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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南屏晚钟大饭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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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十二岁的王宁被安排去了镇上的门店里,给姜大守店。

姜大这下再也不用每天推着大炉子来回奔波了,夫妻两个经常错开时间过来帮衬着生意。

当然最重要的是每天下午来数钱,这是姜大最喜欢做的事情了。

安顿好了老爹后,大丫就按照曾经的约定去寻南屏晚钟大饭店了。

在集市上随便找了一个人,就问的很清楚了,南屏晚钟大饭店是丁家几代人的生意结晶。

相传丁大老爷的曾祖父在外面发了财,然后回到故土南平镇上养老。

因为对原先自己发迹的地方有所念想,而那个地方有一处景象——南屏晚钟非常有名。

正好自己又是南平镇上的人,所以就拿出一些钱财建了一个大饭店,就取名为南屏晚钟大饭店!以慰藉自己对发迹之处的感恩之心!

当然南平镇上的许多人都理解为南平晚钟。

起初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饭店,不想经过几代人的经营,逐渐有了起色,饭店的地盘也就一扩再扩,到了丁大老爷父亲这一辈,酒楼的生意早已在南平镇上首屈一指。

可是丁大老爷的爹并不满足,他拿出积蓄,把周围的民房能买的尽量全部买下来,又再一次进行了扩建重修。

不想他这里正在停工装修,被他们家挤掉不少生意的两家饭馆子,竟联合起来重新组合,改名为兄弟大饭店。

店里还搞了一个京菜特色,说是里面的菜全部从京城流传过来的。

到了他家馆子里面吃饭,等于就去了京城吃过饭了。

兄弟大饭店重新开张之后,着实吸引了一批人,常进饭店的人都想尝尝新鲜的口味嘛。

所以等丁大老爷的爹重新装修完成,再开店的时候,生意就被挤掉了一些。

人家两个饭馆拼做一个饭馆,那个房子面积就省掉了一半,本钱也就少了一半,菜色倒比以往更丰盈了。

而南屏晚钟大饭店扩建之后规模很大,是很壮观漂亮,但是耗资也巨多,家里的本钱已经耗上去不少了。

而且客流量被挤掉了之后,这么大的饭店空位比较多。那你的利润就减半了。

到了丁大老爷这一代,情况也没有特别的好转,这就是丁大老爷想跟姜家攀上关系的直接原因。

丁家饭店的位置就在南平镇的最北边,往县城去相当的方便,其实就这个地理位置还是很不错的。

大丫进饭店的时候,正是中午生意最好的时候。

正厅里面是满满的客人,再往偏厅以及后面去看的时候,就有了不少的空位置。

本来这里的吃客们,看一个小丫头来回转悠也没当回事,但是店里面的几个小二就立马关注了起来。

这不是那个姜家的小丫头吗?

原来这几个小二,就是上次打架的几个。

原来都是家生子,在家里干些活或者陪着少爷就行。

可自从上一次犯了错,除了被罚跪,还被罚来了这里,要干满一个月才能回家。

特别是中午和晚上生意好的时候,那个手不停脚不住的,累的你在原地能直打转。

都是托了姜家的福啊,几人咬牙切齿的嘀咕了一阵,所以机灵的立马就去找大老爷汇报了。

丁大老爷放下手中的事,赶紧请了大丫去了后面的院子里。

“生意还不错,菜色也不少,就是铺的场子太大了。”大丫微微一笑,直接切中丁家的要害。

大老爷有些无奈的笑,“都被你看出来了!本来咱家曾祖是从江浙一带学了些菜式,又结合咱们这个地方的吃食加以改进融合。所以生意还是可以的。”

丁大老爷并不把大丫当孩子看待,“缺点你也知道,虽然现在咱家过日子,不差这些钱。但是让祖辈的心血得以发扬光大。让这些空余场地全部运转起来。那才是我丁氏子孙应该做的事情!”

是啊,人就应该有所追求,生活才有意义嘛!

大丫神秘一笑,“我今天是来跟你签合约的。这是我起草的合约内容,你看看。”

随手又拿出一张纸,“这里就是我的诚意。

丁大老爷本来看看这个合约,觉得起草的非常好,没有什么不妥的。

但是要给出去一半的分红,自己还是有一点打愣的。

结果在看了大丫的诚意后,心情就抑制不住的激动了。立马抓起合约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十分郑重的摁了手印。

原来大丫提供的红薯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另外还给了制作肴肉的方子,还有一个火锅的方子。

反正以自己家几代专研吃食来看,这两样都是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丁大老爷马上带着大丫来到自己专属的小厨房,里面有一个中年汉子正在忙碌着。

见到老爷来了,马上让到一旁,老爷又要来大显身手了。

这个汉子是家生子,也是丁家美食掌握的最全面,也是最贴心的人。

大丫连忙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佐料包拿出来,丁大老爷就地取材,取了一块上好的五花肉,端正四方,照着方子上写的步骤加入葱姜、蒜泥,料酒等一起放入锅里大火熬煮,后又改为小火文煮。

待到大丫将自己的佐料也放入锅中之后,锅里立马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香味。

并不像吃多了肉食那种腻歪的感觉,倒给人一种十分清爽的气味。

丁大老爷盯着锅中的吃食,欲言又止,这个方子是给自己了,自己也肯定能够学会这个制作方法。

但是她那个作料的秘方是怎么也不会拿出来的,可是这道吃食的关键就是那个秘方呀!

小厨房里面的香味越来越浓郁,自己已经可以肯定,这道吃食上桌之后,那些养的脑满肥肠的有钱人既想换一个清淡的口味,又抛不开自己的口腹之欲,那么上上自选,唯有此菜了。

酒店门口黑丫头正坐在马车里吃烤红薯的呢,这还是干爹塞给她的,一看到大丫出来,连忙递上一个篓子。

待到大丫回到厨房的时候,拿出玉米,红薯,苦瓜,又取了厨房里的排骨,抹了几块长条五花肉片。

乒乒乓乓,一下又做了几道菜出来。

桌上一个大拼盘里,几块切了片的红薯和剁成块的玉米,奇异的结合在一起。

一个大的汤碗当中,几块金黄的玉米,几块排骨,还有刚放入汤中苦瓜?这也能成为一道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