离光的纵容一直持续到现在,他总会想起初见时卫含章叫的那声阿兄,这样的待遇,连卫牧真都没有。
印象里,卫含章没有喊过卫牧真阿兄,更别说哥哥,至多就是兄长,显得礼貌又生疏。
他好像不喜欢这个哥哥。
可实际上呢?
沈离光笑了笑。
那个家伙心细敏感,越是在意的人和事,越是藏的深。
卫含章从前不喜欢下雨。
可是今日,他感谢春日的雨把李慕贞留在了养济院。
收容老者的堂屋旁有一间小小的书房,长公主就坐在里面。
卫含章没有过去叨扰。
直到他听见天边响起惊雷,这才抛下沈离光跑到书房门口。
门没有关,卫含章也没有再往里走,他随手捡起搁在窗台上的竹枝,想抽出做风筝的竹骨。
卫含章会点木匠的活,他就坐在门边,劈竹子的声音很大。
李慕贞合上书,压下微微颤抖的指尖,抬头往门口看。
门边只露出一角衣袍,深黑色,绣着银色的花纹,就像夜空中那轮银月,抬头就可见,让人心安。
他没有说话,李慕贞微微泛白的脸色和缓许多。
她从前也不怕打雷的。
只是后来,燕贵妃挑了个雷雨天的日子,三尺白绫,吊死在自己寝宫。
李慕贞是第一个发现的人。
她永远忘不了母亲留给她的最后一面,也永远逃不脱梦魇。
这种情况严重到一旦听到雷声,她就会想起电闪雷鸣时,惨淡的白光映在母亲死气沉沉,甚至有些丑陋狰狞的面孔上。
那个美丽了一生的女子,最后竟也会为了情爱,断送了余生,甘愿不再漂亮。
李慕贞没有责怪母亲。
在父皇和自己之间,母亲选择了对她更重要的人,作为子女,她没资格抱怨,要学会释怀。
李慕贞从小就明白,做不成别人心里最重要的人,不必意难平。
她看着门边那角衣袍,在心底轻声道:谢谢你。
老天待她不薄,没有把她一个人丢在雷雨的恐惧里,相反,上天选了她最在意的人来陪她。
无论卫二公子出于什么原因守护在此,她都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