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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安知道自己是不能制止这些人八卦自己了, 她很清楚,这种时候,她越是‘反抗’,吃瓜群众们只会‘更加兴奋’。大约就是‘她急了、她急了!这里面肯定有事儿!’, 这样的想法。
所以这个过程中她只能保持礼貌的微笑, 绝不多说一个字, 直到别人问到她头上了, 她才非常平静地做一些回答。
大家说的薇薇安的‘骑士’, 其实就是布莱恩·道达尔。最近他在女士们中间, 名声可是很好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只能说无论古今中外,大家都是吃这种深情奉献、默默守护的人设的。
更何况, 这年头大家最推崇‘痴情’了。虽说一般出现在文学作品, 乃至现实生活中的都是痴情女子,但不代表大家就不喜欢痴情男子了。
就连玛丽公主这次都很感兴趣地问薇薇安:“亲爱的, 你怎么想的呢?有这样一个追求者你难道一点儿不动心吗?”
玛丽公主知道薇薇安是不会看重出身高低、财产多寡这些东西的,所以才能这样说——不然像大多数人, 只会觉得奥斯汀小姐就算被道达尔先生感动,也不应该谈及婚姻。追求者么,凡是抢手的女士,谁没有几个追求者呢?
大家会感动于追求者的痴情, 但要考虑现实的婚姻, 又得从理智出发了。
薇薇安笑了笑, 摇摇头:“我很感动道达尔先生的仗义执言,也写信并当面感谢过他了但也到此为止了。”
“咦?为什么呢?我以为对年轻的姑娘们来说, 道达尔先生这样的男士, 是十分不错的选择呢像奥斯汀小姐这样的女继承人, 倒不用像普通女孩儿一样,为了婚后不降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一定要和门当户对的先生们结婚。”
说话的是埃文斯伯爵夫人,她一只手捏着打开的折扇,遮住半张脸,只露出了带着笑意和好奇的眼睛,让人看出她在微笑。
众所周知,富家小姐的嫁妆是很可观,但实际上相对于她们的奢华生活,这笔嫁妆是很少有能满足需求的时候的。所以为了避免婚后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降低,甚至退出上流社会,小姐们最佳的选择自然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
但正如埃文斯伯爵夫人所说,薇薇安这种女继承人不在此列。作为家庭财富唯一的继承人,她们哪怕‘下嫁’,也不可能降低地位,那庞大的财富就是坚如磐石的保证!
薇薇安已经习惯此时的人们动辄就要谈论到‘婚姻’的风气了——如果是她上辈子,怎么可能随口提到婚姻!哪怕是在过年期间,七大姑八大姨都到场了,家里又还有个大龄单身青年,大家也很少三句话离不开这个。
单身青年们,一般只要顶过那一段密集的‘围攻’,之后强度就下来了,也就能安稳轻松一会儿了。
“是啊,正是我可以做选择,我可以选一个我爱的人,所以才不是道达尔先生——我不爱他,这就是全部了。”薇薇安镇定地说。
“哦这可真是道达尔先生的作为,还有对您的痴情,十分令人感动,不是也感动了您吗?”埃文斯伯爵夫人有些意外。
她自己在爱情和面包之间选择了面包,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岁,有过一段婚姻的男人。但这不代表她看不上爱情,事实上,正是因为她当初没有选择爱情,她对爱情还有这小姑娘一样的想象。
她不会后悔曾经的选择,即使再来一次她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但她还是遗憾,为曾经那个少年专注看她的眼神,还有完全无私的赤诚遗憾。
“或许有的人会因为一个人爱着自己,而爱上那个人,但我不是夫人,事实就是,爱是一个人的事,相爱才是两个人的事。不是谁对我实心实意,我就要对谁一心一意——真要这样做的
话,我的心恐怕早就不够分了。”薇薇安的追求者可不止一个,只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自动忽视了布莱恩·道达尔以外的人罢了。
“更何况,夫人应当也曾经亲眼目睹过吧,无法回应的爱慕,这可太多了。”在此时,这常见于女人,因为这个时代男女关系中,男人占据了绝对主动权。往往要的是他们,不要的也是他们。
“虽然是这样,但这也”大家能理解薇薇安的话,但还是感情上有些难以接受——薇薇安是人间清醒,其他人就觉得她太冷血了,这可和时下小姐们的主流不符。
对于大家的难以接受,薇薇安表现的很坦然。而相比她的坦然,同一时间,就有人难以坦然了——如果能将视角从一所房子内往上拉,直到拉到半空中,然后打开房子的屋顶,就会发现,同一个夜晚,总是并行发生着许多看似不相关,又有着微妙联系的事件。
就是这个夜晚的丹宁街,一座普通的联排房屋二楼套间内,布莱恩·道达尔和贝里斯小姐正在收拾行李。
他们正在将贝里斯小姐所有的行李打包装箱,马车夫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其实,贝里斯小姐住到丹宁街也才一两个月,她根本不想离开这儿,但这是布莱恩的安排,她只能选择接受。
她的东西其实挺多的,根本不可能像个普通的女售货员一样,两个小皮箱就装下了所有,然后提着就能走。她的行李中,光是各类衣物就占了一个箱子还多,这可是老式木匠手工打造的衣箱,又大又深,可以装很多东西——这个箱子,是布莱恩为她买的。
虽然是旧东西,看起来很朴素,也说不准这曾经是属于谁的(是二手货)。但用料很扎实,看起来就很耐用的样子。
贝里斯小姐的衣物包括四件睡衣裙、四条衬裤、四条半身衬裙(其中两条是嵌绳衬裙)、三件紧身胸衣、两件女士衬衫、两件法兰绒背心、一套毛呢旅行服、一套黑色丧服、六套可以在家中和日常所穿的日常裙(包括三套棉布的,一套亚麻的,两套毛呢的)、三套更加正式的拜访裙、两套礼服裙(一套丝绸、一套棉布的)。
此外,她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半打长筒袜和手帕、三顶女帽、四副手套(其中一套是长筒丝绸的!)、三条围巾、小手袋、皮手笼等等。
鞋子也有六双,包括一双拖鞋、一双室内鞋、一双木套鞋(下雨时穿)、一双棕色短靴、一双奶油色矮高跟鞋(正流行)、一双黑色粗高跟鞋。
这可不算少了!或许在薇薇安上辈子,这些衣物只是刚刚够用而已。但要知道,对于此时的普通人来说,这样的衣箱已经很足够了。事实上,很多下层中产家庭的女性也只有两三套日常替换的衣服。
哪怕在贝里斯小姐成为布莱恩的情人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没有这样多的服装鞋帽,那时她其实主要是靠自己做售货员生活——杂货店店主的儿子能有多少余钱供养情人?即使后来布莱恩上了律师学校,又进了律所做学徒,其实也没什么钱。
所以,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说是有什么穿什么。也就是布莱恩正式成为律师之后,她的生活才好了一些,也渐渐有了一些奇妙精巧的‘玩意儿’。
“这双鞋子已经很破旧了,还要带走吗?”看着贝里斯小姐装鞋子,忽然布莱恩皱了皱眉,指着那双棕色短靴说道。
贝里斯小姐微笑着摸了摸那双鞋子,这双鞋确实已经很破旧了,但看得出来它的主人非常爱惜它们。干干净净的,所有破损的地方都得到了修补,让人一看就有一种这双鞋穿起来很舒适的感觉。
“当然要带走,布莱恩,你还记得吗?这是你为我买的第一件东西。”
贝里斯小姐记得清清楚楚,布莱恩经她提醒才想起来:“那双鞋还在啊?”
这确实很值得
惊讶,现在的鞋子因为制鞋工艺和材料的问题,经常是不怎么耐穿的。一双鞋即使不怎么穿,能穿两年,就算是不错了。而这双鞋,在布莱恩的记忆里,已经是八年前购买的了。
当时的贝里斯小姐还在道达尔家做着女仆兼店里的‘帮工’,当时的她薪水极低,但道达尔夫妇保证包吃包住,还会给她衣服穿。包吃包住先不说,当时所谓的给衣服穿,其实就是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不穿的旧衣服。
道达尔夫人和道达尔小姐也不是上流社会的阔太太、阔小姐,她们的衣服虽然不至于破破烂烂了才给贝里斯小姐,但到她手上的确实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这也就算了,此时很多杂役女仆都是这样。
贝里斯小姐有一双巧手,经过她双手缝补、修改,那些衣服倒也能穿,不至于让她最美的少女时期,都像是套着破布袋一样生活。
衣服问题解决了,鞋子却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贝里斯小姐的双脚要比道达尔夫人、道达尔小姐都宽不少,她们的旧鞋根本不合脚当时的贝里斯小姐就只能穿着非常不合脚的鞋子,辛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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